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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彝族花燈歌舞發展狀況調查報告範文

紅河彝族花燈歌舞發展狀況調查報告範文

一、彝族花燈歌舞的起源

紅河彝族花燈歌舞發展狀況調查報告範文

花燈起源於漢代,在唐宋時期時期得到快速發展。唐朝時期出現了“貞觀之治”和“開元盛世”兩大盛世,社會升平,經濟富庶,於是花燈大放異彩,上至王公貴族,下至販夫走卒,無不出外賞燈,唐以後花燈便成為元宵節的重要標幟。兩宋時期國勢雖然積弱,但花燈文化因得到皇室的大力倡行而益加發揚光大,使宋朝成為花燈發展的另一重要歷史階段。明清兩朝賞燈熱潮未減,坊間更出現燈市,販售各種花燈,式樣繁多,爭相競秀。

元朝時期,雲南被列為一個省份納入中央王朝管轄範圍,雲南正式成為中央王朝的管轄之地。明、清以來,屯墾戌邊將士與土著民族的不斷結合,使得中原文化漸漸滲入蠻荒之地。隨着改土歸流的實施和中央王朝權力的不斷深入,紅河州蒙自縣社會經濟從土司奴隸制迅速轉入封建地主制。封建王朝的科舉制度又造就了一批批土著民族的知識分子,由此促進了邊疆與內地的全面文化交流。紅河彝族花燈就是淵源於這樣的歷史文化背景產生的。

紅河彝族花燈發祥於蒙自縣雨過鋪鎮永寧村,據傳明朝年間有一漢族公爺在蒙自幹壩子(蒙自江水地、雨過鋪、十里鋪的統稱)一代教跳古燈,於是漢族花燈進入了蒙自彝族聚居的村寨。永寧彝族的尼蘇人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了演唱花燈的活動,並逐漸成為蒙自彝族花燈的重要流傳地區。隨着漢、彝文化的交融,永寧產生了一批通曉漢文化的知識分子。清朝末年,以秀才楊鴻儀為代表的一批彝族知識分子介入了花燈的演唱活動,對在彝族民間已經廣為流傳的花燈藝術進行整理,把彝族民間音樂曲調、民間舞蹈表現形式融入其中,通過移植、改編、創作等方式,形成了一批深受彝族羣眾喜愛的、極具彝族文化個性的彝族花燈劇目。這是永寧彝族花燈的起源,也是今天的紅河彝族花燈的起源。

二、彝族花燈歌舞的發展

清末民初是永寧彝族花燈鼎盛時期,每年皆舉辦為期四十五天的燈會活動。從這個時期開始,紅河州蒙自縣永寧彝族花燈聲譽鵲起、聞名遐邇。

自民國以來,永寧的李展、李樹修、李子厚等數代花燈師傅都曾到箇舊、建水、開遠的等地傳藝,影響及聲譽遍及紅河州內彝族地區。同時他們也吸納了各地彝族花燈歌舞表演的優秀成分,豐富了永寧彝族花燈的內容、形式,使永寧的彝族花燈日漸成熟,並代代相傳,長盛不衰,永寧也因此成為紅河地區遠近聞名的彝族花燈窩子。

新中國成立以後,永寧彝族花燈作為獨樹一幟的、充滿紅河彝味的民族民間戲劇逐漸受到各專業藝術團體的重視,雲南省華燈劇團、雲南省文藝學校、雲南省藝術研究所、建水花燈劇團等專業藝術團體以及楊放、張一凡、聶秀敏、黎芳、金重、劉天強等一批省州花燈研究者、藝術家曾多次到永寧村調研、採風、學習。許多研究雲南花燈藝術的學者,都對永寧彝族花燈投入極大熱情予以關注和研究,有的還著論發表於報刊,研究彝族花燈者,無不把永寧彝族花燈作為重要的依據。

20世紀80年代以來,永寧村的彝族花燈活動進入了一個興盛時期。永寧的花燈師傅在對傳統劇目繼承的基礎上,又根據時代發展要求,改編、創作了一批現代花燈劇目,並根據永寧地方眾多的民間習俗、傳説故事等進行挖掘整理,改編出一批彝族民間舞蹈,登上文藝舞台,豐富了永寧彝族花燈為主的民族民間文藝品種,文藝隊伍和參加燈會活動人數在不斷增加。同時,永寧彝族花燈歌舞也作為蒙自彝族文化的重要藝術形式倍受推崇,常在縣上的各種演出活動中佔據重要一席。

三、新時期彝族花燈歌舞的發展

進入新千年以來,紅河彝族花燈得到了極大發展,在蒙自,有600多支以演出彝族花燈為主的農村文藝隊,紅河州內的文藝隊更是以千計。同時,紅河彝族花燈得到了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許多以永寧彝族花燈素材創作、改編的傳統或現代劇目,屢屢搬上文藝舞台,多次獲得省、州、縣各級獎勵。

2003年,“建水花燈團”更名為“紅河彝族花燈劇團”,現在“紅河彝族花燈劇團”仍是最受彝族羣眾歡迎的專業劇團。

2004年10月,紅河彝族花燈團帶着《紅河鄉土情》參展了雲南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聯合舉辦的`“雲南省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五週年新劇(節)目展演”。2005年初,在本次展演的頒獎會上,紅河彝族花燈團參展的《紅河鄉土情》榮獲新劇目金獎,其中,由紅花創作的《酸哥甜妹甜水井》榮獲劇作一等獎,王樹基《建水小阿妹》獲導演、編導一等獎,劉天強《挑戰生存》獲音樂創作一等獎,徐遠征《挑戰生存》獲劇作二等獎,曹天明《西廂壩子一窩雀》獲導演、編導二等獎,徐美娜、張瓊獲集體表演二等獎;楊章文、鄒輝獲集體表演三等獎。“紅河彝族花燈劇團”在此次新劇目展上獲最高獎——金獎,是榮獲獎項最多的團隊。

2008年5月,投資850多萬元的紅河彝族花燈劇院竣工,在影劇院的竣工典禮上,紅河州和建水縣的領導也着重強調要大力發揚花燈文化,把花燈普及到人民大眾中去。

2009年5月,紅河州文化局幹部到永寧村彝族花燈歌舞之鄉調研並捐款2000元。其中,分別贈給省級非物質文化傳承人楊錦輝、州級非物質文化傳承人楊應華各400元,鼓勵他們繼續做好“傳、幫、帶”,保護和傳承好永寧彝族花燈藝術,培養更多的傳承人;1200元贈予傳習館作為活動經費,為傳承和發展好永寧彝族花燈事業、豐富農村精神文化生活作出積極的努力。

2009年6月18日,永寧彝族花燈傳習館的楊錦輝獲得了紅河州州級優秀傳承人稱號,李應東被命名為紅河州永寧彝族花燈戲代表性傳承人。

隨着音像製品伸入尋常百姓家,彝族花燈節目常被民間業餘人士拍攝製作成VCD、DVD和CD製品,被各地花燈隊和花燈愛好者購買學習或者收藏。

四、對彝族花燈採取的搶救、保護和發展措施。

2008年9月的一天,竣工才幾個月的紅河彝族花燈影劇院內傳出歌舞狂歡之聲,尋聲望去,只見影劇院門口有一主持人在循循善誘地推銷超級歌舞節目,左右兩邊還有兩個身着比基尼的女郎扭動火辣身段,時而在兩個大音箱上攀爬着,伴隨着刺激濃烈的音響,主持人不斷煽動在台下觀望的人羣趕快買票入場觀看超級歌舞大秀。

這是與建水歷史文化名城“滇南鄒魯”的美譽以及彝族花燈影劇院的民族特色極不協調的一幕,現在這件事已經過去一年多了,這一年裏,雖然聽不到紅河彝族花燈影劇院上演“真人秀”的報道,但是在現代通俗流行歌曲、現代舞蹈等的衝擊下,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紅河彝族花燈舞蹈也存在被現代歌舞取代的危險,保護彝族花燈顯得十分重要。

建議保護措施:

1、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不給真人秀等外來庸俗歌舞提供繁衍墮落和滋生庸俗的温牀,不讓其有可趁之機。

2、教育工作者和文體工作者應引導人民羣眾,對外來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吸取外來文化的積極成分,不讓本土特色文化被外來文化的“糟粕”腐蝕。

3、繼續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2005年,“蒙自縣雨過鋪鎮永寧彝族花燈歌舞之鄉”被州人民政府列為紅河州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項目,同時申報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雖然“蒙自縣雨過鋪鎮永寧彝族花燈歌舞之鄉”未被國務院列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但應繼續積極發展、保護彝族花燈,繼續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爭取各級文化主管部門的重視和保護。

4、繼續深入對彝族花燈的調查,全面而系統地挖掘彝族花燈資料,並嚴格按照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分類、製作、歸檔管理,完善檔案數據化建設。

5、保護永寧彝族花燈傳承體系,建立民間自發組織代代相傳和政府保護相結合的機制,使“永寧彝族花燈”長期傳承下去有基本保障;建立永寧彝族花燈傳承人任命和獎勵機制,為永寧彝族花燈全面而系統地傳承下去提供核心保障。

6、利用電視、報刊、網絡、展演、展覽等形式,加大永寧彝族花燈的宣傳力度,編輯出版彝族花燈傳統劇目、曲目、新劇目、論文集叢書等,錄製優秀傳統劇目、新劇目影像資料出版發行。

7、建立彝族花燈研究及創作機構,開展對彝族花燈的研究,創作新劇目,讓社會各界、城鄉羣眾深入瞭解、認識、重視彝族傳統花燈,吸引並培養更多的彝族花燈愛好者,為彝族花燈的發展建立基礎。

8、註冊“永寧彝族花燈”商標,對“永寧彝族花燈”知識產權進行保護。

四、小結

彝族花燈是紅河州特有的地方劇種,是廣泛流傳在雲南彝族地區花燈中最具彝族風格的花燈品種,也是雲南彝族至今保存最為完好的傳統戲劇之一,是中華少數民族戲劇寶庫中的一支奇葩,對研究彝族戲劇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重要價值。其形成是漢族文化形式與彝族文化形式長期交融的結果,對研究雲南邊疆少數民族文藝與漢族文藝的交融歷史和發展關係有重要的代表性。彝族花燈創造者和研究者應加強彝族花燈的創作與研究、推陳出新,發揮其在現代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新農村文化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社會各界應給彝族花燈多一些關注和支持,不讓其在現代文化的衝擊下消失。

鑑於客觀條件限制,本次調查主要以查閲近年來關於彝族花燈的文獻著作和新聞報道的方式進行研究,主要參考了紅河州文化局比勒?祿阿茲同志的研究成果,並參考了一些近年來關於紅河彝族花燈歌舞的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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