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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計劃是一項工作進行的參照文本,也是工作的安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僅供參考,希望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為規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和《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xxxx〕183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xxxx年xxxx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編制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繼續深入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範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編制原則:

1、依法行政、程序正當。依法行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職權,做到主體合法、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量罰適當。

2、上下銜接、全面覆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把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的生產企業和重點經營單位全部納入行政執法範圍,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列為計劃執法對象的,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不再重複執法檢查;同時,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大對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計劃執法的指導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銜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區。

3、屬地監管、突出重點。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堅持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突出重點。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分別對重點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或委託下級)實施行政執法。上級對下級的計劃執法對象分別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必要時,也可將由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檢查的對象納入本級的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強對同級政府相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與綜合協調。

4、科學統籌、積極作為。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統籌考慮現有執法隊伍和裝備條件、重點監管對象的數量、規模和分佈特點,以及本地區高危和重點企業自身狀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積極履職,合理確定檢查頻次,科學編制執法計劃。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通過強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和宣傳教育培訓,有力地促進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將全省各類事故總量、死亡人數以及億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十萬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等嚴格控制在國家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以內,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務: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持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大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更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着力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不斷強化“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監督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三、職責分工和檢查重點

(一)執法檢查職責分工

省安全監管局主要依法對部分規模較大、專業化程度較高、安全監管任務繁重複雜以及安全隱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及部分重點民營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直接檢查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行業監管企業共86家(具體名單見附件1),同時對市州、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的執法檢查對象分別按不低於10%、1%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

市州安全監管局主要依法對本轄區內省安全監管局直接檢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轄區內其他重點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檢查對象由各市州安全監管局研究確定,同時按不低於5%的比例對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的執法檢查對象進行隨機抽查。

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依法對本轄區內省、市州安監局直接檢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業開展執法檢查。鄉鎮安監站受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委託開展執法檢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監管局在完成職責範圍執法檢查任務的同時,應切實加強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選擇一批重點企業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上級安全監管部門視情況可以將職責範圍內的特定執法檢查事項委託給下級安全監管部門,也可以直接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管轄的案件進行查處。

(二)執法檢查頻次

全省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生產企業每年最少開展1次執法檢查和1次有針對性的複查;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每季度最少開展1次、全年4次的執法檢查;對監管的其他企業每年最少開展1次執法檢查。

(三)執法檢查重點事項

1、全面檢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的十九項重點內容;

2、國發〔xxxx〕23號文件和湘政發〔xxxx〕27號文件中規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情況、非煤礦山企業領導現場帶班情況和非煤礦山六大安全系統推廣應用情況。

(四)其他行政執法工作

1、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強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依照程序、堅持標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制度,切實把好安全生產源頭關。

2、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涉危企業基礎數據庫。涉及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的,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法律規定,正確使用安全生產執法文書。

3、紮實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與職業健康等安全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行動。全省上半年主要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下半年集中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4、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國發〔xxxx〕23號文件,認真組織學習閲讀《xxxx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四個重要文件,精心籌劃、組織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開展行政執法監察人員和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鄉鎮安監站以及非煤礦山、危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題業務培訓,全力推進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安全培訓工作。

5、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以事故多發、易發的煤礦、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為重點,以堅決杜絕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較重大事故為目標,督促協調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四、保障措施與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依法開展執法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生命線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執法計劃編制工作,主要領導必須親自抓。要根據本計劃的要求,結合0本地實際認真編制各自的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認真組織實施。在編制執法計劃時要明確執法檢查對象的名稱(具備法人資格)、執法人員、日期、頻次、有關專家和執法車輛安排。要充分做好執法計劃實施的各項準備,保證執法計劃落到實處。如遇到資金、技術裝備、專家等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爭取支持解決,不能以人員、裝備、經費不足為由而影響執法計劃的完成。對因落實執法計劃不到位而造成相應事故的,將依法進行問責,確保執法計劃的嚴肅性。執法計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應當於3月31日前報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二)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產現場執法檢查職權,切實履行執法職責,承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規定的相應責任,但不改變事故統計口徑、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打擊非法違法行為、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等應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的職責。對距離較遠的企業,省、市州安全監管局可將負直接檢查責任內企業的部分日常監管事項委託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具體由省、市州安全監管局負有檢查職責的業務處(科)室、執法總(支)隊確定並書面通知。省安全監管局應加強對未列入直接執法檢查範圍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的日常監管,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州、縣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通報;市州、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將所檢查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有關情況向省安全監管局報告。

(三)嚴格考核與結果應用。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積極性,嚴格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對按時完成執法工作計劃的單位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執法人員,應當予以嘉獎;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和我省《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監管執法五項規定》的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中的權重,要將計劃執法實施情況作為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標籤: 執法 計劃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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