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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貸款合同模板6篇

【精華】貸款合同模板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貸款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華】貸款合同模板6篇

貸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託機構 (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髮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髮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户之日,下同)起,至 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 賬户開立 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 開立個人賬户(以下簡稱“指定賬户”),用於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户名: ;帳號: .

第三條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 元; 年(貸款最後一年) 8月31日償還貸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於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餘部分可用於生活費。

第二條 賬户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户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髮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並於到校後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後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後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後,審查、彙總後報乙方,乙方審批後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1.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户;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户。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餘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於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户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2年後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髮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最後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1日。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户,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户,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後剩餘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後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後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並按照變更後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後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 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户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准。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後,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户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 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複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託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彙總後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户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户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户;

(四)接受乙方委託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台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同時代表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和聯繫方式;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並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並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後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後,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後生效: 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並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閲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並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髮放的重要憑證。出於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籤——字——頁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並確認其已完整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 乙方(合同專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 (簽字、捺印)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貸款合同 篇2

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授信人:招商銀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的網上自助貸款授信額度。現甲方與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授信額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的網上自助貸款授信額度。此授信額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過甲方“一網通”中的網上“企業銀行”系統自助提取流動資金貸款的最高限額。

第2條 授信期間

授信期間為______年, 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應在該期間內通過網上向甲方提出額度使用申請,甲方不受理乙方超過授信期間到期日提出的額度使用申請。

第3條 授信額度的使用

3.1 在授信期間內,乙方可循環使用授信額度,但必須逐筆通過網上申請使用。乙方以數字證書方式產生的數字簽名作為辦理支取貸款以及通過網上歸還貸款的有效簽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關結算賬户中扣收貸款本息的權利和根據借款金額填制借款憑證和還款憑證的權利。

3.2 授信額度內每筆貸款的實際發生和歸還以甲方在“企業銀行”系統中保存的業務記錄或甲方據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據、客户對賬單等業務記錄為準。甲方的業務記錄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對甲方業務記錄的準確性、真實性及合法性予以確認,並且放棄任何異議。

3.3 每筆網上自助貸款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並且網上不辦理展期。貸款到期日可以晚於授信期間到期日。

第4條 貸款利率

授信額度內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上浮____________ 執行

第5條 貸款用途

此授信額度內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6條 擔保條款

6.1 本協議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由____________公司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該公司須向甲方出具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及/或

6.2 本協議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財產作抵(質)押,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7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7.1.1 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條件提供授信額度內貸款;

7.1.2 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授信額度;

7.1.3 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生產、經營、財產、賬户等情況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2.1 應當如實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資料,以及所有開户行、賬號及存貸款餘額情況,並配合甲方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7.2.2 應當接受甲方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7.2.3 應當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7.2.4 應當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7.2.5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積極配合甲方落實好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相關費用安全償還的保障措施:

7.2.5.1 發生重大財務虧損、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7.2.5.2 為第三方利益或保護第三方免遭損失而提供貸款或提供保證擔保,或以自有財產(權利)提供抵(質)押擔保;

7.2.5.3 發生合併(兼併)、分立、重組、合資(合作)、產(股)權轉讓、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7.2.5.4 發生停業、被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7.2.5.5 其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重大危機,影響其正常運作的;

7.2.5.6 與其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其正常經營的;

7.2.5.7 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後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

7.2.5.8 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7.2.6 甲方要求乙方對記載貸款發生記錄情況的對賬單簽署簽收回執的,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8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8.1.1 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8.1.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授信額度使用有關的資料;

8.1.3 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

8.1.4 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8.1.5 有權直接從乙方賬户上劃收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8.1.6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甲方有權停止提供授信額度內乙方尚未使用的貸款,要求乙方提前歸還授信額度內已發放的貸款;

8.1.7 在乙方發生本合同第7.2.5條所述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授信額度內未發生的貸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相關費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擔保措施。

8.2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8.2.1 按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授信額度內向乙方提供貸款;

8.2.2 應當對乙方的資產、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9條 乙方特別保證如下事項:

9.1 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有充分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已獲得董事會或任何其他有權機構的充分授權;

9.3 乙方提供的有關乙方、保證人、抵押(出質)人、抵押(質)物的文件、資料、憑證等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9.4 在簽訂本合同時沒有發生對乙方或乙方主要財產產生重大不利後果的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並預計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也不會發生此種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如有發生,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9.5 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開展各項業務,按時辦理企業法人註冊年檢手續;

9.6 保持或提高現有經營管理水平,確保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不放棄任何已到期債權,也不以無償或其他不合適方式處分現有主要財產;

9.7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沒有發生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履行的重大事件。

第10條 其它費用

因與本合同有關的資信調查、檢查、公證等而產生的費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的情況下,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全數負擔,乙方授權甲方直接從其在甲方的銀行賬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數,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如數償還,無須甲方提供任何證明。

第11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1.1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已發生違約事件:

11.1.1 違反本協議第7.2.1條規定義務,向甲方提供虛假的情況或隱瞞真實的重要情況,不配合甲方的調查、審查和檢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內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損害甲方利益的;

11.1.2 違反本合同第7.2.2條規定義務,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損害甲方利益的;

11.1.3 違反本合同第7.2.3條規定義務,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損害甲方利益的;

11.1.4 違反本合同第7.2.4條規定義務,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

11.1.5 違反本合同第7.2.5條規定義務,在發生該條規定的情況時,不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發生該條規定的情況後,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項下債務償還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認為影響甲方貸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11.1.6 違反本合同第7.2.6條規定義務,在甲方要求乙方對對賬單簽署回執時不予配合的;

11.1.7 違反本協議第9.1、9.2、9.4條,損害甲方利益的,或違背第9.3、 9.5、9.6、9.7條,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糾正,損害甲方利益的;

11.1.8 發生其它甲方認為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情形:

11.2 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擔保能力,要求保證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響,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換擔保條件,保證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視為已發生違約事件:

11.2.1 發生類似於本合同第7.2.5條所述的情況之一的;

11.2.2 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時隱瞞了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或未獲得有權機關的授權;

11.2.3 未按時辦理年檢註冊手續;

11.2.4 怠於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及其他不適當方式處分現有主要財產。

11.3 抵押人(或出質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認為可能造成抵押(或質押)不成立或抵押物(或質物)不足值,要求抵押人(或出質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響,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換擔保條件,抵押人(或出質人)和乙方不配合的:

11.3.1 對抵押物(或質物)沒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或權屬存在爭議;

11.3.2 抵押物(或質物)發生已出租、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等情況,及/或乙方隱瞞已發生的此種情況;

11.3.3 抵押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適當的方式處分抵押物,或其雖經甲方書面同意但處分抵押物所得不按甲方要求用於償還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

11.3.4 抵押人對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維護和維修,致抵押物價值明顯貶損;或抵押人的行為直接危及抵押物,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或在抵押期內抵押人不按甲方的要求對抵押物進行投保的。

11.4 一旦發生第11.1、11.2、11.3條規定的任何一種違約事件時,甲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如下措施,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11.4.1 停止提供授信額度內乙方尚未使用的貸款;

11.4.2 提前收回授信額度內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4.3 直接扣收乙方結算賬户和/或其他賬户上的存款,以清償乙方在本協議及各具體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

11.4.4 依據本合同第14條進行追索。

第12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以變更和解除。在達成書面協議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進行單方面的變更、修改或解除。

第13條 其他

13.1 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本合同內甲方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作為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13.2 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時,乙方仍應承擔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的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執行本合同,並可立即向乙方追討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一切債務。

13.3 甲方及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乙方的任何電傳、電報一經發出,郵政信函送交郵局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13.4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

第14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14.1 本協議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14.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三者擇一):

( )14.2.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14.2.2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14.2.3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___分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2.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到期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15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本協議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止自動失效。

第16條 為方便甲方操作,本協議有關內容歸集如下

乙方名稱企業銀行編號賬 號開户銀行利率類型利率使用方式□通過企業銀行客户端 □銀企直聯方式

第17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下由銀行會計人員填寫:

賬户行確認 經辦:____________ 複核:____________

電子匯兑系統人員: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客户服務中心 經辦:____________ 複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託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叁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户用於貸款發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後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户。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户,或超出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餘額5%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後,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並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後失效。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 篇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給甲方。為此,雙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貸款期限:本次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執行。

5.貸款的支取:本次貸款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為本協議生效後的_________日內。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當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償還全部本金並支付當年利息。

7.本協議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貸款交付甲方。

甲方的義務: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還本付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未按協議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協議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

第四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2)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或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的協議前,本協議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 本協議的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託人 (甲方): 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甲方委託乙方向金融機構和個人安排約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____元。(定金可衝抵居間費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的勞務費(大寫)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材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或個人審批同意後,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係。

3:維護甲方權益。

第七條:甲方須承擔的費用:

1,:利息(詳見甲方與出借方簽訂的相關合同 ,相關約定)

2,評估費、公證費、融資費、監管費、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評估公司、公證處、出借方、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在居間合同生效時起甲方預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生效期內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託視為違約;違約方即需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出借方貸款審批完畢後在簽約後的當日甲方保證支付___%居間服費用給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畢。每延遲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條件造成無法貸款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甲乙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祕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貸款合同 篇6

借款人: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 (大寫)rmb _______(小寫)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三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 借款人用各種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六條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劃款收取。

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雙方協商,採用優惠利率,確定為 .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時間計息,按實際借款天數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九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約定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應在其賬户下備足應付借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劃轉

擔保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該公司法人代表 向貸款人提供個人方式的擔保。

雙方承諾

第十二條 借款人承諾:

1.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2.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於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3.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4.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起訴、財務狀況惡化等),應在事件發生後七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5.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户行、賬號、存款餘額等)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三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合同的變更

第十四條 借款人如果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借貸雙方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十八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十四條,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第十九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七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

(1) 貸款證複印件;

(2) 借款人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3) 借款人授權代理人委託書

(4) 借據

(5) 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貸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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