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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衞。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脱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衞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衞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繫業務(工作)者,門衞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繫,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本制度自年月日開始施行。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項目經理任成員;各部室、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等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應根據項目規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

(3)“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羣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衞生研究項目,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十一條、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温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第十二條、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範,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温經費的使用標準。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十三條、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十四條、分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審批制度、施工項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設備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並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員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並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吸取教訓。

第十五條、分公司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

3、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4、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六條、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

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項目2人;1.5億~2.5億元項目3人;2.5億元以上的項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鈎。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第十七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八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九條、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二十條、機械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弔”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械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機械使用率。

4、要建立驗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設備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跟班監督檢查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組織有關保同驗收,試行空轉空運,達到良好,相互簽證,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二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二十二條、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説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二十六條、機械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經常性檢查,並監督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工作。機械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進的機械及大修、維修的設備應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出廠和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3、參與機械設備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程,並組織操作手認真學習。

第二十七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臨電設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築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行相關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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