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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隊規章制度

救援隊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救援隊規章制度,歡迎閲讀與收藏。

救援隊規章制度

為維護周口藍天救援隊的形象,加強隊伍規範化、正規化管理,特制定周口藍天救援隊隊員規章制度,本隊所有正式隊員、預備隊員和志願者,必須嚴格執行。

規章制度

第一條、熱愛祖國,遵守法紀。接受藍天精神與理念,嚴格遵守本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户外救援執行安全責任自負制,參加救援任務時嚴禁個人英雄主義,一切行動聽從指揮。

第三條、尊重被救助人員的個人隱私。未經隊內審核,不得隨意發佈,透露被救助人員的個人情況和救援圖片及影像資料。

第四條、遵守公眾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樹立良好的救援隊員形象,舉止端莊,談吐大方。禁止任何小組、個人有損害本隊的形象、聲譽的行為,禁止利用任何不正當手段侵佔或破壞藍天救援隊財物,禁止任何小組或個人拉幫結派,為了小集體或個人利益而損害本隊的集體利益,破壞救援隊的發展。

第五條、倡導隊員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創造精神。救援隊各隊員相互尊重,團結友愛。嚴禁在任何公共平台談論隊員隱私,在本隊網絡平台辱罵、挑釁、吵架、搬弄是非。

第六條、隊員、預備役隊員及志願者個人之間的資金往來和其它糾紛與本隊無關。嚴禁以本隊隊員、預備役隊員及志願者身份借貸,一經發現,由隊委會談話。情節嚴重者清退出本隊。

第七條、禁止外借藍天救援隊服裝和各種標識。愛護本隊的各種救援裝備和培訓器材以及公共財物。

第八條、未經隊伍工作委員會授權或批准,隊員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本隊的名義參加對外培訓、合作、談判等;

2、以本隊的名義對外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本隊的名義對新聞媒體或對外人員發佈信息、意見的;

4、代表本隊出席各類公眾活動。

第九條、全體隊員有義務保護藍天救援隊的各種機密資料,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信息和文字、圖片、影音檔案。退隊或者換隊,請移交手上所負責的`資料和文字、圖片、影音檔案並對資料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機密資料。

第十條、各項隊內活動、救援行動、集會期間全體隊員、學員應遵循以下行為準則:

1、出隊時或正式場合按本隊着裝規定穿着隊服並佩戴各種標誌標識,着黑色高幫靴,時刻注意個人儀容儀表;

2、精神振作,舉止端莊,談吐大方得體;

3、穿着隊服列隊時,不得嬉笑打鬧,抽煙,吃零食以及其他有損本隊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4、室內學習時,注意課堂紀律,不得大聲喧譁,關閉手機或調至靜音,有需要的可以到室外接聽電話。認真聽講做好筆記,積極參入談論並踴躍發言。

5、野外實操時,注意安全,不嬉戲打鬧,愛護各種裝備(設備)和器材,自覺遵守各種裝備(設備)和器材的操作流程和規定。

6、着隊服時,服從帶隊或領隊統一指揮;除領隊外其他人員不得離開隊列,特殊情況需要離開隊伍必須向領隊打“報告”領隊同意後,方可出列,需分組時,各組必須跟緊組長並與前隊保持一定距離。

7、嚴禁在公眾平台(QQ、微博、微信等)發佈有損本隊的形象、聲譽的圖片,視頻和文字,需要發佈時必須有外聯宣傳組負責人統一發布對外各種圖文信息。

8、在出勤(備勤)培訓期間嚴禁喝酒。

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獎勵先進,預防違規,保證本隊的平穩發展,針對全體成員行為,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救援隊全體隊員、預備役隊員和新加入志願者。

第二條:對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隊員、預備役隊員、志願者給予獎勵:

1、認真執行各項工作制度,表現積極的;

2、在各類救援行動中有明顯立功表現的;

3、有關隊伍建設建議切實有效的、隊內外有關專業技術知識培訓有明顯成效的;

4、各組負責人/祕書/信息員在平時、在各種任務或總部後台任務值守突出的;

5、制止違反藍天隊伍規紀律和定的行為,維護本隊形象免受重大損失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三條: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晉級、頒發貢獻勛章、紀念章、授予年度優秀隊員等榮譽稱號。

第四條:對隊員的獎勵中,晉級、頒發勛章、紀念章、授予榮譽稱號,由隊務組提出建議,經隊伍工作委員會研究批准,記入本人檔案。

第五條: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隊員,給予相應處罰:

1、違反藍天精神與理念,違反藍天隊伍各種紀律和制度的;

2、嚴重違反隊務組管理規定的;

3、在救援行動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

3、在平時或各種任務、保障中有商業推廣、行為的;

4、任何違反藍天隊服、藍天文字標識、藍天徽章管理規定的;

5、日常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的;

6、對救援信息或災情通報瞞報、謊報、漏報的;

7、未經允許,私自對外發布救援信息或接受媒體採訪的;

8、私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變相私分應急救援物資、資金的;

其他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對於嚴重違規導致後果,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度惡劣,可給予撤職以上處分,直至清除出隊。

第六條:處罰分為:警告、記過、降級、撤職、留隊查看、清除出隊。隊員,預備役隊員上報河南藍天工作組,根據紅頭文件之規定,在48小時後未提出複議者視為處罰有效。相對於志願者,本隊在告知、警告無效後,直接清退併發布聲明。

第七條:隊員違反規定,導致重大後果,給藍天救援隊帶來嚴重危害或經濟損失,或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條: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本條例由藍天救援隊隊伍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制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周口藍天救援隊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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