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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記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議記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1

㈠、校務會議

1、校務會參加人員有:正副校長、正副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總輔導員。

2、會議由校長主持。

3、會議一個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可隨時舉行。

4、會議主要討論研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指示,討論學校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教學工作,對學生的紀律處分。

㈡、行政會議

1、行政會議參加人員有:正副校長、正副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必要時可請有關人員參加。

2、會議由校長主持。

3、會議每週召開一次。

4、會議主要傳達、佈置上級部門下達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學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問題。

㈢、教研組長會議

1、傳達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上級批示和學校決議,並通過組長貫徹執行。

2、討論研究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教改方案、進修規劃和教學總結等重大事項。

3、結合工作任務,組織組長學習教育理論,提高認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4、討論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組長的彙報,佈置工作。

5、會議由教導主任主持,全體行政參加。

6、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㈣、班主任工作會議

1、班主任工作會議參加人員有:校長、教導主任、總輔導員和班主任。

2、原則上每學期不少於二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3、會議由教導主任主持。

4、會議主要討論和研究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班級工作。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2

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校長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佈置階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務,對學校工作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使學校各項工作穩步有序的進行。

一、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也可由校長委託一名校領導主持召開。

二、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出席對象為校級領導、年級管委會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

三、學校行政工作會議每週舉行一次,具體時間為每週五下午上班時間,地點在三樓會議室,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或變動原定日程。

四、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者要履行請假手續。

五、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彙報上週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並根據學校學期工作計劃提出下一週工作安排,包括工作開展的實施方案和需提交會議研究的問題。

六、辦公室整理材料,制定下一週學校周工作安排表。

七、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並做好每次辦公會議材料(議題批件、會議材料)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八、各負責人做好本部門未出席會議人員的傳達工作。

九、與會者遵守會議紀律,注意保密工作。

十、需查閲原始會議記錄時,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就地查閲,不得外借。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班子建設,充分發揚民主,健全學校領導集體決策和分工負責制,明確議事、處理權限,確保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學校領導班子議事規定,學校領導班子會議制度。逐步形成集體協調,增強合力,同心同德推進學校素質教育,為創建一流的管理和質量而作努力。

一、議事權限:

1、研究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部署和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

2、部署全校重大教育教學活動和階段性中心工作。

3、論討學校、部門、條線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4、決定教代會決議和教職工提案答覆。

5、決定學校班主任、組長的任命。

6、決定教職工年度考核和年度獎金髮放。

7、決定推薦各級各類先進。

8、決定學校1萬元以上的設備添置。

9、決定學校基建方案。

10、決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制度《學校領導班子議事規定》

11、討論教職工違紀事件的處理。

12、討論教職工職務評聘工作。

13、審議學校財務預算和決算。

二、原則:

1、會議人員(校長辦公會、行政聯席會)均應超過半數。作出決定前,須充分發揚民主,集中正確意見,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如一時難以解決,須周密調查,廣泛聽取意見,下次會議決定,要根據保密期限,嚴加保密,不得泄密。

2、提交討論,應先由分管領導向主持人彙報,同意後列入議題,彙報時應有情況介紹及實施意見,以提高議事效率。

3、涉及全局和原則性的問題事項應提交集體研究決定,個人不得自行其事。凡集體決定之事,個人必須無條件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有原則出入,需向會議主持人彙報,提交會議後作出新的決定,管理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會議制度》。如遇突發性和緊急狀況需果斷決策的,可由在場或在家領導商定處理。事後在相應會議上通報。

4、有關分管領導各自決定的問題,領導之間應相互尊重,交流通氣, 求得共識,配合支持.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4

一、局長辦公會議:

XX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範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XX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範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並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並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督由辦公室一併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XX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彙報材料等。

(二)出席範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彙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並由副局長簽發。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於XX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XX局工作範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範圍:

XX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範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蔘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蔘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週工作情況,部署本週工作計劃,確定本週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範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長根據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週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彙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會議記錄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類別:

公司會議包括年終會、月例會、部門會議、專題會、訂單評審會、公司臨時會議等。

1、年終會: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各自總結本部門年度工作情況,按照公司總體要求和指標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等。

2、月例會:每月定期召開,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主持,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出席。各自彙報當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的工作計劃。

3、部門會議: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部門全體員工應當參加。但會議時間、參加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月例會及其它臨時會議衝突。

4、專題討論會:為某一事例/項目專門召開的會議,由會議提擬人召集和組織。

5、訂單評審會:為某一訂單專門召開的訂單評審會,由生產部召集和主持,業務部、採購部、財務部及其它相關負責人出席。

6、臨時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或者主管組織和主持。

二、會議組織

1、公司所有會議組織遵循“誰提擬,誰主持”的原則。

2、會議召集人需提前做好相關會前通知準備工作,會議通知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等。會議召集前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題、彙報材料、計劃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3、會議通知一般由會議召集人提前一天以上,並以郵件形式通知參會人和會務輔助部門。

4、公司所有會議召開均須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並於24小時內應當將會議紀要以郵件形式發送給相關人員。

三、會議紀律

1、公司會議所有參會人員均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1)參會人員遲到1分鐘,必須在會前跟全體參會者誠意道歉。遲到3分鐘,則站立參加會議。

2)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未請假者視同缺席,並處於20元/次的經濟處罰。

3)凡因通知傳達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由傳達人承擔相應處罰。

2、參會人員須自覺遵守會議記錄,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至振動/無聲狀態,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確實因公司業務需要接聽的,須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後,離開會場處理。

3、會議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四、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由總經辦負責解釋、補充。

2、本規定由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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