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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擇校學籍怎麼轉

小升初擇校學籍怎麼轉

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小升初擇校學籍怎麼轉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縣域內初一、高一新生的電子學籍檔案遷移

8月1日開始,初一、高一新生招收學校開始在網上登記新生,8月15日開始,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學校即可進行新生電子學籍檔案入庫操作,完成檔案遷移工作。

二、跨設區市、縣(市、區)初一、高一新生的電子學籍檔案遷移(回原籍升學除外)

(一)初一、高一新生的電子學籍檔案遷入本市

1、招生學校將學生名單(姓名、身份證號、學籍輔號、户籍、畢業學校)及經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寧波市教育局或者省教育廳審核批准的跨區域招生計劃的相關文本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核蓋章後,於8月1日前發給生源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關於跨設區市、縣(市、區)生源電子學籍檔案遷移的書面申請。

2、8月1日至31日,招生學校在電子學籍系統中登記其跨設區市、縣(市、區)招收的新生;

3、8月15日到8月31日,經過市教育局和生源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的新生,招生學校即可進行新生電子學籍檔案入庫操作,完成檔案遷移工作;

(二)初一、高一新生的電子學籍檔案遷往市外

市外招生學校應於8月1日前向我市教育局提出關於跨設區市、縣(市、區)生源電子學籍檔案遷移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當有市外招生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同意意見並蓋章。招生學校屬於寧波大市範圍內的`,須提供寧波市教育局審核批准的跨區域招生計劃的相關文本(可以是複印件);招生學校是寧波大市範圍外的,須提供浙江省教育廳審核批准的跨區域招生計劃的相關文本(可以是複印件)。

市外招生學校須於8月1日至8月31日,在電子學籍系統中登記調檔申請。本市教育局在收到上述申請後,於8月31日前完成審核。

三、其他

1、各學校在入庫或遷移檔案時,應仔細核對姓名、主號等錄取信息是否正確,避免出錯。

2、對於有爭議的新生電子學籍檔案遷移申請,由招生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與生源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後,於9月20日前完成審核及新生電子檔案入庫遷移工作。

3、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公辦高中跨縣域招生須經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未經同意,禁止跨縣域招生。對不符合跨縣域招生要求的學生,不得辦理學籍遷移。

建立學生與家長跨學區就讀誠信承諾制。如跨區域招生學校與實際就讀學校不一致,一經查實,不再辦理該生電子檔案遷移,並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備案。

4、務請在規定時間辦理學籍遷移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5、此規定在公佈之日起執行。

標籤: 小升初 學籍 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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