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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1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二、強化羣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治安防範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並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三、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時報告學校有關科室,請求協助解決。

四、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師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師遵紀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積極做好“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對他們不歧視,不放棄。對無故不到校上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

六、精心組織體育課堂教學和學生大課間活動,避免事故的發生。無論課上、課下,學生髮生的事故,在場教師都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學校領導。

七、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嚴格執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九、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櫃,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

十、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衞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門衞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全日制普通中學、小學校內環境及所處周圍環境的管理。

第三條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境整潔優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在學校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採取措施,組織實施。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狀況列為對校長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校園內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生活區和生產勞動區等佈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

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並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

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

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批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要嚴格執行中小學升降國旗制度。

國旗要合乎規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杆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學校要按規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守則,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板報、閲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闢圖書室、閲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為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師生安全。

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衞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指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

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公共衞生制度。

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乾淨,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衞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保持清潔。

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

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築影響學校教室採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執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枱球、電子遊戲機營業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採石。

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一)屬學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後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後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工商管理範疇的,提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屬民事範疇的,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對構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認真執行和維護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3

為加強愛國衞生工作,提高師生衞生健康知識,養成良好的講衞生、愛清潔的生活習慣和遵守公共衞生,保護環境的道德風尚,現制定九華初中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如下:

一、要樹立“新學校、新環保、新生活”的新風尚,師生員工要愛清潔、講衞生,自覺搞好衞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掃,一週一大掃,始終保持室內室外、包乾區乾淨整潔,無亂堆亂放,無陰溝積水,無污泥惡臭。

三、人人自覺維護環境衞生,嚴禁隨意亂堆、亂倒垃圾,亂潑髒水,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做到淨化、美化。垃圾、廢物須袋裝入垃圾箱,集中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內垃圾定期清運。

四、愛護校內一切公共設施,講文明、懂禮貌,講公德,樹新風。愛護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養路護路,不堵塞交通。

五、愛護環境不在牆上亂貼、亂刻、亂寫、亂畫,做到清潔衞生,整潔優美,創文明新風。

六、設立衞生包乾區,包乾到班(人),要定期打掃,保持整潔。

七、積極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動中,並常年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八、衞生領導組、政教處、學生會、總務處每月組織評比,設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對錶現優秀的班級及個人予以表彰。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4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教師要以《守則》、《規範》、《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3、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4、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5、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7、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衞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門衞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9、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5

學校的一切公共財物,每位師生都有責任愛護。對所有損壞公物的行為必須加以制止,有關當事人必須負責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還要給予校紀處分。

一、公物維護要求:

1、保護學校的建築設施,教育教學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花草樹木,牆壁以及生活用品。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政教處。

2、教室的牆壁、門窗、課桌、椅凳、日光燈、開關、清掃用具、電腦投影儀等,要責任到人。

3、學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設施由分管部門和年級組負責管理。

二、損壞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但能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等。

3、故意損壞被學校發現後能主動認錯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免予紀律處分。

4、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因班級不負責而造成的公物損失,由班級負責賠償。

6、賠償錢款的數額,應按市場價格或按總務部門購買此件公物時的價格計算。

三、班級獎懲條例

總務處對公物管理情況予量化評估,具體細則:

1、不慎損壞,但能主動承認者,照價賠的,班級不扣分;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等外,班級扣除1分;

3、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外,班級扣除2分;

4、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外,班級扣除5分。

5、因班級不負責而造成的公物損失(公物損失找不出破壞者的都屬於此項),由班級負責賠償外,按損失的大小,班級分別扣除1分(50以內)、2分(100以內)、5分(100以上)。

6、期末總務處予以統計,各段各評選出一個公物管理優勝班級予以表彰獎勵。

7、以上條例從20xx年3月開始執行。

學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6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校區主任、副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校區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前台承擔責任;因校區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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