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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記錄注意事項與範本

會議記錄注意事項與範本

會議記錄一般由標題、會議組織情況、會議內容、會議結尾四部分組成。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議記錄注意事項與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會議記錄注意事項與範本

會議記錄格式

一般會議記錄的格式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 對於發言的內容,一是詳細具體地記錄,儘量記錄原話,主要用於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要的發言。二是摘要性記錄,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於一般性會議。 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

會議記錄的基本要求

1、準確寫明會議名稱(要寫全稱),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

2、詳細記下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應到和實到人數,缺席、遲到或早退人數及其姓名、職務,記錄者姓名。如果是羣眾性大會,只要記參加的對象和總人數,以及出席會議的較重要的領導成員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會議,出席對象來自不同單位,應設置簽名簿,請出席者簽署姓名、單位、職務等。

3、忠實記錄會議上的發言和有關動態。會議發言的內容是記錄的重點。其他會議動態,如發言中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別的重要的會場情況等,也應予以記錄。 記錄發言可分摘要與全文兩種。多數會議只要記錄發言要點,即把發言者講了哪幾個問題,每一個問題的基本觀點與主要事實、結論,對別人發言的態度等,作摘要式的記錄,不必“有聞必錄”。某些特別重要的會議或特別重要人物的發言,需要記下全部內容。有錄音機的,可先錄音,會後再整理出全文;沒有錄音條件,應由速記人員擔任記錄;沒有速記人員,可以多配幾個記得快的人擔任記錄,以便會後互相校對補充。

4、記錄會議的結果,如會議的決定、決議或表決等情況。

會議記錄要求忠於事實,不能夾雜記錄者的任何個人情感,更不允許有意增刪發言內容。會議記錄一般不宜公開發表,如需發表,應徵得發言者的審閲同意。

會議記錄的重點

會議記錄應該突出的重點有:

(1)會議中心議題以及圍繞中心議題展開的有關活動;

(2)會議討論、爭論的焦點及其各方的主要見解;

(3)權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論;

(4)會議開始時的定調性言論和結束前的總結性言論;

(5)會議已議決的或議而未決的事項;

注意事項

1、真實、準確: 要如實地記錄別人的發言,不論是詳細記錄,還是概要記錄,都必須忠實原意,不得添加記錄者的觀點、主張,不得斷章取義,尤其是會議決定之類的東西,更不能有絲毫出入。真實準確的要求具體包括:不添加,不遺漏,依實而記;清楚,首先是書寫要清楚,其次,記錄要有條理。突出重點。

2、要點不漏:

記錄的詳細與簡略,要根據情況決定。一般地説,決議、建議、問題和發言人的觀點、論據材料等要記得具體、詳細。一般情況的説明,可抓住要點,略記大概意思。

3、始終如一:

始終如一是記錄者應有的態度。這是指記錄人從會議開始到會議結束都要認真負責地記到底。

4、注意格式:

格式並不複雜,一般有會議名稱。會議基本情況,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出席人數、主持人、缺席人、記錄人。會議內容,這是會議記錄的主要部分,包括髮言、報告、傳達人、建議、決議等。

凡是發言都要把發言人的名字寫在前。一定要先發言記錄於前,後發言記錄於後。記錄發言時要掌握髮言的質量,重點要詳細,重複的可略記,但如果是決議、建議、問題或發言人的新觀點要記具體詳細。

會議記錄格式要求

(一)標題

會議記錄的標題,也是會議記錄的名稱。會議記錄標題通常由機關、部門單位或機構名稱+會議事由+名稱組成,如“江蘇省xx廳xx次辦公會議記錄”。

(二)會議組織情況

在這部分需要寫清楚下列內容:

1.開會時間。要寫清年、月、日,重要的會議還應反映出具體的起止時間,如上午8時30分到上午11時30分。

2.會議地點。要寫清楚會議召開的具體地點,如xx會議室;必要時還應註明所在地。

3.出席人。出席人少,需要寫清楚出席者的姓名、職務;出席人多,可以只寫出席人的上下限,如縣、處級以上;重要的會議,為了便於日後考查,可另設簽到簿,並隨同會議記錄一併保存。

4.缺席人。缺席人少時,要具名,並簡要註明原因。

5.列席人。要寫明列席人的姓名、職務。

6.主持人。要寫明主持人的姓名、職務。

7.記錄人。將記錄人的姓名、職務寫上,而且有幾人就要寫幾人。

以上內容要求會議記錄人員視具體會議有所增減,並在會議正式召開之前就要寫好。

(三)會議內容

這是會議記錄的主體部分。它主要有這麼幾項內容:會議議題、領導人的報告、討論情況、形成的決議和主持人的總結。

會議主體部分的記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詳細記錄,一種是摘要記錄。

1.詳細記錄主要用於重要會議。重要會議討論、研究的問題比較複雜,要求儘可能地記下發言者的原話,即怎麼講,就怎麼記,特別重要的發言,不僅要完整無遺地記錄發言內容,而且最好要記下發言者的語氣姿態。

做好重要會議的記錄,應注意三點:一是記載會議中的爭議問題、分歧意見時,應將爭議、分歧的焦點及有關人員發言爭論的觀點,詳細記下;二是記載會議中的關鍵問題、要害問題時,應將有關人員的發言詳細記下;三是記載會議決議時,應詳細記載表決情況,對異議、棄權等情況要予以實錄,以備考查。對會議中所記錄的決議性內容,在會議記錄結束前,記錄人應念給與會人員聽,以便對決議事項推敲得更準確。有些詳細記錄,必要時會後應重新整理,但原記錄不得毀掉,仍要存檔;有些會議記錄需送會議主持人審閲後才可公佈和印發。

2.摘要記錄主要用於一般會議。在沒有分歧和爭議的情況下,只需摘記關鍵和重點,如在會上報告了什麼事情,討論了什麼問題,作出了什麼決議等。

上面兩種記錄方法,要根據會議的性質和內容來選定。總之,會議記錄力求完整、真實、準確,忠於原意,字跡清楚,並防止增減改動會議內容,還要防止用記錄人的語言代替或修改發言人的語言。

(四)結尾

會議結尾,要提行空兩格寫“散會”字樣。

在會議記錄的右下方,由會議主持人和記錄人簽名,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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