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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解除勞動合同

【熱門】解除勞動合同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1

編號:ND20xx-05

姓名:某某 性別:男 文化程度:大專 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400000

重慶某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甲方)與某某(乙)於 20xx年12月10日訂立了以下第

(1) 項勞動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9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 工作為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 (6) 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勞動合同。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第 / 項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法》第 / 條 /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根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 / 條第 / 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主動提出辭職,甲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重慶某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二0XX年九月一日

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租房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合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乙方(簽字或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3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月日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 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為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

法40條解除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單位提出解除□勞動者提出解除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籤 收 人:

解除勞動合同4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針對患病員工的管理是一個經常需要面對的問題。企業能否解除或終止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呢?對於這個問題,需要分三種情況具體分析:

1、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二條規定,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以其不能勝任崗位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由於患有疾病,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欠佳,身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偏低,需要進行治療和康復,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權,因此,在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內,企業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法定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四十四條及四十五條規定,如果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必須順延到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之日才能終止。

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假如因勞動合同的順延,導致員工的連續工齡達到十年的,這時候,如果員工想要與企業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與員工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何認定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呢?在實務中,企業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在患病員工的醫療期滿後,如果該員工的病患仍然未能痊癒,致使其需要繼續治療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員工上班,如果員工向公司出具需要繼續治療的病假單、住院證明或診斷書,要求繼續請假治療而無法上班的,有企業據此認為,該員工已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也就無從談起從事其他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依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第一種方式處理的,一旦發生糾紛時,企業存在着很大舉證困難。而按上述第二種方式處理,則可以更好的避免勞動爭議和糾紛。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種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僅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還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

“醫療補助費”的依據是原勞動部1994年發佈實施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該辦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解除勞動合同5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班後,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於工傷範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户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畫押):授權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為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該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該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清算完畢,乙方應該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該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該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雙方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轉單的籤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户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合同,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户的合作關係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税後)

5、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0、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8

你與我單位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單位(章):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

送達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收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____,法定代表人:____,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____,性別:____,民族:____,文化程度:____,

身份證號碼:____,户籍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通訊地址:____,

手機:____,電子郵箱:____,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____(方)因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____元(寫:____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0

孕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時,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公司要付舉證責任,第一要證明員工嚴重違反制度,第二公司制度是履行合法手續制定的(比如説公開徵求職工代表意見等),第三證明公司制度已公佈或員工已學習。

如果員工非因工傷或患病治療一段時間還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説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解除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結清以下款項:

a)月份工資:共計¥______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______元

c)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_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______元;

e)其它:共計¥______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解除勞動合同範本。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2

1995年下半年,王金、賴光在提煉廠任業務員,負責該廠業務推銷工作,雙方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在1997年之前王金和賴光的工資是採取底薪加獎金方式獲得,在1998年之後採取底薪加提成方式獲取報酬。

20xx年2月8日,王金和賴光因涉嫌侵佔提煉廠的財物,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於20xx年8月被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拘役。此後,王金和賴光向提煉廠索要被扣的工資。但提煉廠以他們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後,即與單位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為由拒絕支付。

法理評析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用工關係,即視為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成立,同樣受法律保護。雙方如果要解除事實勞動關係,同樣要遵循我國《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規定。

《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王金和賴光因侵佔提煉廠財物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煉廠可以根據《勞動法》第25條第2、3項規定單方行使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並這不意味着提煉廠與王金和賴光之間的勞動合同屬於自動解除。提煉廠應該以通知的形式告知王金和賴光,而且是可以隨時通知,不必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只要油煉廠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到達二人,雙方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勞動合同13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於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後的剩餘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 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於****年**月**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年__月 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 月__ 日

解除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元。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甲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見《員工離職工作交接、款物清償一覽表》)。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係、計劃生育關係轉移等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方。

原勞動合同終止期限為年

(1)由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補償。

(2)由企業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額為元。

甲方(籤蓋)乙方(籤蓋)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籤蓋)

20年 月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標籤: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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