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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管理明細

銷售合同管理明細

為嚴格規範股份公司合同簽訂的全過程,加強相應管理及執行力度,保障股份公司的經濟利益,減少呆、死帳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銷售合同管理明細

一、定義:

1、銷售合同:指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一批貨物、一項工程或一個系統集成項目的書面記載。

2、合同擬簽訂人:持有有效法人委託書並在有效範圍內進行合同前期工作,但尚未簽訂正式銷售合同的銷售人員。

3、合同簽訂人:持有法人委託書並在有效範圍及時間內簽訂了合同的市場銷售人員。

4、代表處合同聯繫人:是指在代表處協助實體簽訂合同時,代表處負責聯繫該合同業務的人員。

5、到期應收款:是指進入合同付款期,應收回的貨款部分。

6、遲收貨款:是指超過合同付款期,而未收回的貨款部分。

如:某合同規定從1月1日起五天內對方應付合同款1萬元,則此貨款在1月1日-5日統計為到期應收款,在1月6日(含)以後如未收回,則統計為遲收貨款。

二、適用單位:數據網絡事業部

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

市場總部

三、法人委託書的管理

市場總部商務部是法人委託書主管部門。負責法人委託書的申請的接收、初審、報批、製作、發放、回收、歸檔。

1、申請程序:

辦理法人委託書應由事業部根據工作需要向商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法人委託書申請書》(樣本詳見附件1),並明確以下內容:

(1)申請人姓名及自然情況;

(2)申請人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期限;

(3)表明申請人正在從事銷售工作;

(4)明確申請人簽訂合同的權限(產品/最高金額)及申請期限;

(5)事業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6)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2、審批程序:

(1)商務部對《法人委託書申請書》進行初審,合格者由商務部製作《法人委託書》,並報市場總部副總、主管市場副總裁審核,總裁批准。

(2)簽發後的法人委託書由總裁辦公室蓋騎縫鋼印,經營財務部蓋法人名章後,由商務部發放。

3、發放程序

製作完成的法人委託書由商務部登記,發放給申請部門的相關管理人員。發放時要填寫《法人委託書發放記錄》(樣本詳見附件2)。

4、法人委託書的保管:

(1)事業部應設專人(即法人委託書管理員)對法人委託書進行管理,負責本部門法人委託書的申請、領取、發放、回收等管理工作並留有記錄。

(2)法人委託書由持有者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

5、法人委託書的回收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法人委託書管理員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法人委託書收回,並交市場總部商務部。:

A超出法人委託書規定的`授權期限的;

B法人委託書持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法人委託書授權範圍內的工作;

(2)商務部辦理回收手續後交檔案室歸檔保存。

四、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1、銷售合同專用章由公司總裁辦公室公室統一刻制併發放;

2、事業部申請,銷售合同專用章時應具備:該事業部至少有一名持有有效法人委託書的銷售人員。

3、銷售合同專用章由事業部向總裁辦公室公室提出書面申請(樣本詳見附件3)。

4、審批:

(1)總裁辦公室公室銷售合同專用章管理人員核實申請書內容準確無誤後報主管市場副總裁審核,總裁批准;

(2)總裁簽發後由總裁辦公室公室負責登記、發放。

5、發放:總裁辦公室將銷售合同專用章發放給事業部合同管理員,並做書面記錄(樣本詳見附件4)。

6、保管:事業部設專人(通常為合同管理員)對銷售合同專用章進行管理,負責本事業部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申請、領取、登記、保管、使用、上交等管理工作。

7、使用:

(1)銷售合同專用章只能在簽訂銷售合同時使用。

(2)合同管理員在收到合同評審記錄、資信調查結果後方可向簽訂合同人員提供合同專用章,並把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記錄在案。

(3)銷售合同專用章不得轉借或遺失。

(4)總裁辦公室公室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回收:

(1)事業部變更名稱、機構調整、撤銷時,合同管理員應在變更名稱、機構調整或撤消後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專用章及使用審批記錄交總裁辦公室;

(2)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記錄由總裁辦公室交檔案室歸檔保存。

五、銷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1、標準銷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標準銷售合同文本的提出

A市場總部負責《標準合同文本》的製作,並負責組織對標準合同文本的評審。

B市場總部根據需要製作《標準合同文本》。

C需用部門可以向市場總部提出製作《標準合同文本》的需求或本部門製作《標準合同文本》草稿後交市場總部審核後,組織評審。

D對標準合同文本的評審應由市場總部組織總裁辦公室法律事務專員、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及相關單位負責人蔘加。總裁辦公室公會討論通過後即為標準銷售合同文本。

(2)標準銷售合同文本自發布之日起使用。銷售人員在進行營銷工作的過程中應優先使用股份公司的標準銷售合同文本

2、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使用條件:當標準銷售合同文本不能滿足銷售的實際需要時,事業部應根據實際需要擬製銷售合同文本

(2)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必須具備的內容合同號、買方和賣方的名稱、地址、貨物名稱、數量、質量、貨款金額、付款時間/期限、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地點、爭議解決。建議寫明:貨物驗收標準、售後服務、合同生效時間、運輸費承擔等。

(3)非標準銷售合同文本必須由法律事務專員出具法律意見書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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