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勞動合同 >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 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 .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 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 )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 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 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xx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 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 .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 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 )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 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 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xx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税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税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xx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見證人:________ 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 個月(天),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

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

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日解除雙方於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第一、訂立勞動合同應該誠實守信

《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在面試交流、員工入職聲明及規章制度裏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與此相應,勞動者也負有義務如實説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保證簡歷的真實性等。

針對有些用人單位在招聘中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或要求勞動者提供財物擔保,或者以培訓費等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費用的情況,《勞動合同法》設專條對這些行為進行禁止並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遵循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原則

《勞動合同法》改變了《勞動法》以勞動合同為勞動關係建立標誌的做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起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同時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對於已建立勞動關係而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則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則實行同工同酬。

書面勞動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證據,它能在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提供原初的事實材料,也是勞動者維權的直接依據。法律強制訂立書面合同,對用人單位的違反行為設定了雙倍支付工資的責任,使得訂立書面合同具有了義務性質,加大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勞動合同的訴訟成本。勞動者應該謹慎注意簽訂書面合同的時間,以及合同到期後續訂的時間,維護自己的權利。

第三、試用期的期限及權利義務明確

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作為勞資雙方相互間再次選擇的考察期。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對用人單位解除權的限制,除勞動者有不符合錄用條件、處於醫療期內、不能勝任工作、違紀違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單位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經濟性裁員時,只要在試用期內,也仍然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試用期的期限,法律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該約定不成立,約定的期限即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為防止用人單位借試用期之名侵害勞動者利益,法律還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約定違約金的適用情形有限制

用人單位提供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也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並且該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此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除以上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此外,《勞動合同法》新增了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制度。如果有一方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以及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此時整個合同或者該合同的違法部分無效。為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尊重其付出的勞動,實現公平正義,法律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用人單位仍然需要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近似崗位的勞動報酬,當向勞動者支付薪金。

第一次籤勞動合同的畢業生,一定要認真對待勞動合同。仔細研究、閲讀,在一些比較敏感的問題上多注意,不要急於找工作就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 篇5

説明: 1、此表是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憑證之一。

2、用人單位在辦理用工手續與勞動年審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出具此備案表。 3、此表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各存一份。

勞動合同鑑證名冊表

説明: 1、此表是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憑證之一。

2、用人單位在辦理用工手續與勞動年審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出具此備案表。 3、此表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各存一份。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117822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省____市。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

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六款

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用工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學 生):(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一、甲方因實際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聘用乙方在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簽字) 乙 方: (簽字) 地 址: 乙方監護人: (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個體工商户與僱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個體工商户與僱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第二十三條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四、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laodonghetong/lgg0o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