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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文言虛詞用法

常見文言虛詞用法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 作《師説》以貽之。(《師説》,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説》,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説》)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説》)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説》)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複數)。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説》"其聞道"作主語。)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裏"。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遊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如:

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於此乎?(《師説》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遊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1.用作連詞。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係。可譯為"並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為"就""接着",或不譯。如: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為"但是""卻"。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係。可譯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係,即連接狀語。可不譯。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説》)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3.複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説》)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承接關係。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分句或緊縮複句中的前後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繫。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子燦寐而醒,客則鼾睡炕上矣。(《大鐵椎傳》)

(二)表示假設關係。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於"假使""如果";有的用於後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於"那麼""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説》)

(三)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裏,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可譯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説》)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後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説》)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東門之》)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説》)

1.用作代詞。有時分指它前面已經出現過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時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種情況,可譯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師焉,或不焉。(《師説》)

回視日觀以西峯,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記》)

或曰此鸛鶴也。(《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譯為"或許"、"也許"、"可能"等。例如:

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岳陽樓記》)

3.用作連詞。表示兩種(或以上)情況可供選擇或者動作行為的交替發生,可譯為"或者""有時"。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沒。(《周處》)

1.用作副詞。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範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例如: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曹劌論戰》)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於趙王,故燕王欲結於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壁。(《謙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

嬴乃夷門抱關者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於""如果"等。例略。

1.用作副詞。表示動作行為的完結。可譯為"……以後""已經""完全"等,有時"既已"連用,可譯為"已經……之後";也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時間以後,發生了某事,可譯為"不久",有時"既而"連用,意義不變。例如:

相如既歸,趙王以為賢大夫。(《廉頗藺相如列傳》)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子魚論戰》前"既",已經;後"既",完全。)

弗聽,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太子商臣。(《左傳》文公元年)

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五人墓碑記》)

2.用作連詞。連接詞與詞、分句與分句,表示兩種情況同時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實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論。常和"且""則""又"等詞前後呼應。例如:

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將伐顓臾》)

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謀攻》)

1.用作連詞。用在複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讓步,可譯為"即使""縱使";或表示假設,可譯為"如果""假如"。例如:

即可不死,而離散不相見。(《與妻書》)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賈誼《論積貯疏》)

2.用作副詞。用在動詞前,表示前後兩件事緊相銜接,或表示兩種情況緊相聯繫。可譯為"立即""馬上""就"等。例如:

(樊)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鴻門宴》)

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五人墓碑記》)

其無宿根者,即候苗成而未有花時採。(《採草藥》)

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例如:

水旱疾疫,即天地調劑之法也。(《治平篇》)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藉""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餘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例如:

餘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係。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餘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係,"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説》以貽之。(《師説》)

劍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係,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餘……(《送東陽馬生序》)

餘是以記之,蓋歎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於"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係。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於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公輸》在……方面)

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權起更衣,肅追於宇下。(《赤壁之戰》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於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説》對、對於)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於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於猝發……(《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4.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説》)

"雖"作連詞,在文言中有兩種用法。

1.用在假設關係的句子裏,作用是先承認一種假設,然後轉入正意,可譯為"即使"。例如:

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後矣……(《捕蛇者説》)

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用在轉折關係的句子裏,作用是先承認一事實,下面再轉入正意。可譯為"雖然"。例如:

豫州軍雖敗於長阪,今戰士還者及關羽水軍精甲萬人……(《赤壁之戰》)

3.複音虛詞"雖然"。

現在漢語用"雖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個"雖"字。文言的"雖然","雖"是轉折連詞,"然"是指示代詞,結合在一起,有承上轉下的作用,相當於"雖然如此"或"話縱然這麼講"。例如:

雖然,受地於先王,願終守之,弗敢易!(《唐雎不辱使命》)

1.用作連詞,主要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為"可是""但是"。例如:

然豫州新敗之後,安能抗此難乎?(《赤壁之戰》)

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鴻門宴》)

"然"有時和"而"連用,"然"代指上文所説情況,"而"表示轉折,等於説"如此(這樣),可是……"。例如:

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然"還常和"則"結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實,"則"是由此進行闡述或論斷,可譯為"既然如此,那麼(那就)",也可單譯為"那麼"。例如:

是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時而樂耶?(《岳陽樓記》)

2.用作代詞。相當於口語中"這樣""如此"。例如:

輮使之然也。(《勸學》)

不然,籍何以至此?(《鴻門宴》)

3.用作助詞,又分兩種情況。

(一)用在形容詞之後,作為詞尾,相當於口語的"……地"。例如:

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捕蛇者説》)

大石……森然欲搏人……(《石鐘山記》)

(二)用在名詞或短語之後,前面有"若""如""猶"等詞與之照應的,可譯為"的樣子""一般""那樣"。例如: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而半山居霧若帶然。(《登泰山記》)

"然"還常作應對之辭,同口語中"是的""對的"相似。或者表示贊成、同意,即"認為是""認為對"的意思。例如:

袁曰:"然,固有所聞。"(《譚嗣同》)

成然之。(《促織》)

1.用作代詞。

(一)表對稱,相當於"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説》你)

更若役,復若賦……(《捕蛇者説》你的)

(二)表近指,相當於"這""這樣""如此"。例如:

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論語憲問》)

2.用作連詞。

(一)表假設,相當於"如果""假設"等。例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二)表選擇,相當於"或""或者"。例如:

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户。(《漢書高帝紀》)

"若"和"夫""至"結合,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層意思的開頭,表示他轉。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陽樓記》)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於實詞範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着"、"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動關係。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惟(唯、維)

1.用作副詞。

(一)表示限於某個範圍,相當於"只"。例如:

天下健者,惟有足下。(《譚嗣同》)

東船西舫悄無言,唯見江心秋月白。(《琵琶行》)

(二)表示限於某個範圍,相當於"只有""只是"。如:

今數雄已滅,惟孤尚存。(《赤壁之戰》)

原其理,當是為谷中大水衝激,沙土盡去,唯巨石巋然挺立耳。(《夢溪筆談》)

(三)表示祈使或命令,相當於"希望"或"請"。如:

唯大王與羣臣孰計議之。(《廉頗藺相如列傳》)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根據與緣由,相當於"正因為""只因為"。

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殽之戰》)

2.用作助詞,常與"是"搭配成固定結構"唯……是……"。如:

其以義理相諮訪,孜孜焉唯進修是急,未之多見也,況流俗乎?(《問説》)"惟""唯""維"作為虛詞使用時,古時可以通用。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於","趁着""憑藉","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1.用作副詞。 "蓋"用在句首,作副詞,表示下邊説的一些話,是帶有推測性的斷定,相當於現代漢語中"大概"推想"的意思。如:

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遊褒禪山記》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季氏將伐顓臾》)

表示這種意思的"蓋",也有用於句中的。如:

吾之意蓋謂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 (《與妻書》)

2.用作連詞。 連接上文,起説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確定之意。如:

今言"華"如"華實"之"華"者,蓋音謬也。(《遊褒禪山記》)

謝靈運為永嘉守,凡永嘉山水,遊歷殆遍,獨不言此山,蓋當時未有雁蕩之名。(《雁蕩山》)

1.用作助詞。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於眾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餘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指南錄〉後序》)

"所"和動詞結合,後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如:

夜則以兵圍所寓舍。(《〈指南錄〉後序》)

臣所過屠者朱亥,此子賢者,世莫能知,故隱屠間耳。(《信陵君竊符救趙》)

2.在有些句子中,"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後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複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藉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備矣,……(《信陵君竊符救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説》)

助詞,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是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後,組成名詞性短語。如:

將藏之於家,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 (《〈指南錄〉後序》)

用葉者取葉初長足時,用芽者自從本説,用花者取花初敷時,用實者成實時採。(《採草藥》)

"者"的另一種用法是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後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説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後説明或論斷。如: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

古之讓天之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五蠹》)

"者"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後,起語助作用,可不譯。如: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者"有時放在數詞後邊,可譯為"個""樣"之類。如:

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

1.用作疑問副詞。

出現在疑問句中,置於動詞之前。作狀語。相當於"怎麼""怎樣"。 君安與項伯有故?(《鴻門宴》)

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五人墓碑記》)

2. 用作疑問代詞。

在疑問句中作賓語,置於動詞之前。相當於"什麼""哪裏"。

皮之不存,毛將安傅(附)。(《左傳僖公十四年》)

沛公安在?(《鴻門宴》)

1.用作疑問代詞。

單獨作謂語,問原因,後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麼""什麼原因"。

何者?嚴大國之威以脩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作賓語,主要代處所和事物,可譯為"哪裏""什麼"。譯時,"何"要後置。

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戰》)

大王來何操?(《鴻門宴》)

作定語,可譯為"什麼""哪"。 然則何時而樂耶?(《岳陽樓記》)

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琵琶行》)

2.用作副詞。

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麼""怎麼"。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戰》)

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麼""多麼""怎麼這樣"。

至於誓天斷髮,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3.複音虛詞"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於疑問句中,表疑問或詰問,相當於"怎麼樣"或"什麼樣"。如:

樊噲曰:"今日之事何如?"(《鴻門宴》)

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君以袁某為何如人哉?(《譚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於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拿什麼""憑什麼"等。

榮祿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譚嗣同》)

何以戰?(《曹劌論戰》)

1.用作連詞。

表示因果關係,可譯為"所以""因此"。

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故臣復取壁。(《廉頗藺相如列傳》)

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鴻門宴》)

有時用"是故""以故": 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師説》)

2.用作副詞。

有"從前""故意"的意思。

燕太子丹者,故嘗質於趙。(《史記刺客列傳》)

公子往,數請之,朱亥故不復謝。公子怪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1.用作連詞。

且表示遞進關係、並列關係。

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疲……(《赤壁之戰》)

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赤壁之戰》)

河水清且漣漪。(《伐檀》)

有時相當於"尚且",先讓步,後推進一層。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鴻門宴》)

古之聖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説》)

2.用作副詞。

相當於"將""將要","暫且""姑且"。

不出,火且盡。(《遊褒禪山記》)

驢一鳴,虎大駭,遠遁;以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驢》)

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石壕吏》)

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

1.用作無指定代詞,充當主語。

(一)代人時,相當於"沒有人""沒有誰"。

宮婦左右莫不私王……(《鄒忌諷齊王納諫》)

縉紳、大夫、士萃於左丞相府,莫知計所出。(《〈指南錄〉後序》)

(二)代物時,相當於"沒有什麼"。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魚我所欲也》)

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倚,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 ……(《庖丁解牛》)

2.用作否定副詞。

(一)放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表示否定,相當於"不"。

今為君計,莫若遺腹心自結於東,以共濟世業。(《赤壁之戰》)

近世寇萊公豪侈冠一時,然以功業大,人莫之非。(《訓儉示康》)

(二)放在動詞前面,表示勸戒或禁止,相當於"不要""不能"。

願早定大計,莫用眾人之議也!(《赤壁之戰》)

貧富之道,莫之奪予,而巧者有餘,拙者不足。(《貨殖列傳序》)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如: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後序》)

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業。(《左忠毅歸逸事》)

2.表示肯定語氣的,如:

昔人云:"將以有為也。"(《〈指南錄〉後序》

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詞的句子,仍然是一種表否定的肯定。如:

眾曰:"若所為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書博雞者事》)

3.表示疑問語氣的,如:

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莊暴見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4.表示感歎語氣的,如:

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莊暴見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也"表示疑問語氣和感歎語氣,句中一般要用疑問代詞。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

當餘之從師也,負篋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東陽馬生序》)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説》)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

1.表示感歎語氣的,如:

痛定思痛,通何如哉!(《〈指南錄〉》後序》)

嗚呼,亦盛矣哉!(《五人墓碑記》)

嘻,善哉!技蓋至此乎!(《庖丁解牛》)

2.表示疑問語氣的,如:

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而此獨以鍾名,何哉?(《時鐘山記》)

表示反問語氣的,如:

相如雖駑,獨畏廉將軍哉?(《廉頗藺相如列傳》)

語氣助詞

1.用於陳述句尾。或助肯定語氣,有的可譯為"了",有的可不譯;或助已然語氣,説明事情已實現,可譯為"了";或助將然語氣,説明事情將要實現,可譯為"了"。

此為長江之險已與我共之矣。(《赤壁之戰》)

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伶官傳序》)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項脊軒志》)

事急而不斷,禍至無日矣!(《赤壁之戰》)

2.用於感歎句。助感慨、諷刺、讚頌語氣,可譯為"了""啊"。

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嗚呼,烈矣!(《譚嗣同》)

3.用於祈使句,助請求、勸勉、禁止語氣,可譯為"吧"。

願君即以遂備員而行矣。(《毛遂自薦》)

公子勉之矣,老臣不能從。(《信陵君竊符救趙》)

4.用於疑問句末,助疑問語氣。

年幾何矣?(《觸龍説趙太后》)

1.用作代詞。

(一)第二人稱代詞,相當"你""你們""你的""你們的"。

爾何知!(《殽之戰》)

中壽,爾墓之要拱矣!如有營,(《殽之戰》)

且爾言過矣(《季氏將伐顓臾》)

胡瞻爾庭有縣貆兮(《伐檀》)

(二)指示代詞,相當於"此""如此(這樣)""那"。

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孔雀東南飛》)

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飲酒》)

爾來二十有一年矣。(《出師表》)

2.用作副詞,用來修辭動詞,相當"這樣(地)"。

長歎空房中,作計乃爾立。(《孔雀東南飛》)

3.用作助詞。

作形容詞、動詞的詞尾,和"然"的用法相似:相當於"的""地""着"。

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待坐》)

子路率爾而對曰:……(同上)

聞兩童子音琅琅然,不覺莞爾……(《祭妹文》)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魚我所欲也》)

作語氣助詞,用於句末,同虛詞"耳"的用法相同。

表限止語氣,相當於"罷了""而已",如: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爾。(《唐雎不辱使命》)

表敍述語氣,相當於"了"或不譯。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説》)

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於是餘有歎焉。(《遊褒禪山記》)

有時用於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鍾於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1.用作語氣助詞。

(一)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幾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報劉一丈書》)

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

(二)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三)用於感歎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説》)

(四)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何之?(《歸去來辭》)

2.用作介詞

相當於"於"。

生乎吾前……(《師説》)

此外,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庖丁解牛》)

"已"當做虛詞,可作副詞、連詞與助詞。

1.用作副詞。

(一)表動作行為、事情的完成或時間的過去,相當於"已經"。

天下已定,皇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過秦論》)

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六國論》)

牛困人飢日已高。(《賣炭翁》)

(二)表兩件事之間相隔時間短暫,常用"已而",相當於"不久""一會兒"。

有間而身寒,已熱如火,至今不可以見寒。(《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已而相如出,望見廉頗,相如引車避匿。(《廉頗藺相如列傳》)

已而得舟,避渚洲,出北海……(《〈指南錄〉後序》)

(三)表程度很高或過分,常放在形容詞之前,相當於"太"。

夫十月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五人墓碑記》)

2.用作連詞,"已"同"以",和"來""後""東""西""上""下"等結合,表示對時間、範圍等的限定。

自董卓已來,豪傑並起,跨州連郡者不可勝數。(《隆中對》)

五代時始印五經,已後典籍皆為板本(《活版》)

3.用作助詞。 "已"放在句末表示動作行為的既成狀態,表示明確的肯定或否定語氣,相當於"了";有時"也已"連用,加強語氣。有時也表感歎,相當於"啊"。

是善惡之分也已。(《荀子.惡性》)

雖以史遷之善傳遊俠,亦不能為五百人立傳,滋可痛已。(《〈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

"夫"當作虛詞,可用作代詞和助詞。

1.用作代詞。

"夫"作代詞常放在名詞或名詞短語之前,表近指與遠指。

(一)表近指,相當於"這"或在"這"後加適當的量詞。

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禪山記》)

予觀夫巴陵勝狀,在洞庭一湖。(《岳陽樓記》)

(二)表遠指,相當於"那"或在"那"後加適當的量詞。

餘於僕碑,又以悲夫古書之不存,後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何可勝道也哉!(《遊褒禪山記》)

故為之説,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捕蛇者説》)

2.用作助詞。

(一)用在句子開頭,表示議論或敍述的開端,稱為"發語詞",也可用複音虛詞"且夫",不必譯出。

夫以疲病之卒御狐疑之眾,眾數雖多,甚未足畏。(《赤壁之戰》)

且夫不好問者,由心不能虛也;心之不虛,由好學之不誠也。 (《問説》)

(二)用在句末,表示感歎。相當於"啊"或"了"。

聞之:一人飛昇,仙及雞犬。信夫!(《促織》)

然則古人所深恥者,後世且行之而不以為恥者多矣,悲夫!(《問説》)

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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