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總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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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總務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總務制度1
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物品屬於國家的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和師生員工學習、生活的物質條件。學校財產的管理是學校日常事務管理的重要環節,對學校建設和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一、分工與職責: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及有關財務、事務等參加的財務、校產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財產的管理工作。總務主任負責校產的全面管理,具體由事務、電教、實驗儀器、圖書、音體美、班主任各室負直接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總務主任職責:管好學校財務、財產。嚴格財務制度,合理使用經費;充分發揮校產作用,做到物盡其用;並督促事務管理好校產,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建立健全學校財務財產管理制度;採購物品的彙總審耷與採購。
2、報帳會計職責:負責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做到總帳、明細帳,帳帳相符;填制《固定資產登記單》報核算中心入固定資產總帳及固定資產的報損審批手續;依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進行日常監督。
3、事務職責:負責總務處一般性事務工作;負責小額物資的採購;建立固定資產實物明細帳,做到帳物相符;校產設施的管理、維修、保養、換購等日常維修工作;嚴格控制物資的發放,做好各種財物登記籤領手續;做好固定資產每年一次的清點工作。
4、各室負責人
(1)各室負責人按照要求建立固定資產實物帳,做到帳物相符,學校不定期檢查各室實物管理,一般每學期清理一次,清理結果由總務處彙總登記。
(2)各負責人對所保管的學校財產設備負有全部責任,對所管理的物資要做到分類清楚,排列有序,要經常檢查、維護,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盜工作,以保證學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3)物資管理人員如發現固定資產發生損壞、丟失和其它事故時,應迅速向總務處報告,並及時追查原因,做出記錄,按校產設備的報修、賠償、報損有關規定處理。
5、獎懲。學校各室管理人員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的由學校及總務處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對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適當的表揚獎勵。
二、物品採購、入庫、領用、交接:
所有采購物品,必須先報校長簽字同意,送核算中心審核報銷後,學校會計根據採購的物品的價格和使用年限,將屬於固定資產範疇的及時入學校明細帳,並填制《固定資產登記表》報核算中心入固定資產憩帳。事務接收實物建立學校實物明細帳,按物品的用途分到具體分管負責人處,分管人員接收並及時建立分管的實物明細帳後,方可投入使用。
採購:
1、物品採購採取預報申領制度,每學期末由各處、室、年級段負責人填寫下學期供學校物品採購請購單,預報學期採購計劃。
2、物品請購流程:
(1)各處、室、年級段制定學期採購計劃或臨時採購計劃,填寫物品請購單。
(2)物品請購單統一彙總送交校長室審批。
(3)校長室同意後,交總務處採購經辦。
(4)採購物品驗收入庫。
(5)物品請購人到保管室填寫物品領用單,領取採購的物品。
3、總務處主任收到預報的物品請購單後,會同事務,清點庫存物品,確定需要採購的物品清單。
4、總務處物品採購原則
(1)一般的、急需的且金額較小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等物品的採購,採取就近採購。
(2)凡數量較多、益損金額較大,報教委統一審批採購。
入庫:
1、所有學校採購的物品,都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由事務員登記入庫後方能領用。凡是外單位贈送、獲獎、上級無償調撥、購置的財產設備,都要到總務處入帳,核實價格後,列入學校相應財產帳冊管理。
2、所有入庫物品,事務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帳冊。按物品的價格分別列入固定資產賬、易耗用品賬等。
3、事務員要定期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學校財產支向清楚,領用、借用手續完備。
領取:
1、學校各部門所需物品,一律由保管員負責發放。
2、一般性常規性物品,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簽名後到保管員領取。
3、貴重物品、儀器、電器等設備的領用,必須由總務處主任簽字,報校長批准,方可領取,使用人員簽名登記負全責保管。
4、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依時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人庫、領用登記,保存好物品領用單,以備查驗。固定財產帳目必須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學期總清點一次,列帳備查。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至計劃歸還日期時(一般為一學期),應按時送還倉庫,保管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情況,分情況上報總務處主任再報校長處理。發現隋況不報,或未按收還,則由保管人員負責。
6、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由借用人(校外單位借用本校財產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填寫借用單一式二份,經校長、總務處批准後,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財產借用憑單。借用人,對借人財產應負經濟責任,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所借財產用畢及時歸還。
交接:
1、財產管理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交接手續,方可出具調動介紹信。
2、財產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無誤後,方可接收。如帳物不符,查明原因,按賠償制度執行。
3、財產交接,必須有總務處人員監交,監交雙方核實後,在帳卡上寫明交接日期,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如移交後校方未確定交接財產人,上交總務處代為保管。
三、財產設備報修、賠償、報損
財產設備報修:
1、領用的校產設備,使用前必須細閲使用説明,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出現故障,查明原因,及時報總務處統一安排修理、處理。
2、班級財產設備損壞報修,須由班主任填寫“財產設備報修單”,送總務處。
3、教師辦公設備和專用教室財產設備報修,由各室、年級組段長、班主任及使用者本人,填寫“財產設備報修單”,送交總務處。
4、經總務處鑑定,屬於自然損壞的,由總務處請人修理;屬於人為損壞的,查明原因後,按制度賠償後,由總務處請人修理。
財產設備賠償:
1、全校財產主要由教室財產、辦公設備和公共財產部分組成(公共財產指:專用教室財產設備、體育器材、音樂器材、實驗器材、校園綠化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2、財產損壞賠償、處罰規定
(1)由總務處及相關教師負責財產設備損壞的鑑定。
(2)因責任事故造成學校財產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3)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壞,穢根據不同情況酌情處理。
(4)班級財產管理按學校制定的班級財管理制度執行。
3、教師調離,所借所用學校財產要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原價賠償。
財產設備報損:
1、對各種儀器設備、圖書光盤、教學辦公用品等學校固定資產,確定是自然損壞不能再用,又無法處理或已元修理價值,需報廢的,應由使用處、室、辦負責人或使用者個人填寫財產財產設備報損單,一式二份送總務處鑑定,由總務處學期彙總後,經校長批准,報教育局計財科審批同意後報廢,一份送去記帳,另一份作財產註銷單。
2、由於財產管理不善或使用時不遵守操作規程,或有意損壞造成損失的應責成過失人或財產設備負責人按學校制度進行賠償,並給予批評教育,由過失人填寫財產報損單,由總務處學期彙總後,經校長批准,報教育局計財科審批同意報廢。
3、財產的報損處理每學年進行一次。
學校總務制度2
學校是國家的事業單位。它的主要經濟來源是國家教育經費和學校自己的創收。因此,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嚴格掌管,本着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照顧一般的原則進行支配和使用。
一、財經制度
1、學校一切收支必須按國家要求發生每一項經濟往來,填制原始憑證,會計人員根據核對無誤的原始憑證上帳註冊。
2、學校的一切開支必須經主管財務的總務主任和會計人員認真的履行財會手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財會手續,擅自開支。
3、學校的`每一項開支必須遵循勤儉節約和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公出人員除了特殊需要,且經校長審批外,不住高級賓館,不請客送禮。
4、學校五千元以上的經濟活動,由校長會議商定,根據情況校長賦予後勤校長,總務主任一定的審批權限。
5、學校各部門採購的一切物品,圖書儀器設備等必須嚴格履行採購、驗收、審批三個手續,及時上帳。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一切物品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調配,保管人員在總務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具體的物品管理工作。
2、對購入的物品,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嚴格把住數量、規格、質量關,對不合格的物品不驗收、不入庫。
3、對學校固定資產,要認真查點清楚,單列帳目。物品發放使用,要註明使用人姓名,對調出人員借用的物品一定要追還,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
4、不論何人,如丟失學校物品按價賠償,教工由主管校長督辦,學生由政教處主任督辦,及時將賠償款交到總務處。
(1)打碎門玻璃,窗户玻璃每塊賠款5元。
(2)損壞桌子每張賠款20元,損壞凳子每把賠款10元。(開膠、拔鉚除外)
(3)打碎玻璃黑板每平方米賠款100元。
(4)因打鬧損壞公物均按原價加罰十倍賠償。由政教處督辦,到總務處交款。
5、其他
(1)小車的使用與管理,小車主要是為學校領導辦公外出服務,主要領導用車可以直接使用、但司機必須向管車領導通報去向和使用時間。
(2)其他領導用車和各科室因公出用車必須提前向管車領導申報,經批准後方可出車。(包括外單位用車)
(3)修車、用油要經管車領導同意,如管車領導不在可由總務主任安排。
三、總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總務主任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具體主抓學校的總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總務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總務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合理安排工作,做到人盡其才,用其所長,定期檢查、考核、評定。
(2)負責制定總務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定期向校長彙報工作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3)管好校產、搞好校舍規劃,基建和維修,搞好設備的管理和採購。
(4)管好財務、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合理使用各項經費,堅持原則,認真審批所有報銷票據,定期向教代會公佈帳目。
(5)搞好全校師生的福利,為教學服務,為師生員工生活服務。
(6)協助各處室搞好學校的各項活動籌備工作和外事接待安排工作。
2、行政管理員崗位職責
行政管理員是總務主任的助手,在主任的領導下,主抓後勤行政事物。
(1)負責對學校的設備、備品的配備、管理登記等造冊檢查工作。並經常進行檢查、清點、使其經常處於完好的狀態,嚴防破壞或丟失。
(2)負責安排工人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及日常工作安排和考勤。負責對臨時工的管理和教育及工作安排。
(3)負責管理傳達室、燒水房、浴池、鍋爐房的管理工作。
(4)負責學校基建維修和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工作。
(5)搞好學校的綠化環境衞生、清理校內垃圾並及時組織外運。
(6)搞好教職工的福利工作,辦到高質量、高標準、做到物美價廉。
(7)管理學校的水、電、暖氣,經常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注意節約水、電、燃料。
3、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主管會計是在主任領導下主管財務工作。
(1)認真執行財經紀律,模範遵守財會制度,堅持行使《財會人員職權條例》,當好領導的參謀,為學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數據,把好財務關。
(2)負責辦理預算內外往來款項,固定資產調撥等會計事物。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種統計報表。
(3)負責編制財務年度預、決算、月報表、工資表、資金錶和各項開支、補助表等。
(4)做好算帳、記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手續嚴密,內容落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月清月結,報表及時。
(5)領導會計員,出納員共同完成其本職工作,做到會計賬與出納現金賬,銀行對帳單相符,與會計和出納員一起發放工資和各種補助。
(6)管好會計檔案,按照國家財務工作要求,填寫記帳憑單,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入冊,交給檔案室歸檔管理。
(7)負責全校的固定資產帳,應與各科目的財產帳相符,對學校的財產做到心中有數。
4、出納員崗位職責
(1)根據批准的原始單據和現金(存款)收據,付出記帳憑單辦理現金(存款)收付,並在收據和憑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自己的名章,當天入帳,不得以單據頂現金。
(2)負責預算內、外現金(存款)的收支業務,收繳學雜費、書報費、採暖費、託兒所、自行車費等各項收費;發放教工工資、獎金、補助費、以及其它各項費用。
(3)認真記好現金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與會計帳相符,自覺接受會計監督。
(4)每天下班前應結清當日賬目,編制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憑單交接月報表,連同收付記帳憑單和原始單據交給會計審核處理,當日現金管理按銀行規定數額存庫。
(5)兼管教工小額儲蓄,互助會借款年末還本工作。
(6)認真審核支出憑證,原始單據必須有三個人簽字,不符合要求的不給報銷。
(7)去銀行存款必須有保衞人員押送,不得私自一個人辦理,時刻都要提高治安防範意識。
(8)學校的一切支付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批准,方可辦理。
5、採購員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各種物品(辦公用品,基建維修材料及其它非專業用品的採購工作及對外聯繫業務)
(2)嚴格按計劃採購,注意產品的質量,做到物美價廉和適用。嚴防造成積壓和浪費,要做到“三勤”,同樣物品要多走幾家商店,對比質量價格再買。
(3)加強政策觀念,自覺遵守國家各項規定,不徇私情不謀私利,自覺抵制不正之風,清政廉潔,不吃回扣。
(4)嚴格履行請款、報銷手續,及時清理往來款項,不拖不欠,不用白條收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入庫物品材料的驗收、保管和發放工作對物品,材料驗收數量,規格準確、發放要及時。
(2)負責記好保管帳,認真執行出入手續,要做到帳物相符,及時辦理核銷手續。
(3)物品管理要注意節約、經常清點庫存,做到物品不積壓,不浪費又能保證供應。
(4)對購進的物品負責驗收,入庫要登記。在驗收時要注意質量,不合格產品不入庫。
(5)對貴重物品妥善保管,設立專帳,要寫清生產廠家,購買日期,產品規格和價格,物品要做暗記。
(6)除大件物品搬運有困難保管員求助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庫房私自選取拿物品。
(7)庫房內要有醒目的物品領取公約,以便大家自覺遵守。
(8)庫房內的防火工作由保管員負責,倉庫內嚴禁煙火。庫房內外要設防火器材,保管員要會使用。
7、電工崗位職責
(1)電工主要是維修和保證校內的正常供電。
(2)電教館的配電室,大樓電錶箱是重要的部位,電工要着重做好檢查維修工作。
(3)嚴格執行用電操作規程,維護好線路安全,保證安全準時送電,及時完成保修任務,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進行。
(4)配電室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掌握學校用電情況,定期檢查維修線路,春秋兩季,四大節日全面檢查,清楚隱患。
(6)配電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遇有火災情況,及時切斷電源,保護好電器設備,保持好配電錶的衞生。
(7)負責內部小號電話的維護和修理。
(8)負責與電業部門的業務聯繫和接待工作。
(9)聽從領導,服從分配,團結協作,努力完成各項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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