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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須知

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須知

我國普通高中的教育體系由最初的全國各地大統一發展到文理科的出現,接着給予部分省市自主開展高中課程改革,給予有能力的出版社出版高質量的高中教材,打破了曾經人教版教材一枝獨秀的局面,後來選修課的出現使高中展現出新的`活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須知

一、申報範圍。

在《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2021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中,凡信息點代碼欄未註明“不需採集”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類型,均在普通高考報名時申報。

二、申報材料。

符合有關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10日。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

1、烈士子女(非軍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請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結婚證、烈士證明書、撫卹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2、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取消台胞及台胞子女在我省就讀相關證明事項的通知》(粵府台發〔2018〕3號)要求,參加普通高校統一考試,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之一的台胞,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户口簿》的台胞子女(籍貫為台灣),在辦理高考照顧錄取手續時,需提供上述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3、參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時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退出現役證需複印封面及內頁。

三、資格審核。

1、初審。各市招生辦對申報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複印件進行初審,並於11月25日前將經初審通過的考生信息錄入系統。當考生符合多項資格時,在系統中可以多選,並按本、專科層次選擇高分項輸入。

2、複核。各市招生辦錄入完成後在網上打印出《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複核表》、《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條件資格考生備案表》,並按附表中名單順序分別整理申請加分資格、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證明材料複印件(每份複印件上須標註“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簽署核准人姓名和日期)。《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複核表》加蓋公章後連同相關考生證明材料複印件於11月29日前報送省招生辦複核,《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條件資格考生備案表》及相關考生證明材料複印件由各市招生辦核准備案。

3、公示。省招生辦複核後,將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年底,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能獲得相關加分資格。

四、另行採集類型。

“三僑生”、少數民族考生。

省招生辦將繼續聯合省僑辦、省民宗委對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進行核准確認,以保證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的公平公正。三僑生的資格審核工作按《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做好我省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三僑生”證明辦理工作的通知》(粵僑辦函〔2020〕2號)要求執行。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廣東省民族宗教委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粵民宗規〔2017〕1號)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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