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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異地高考須知

廣東異地高考須知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東異地高考須知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廣東異地高考須知

(一)高中階段户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

1、考生報名時,必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户口簿(2018年12月10日前遷入)和身份證,並交全户人員的户口簿複印件;購房入户的,還需出示房產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2、考生必須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高中階段户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除具備原籍就讀學校的學籍材料外,還必須具備在我省就讀期間完整的學籍材料,否則不準報考。對弄虛作假而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3、應屆生必須填寫《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中畢業生學籍户籍審核登記表》(見附件6),並按《關於做好高中階段户籍從外省遷入我省2011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籍户籍複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往屆生須填寫《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件7),並由户口所在地縣(市、區)公安局、招生辦公室審核蓋章。

(二)符合條件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

應根據《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的通知》要求,在高考報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和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由所就讀的中學初審,並由市或縣(區)招生辦彙總後,分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並辦理《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

審核通過的隨遷子女應在預報名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上輸入《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的相關信息,並在報名確認時(或各市招生辦確定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及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和審核通過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按要求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中學)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資格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隨遷子女父母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居住證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條件的隨遷子女,所在中學應及早做好解釋和學生分流工作,引導學生儘早回户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以免錯過,尤其是藝術類考生,因藝術術科考試時間較早,一旦錯過將無法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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