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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司機規章制度(通用9篇)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通用9篇)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隊司機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通用9篇)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1

一、車隊長職責

車隊長是公司經理工作中的助手,在經理的領導下搞好公司的各項工作,並切實抓好具體分管工作。

車隊長要做調度日記的記載,每天記出車日記,按出車日記力爭做到均衡派車,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及時提出車輛維修保養計劃,掌握司機思想動態,協助經理做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負責填好派車單,並及時為用車單位搞好預約登記等用車計劃。

對司機進行考勤,作好節假日加班人員的安排及司機的各項出勤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安排檢查駕駛員的夜班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對不服從調度分配,無故延誤出車時間,而又不接受批評,並無理取鬧的駕駛員,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將處理意見上報公司。

協助經理做好公司對外聯繫工作,處理好車隊與外單位,特別是主管理部門的聯繫工作。發生問題及時上報公司。

做好公司各項物資的採購工作,隨時瞭解掌握庫存情況,做到各種帳目清楚,採購的物資要手續齊全、及時。

負責車隊的全面工作,抓好車隊領導班子建設,組織落實車隊承包方案,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建立健全車隊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或及時組織召開全體職工會議,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斷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提高各方面素質和管理水平。

代表車隊同公司簽定各項協議,負責車隊的各項經費的收支,力爭做到精打細算,開源節流,及時總結各項工作,及時處理、審批各項報表計劃。

負責車隊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車隊的隊伍建設,團結同志、關心職工生活。協調車隊對外關係,經常徵求用户意見,不斷提高車隊整體素質,提高管理水平以適應公司不斷髮展的需要。

二、調度職責

1、負責車隊所有車輛的調配工作,根據領導和用户的要求及時安排好車輛。

2、科學合理調配車輛,認真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視同仁。

3、充分發揮提高所在車輛的利用率,及時掌握所有車輛的運行情況和車輛性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以免給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4、接聽領導或用户電話時要做到“文明禮貌”耐心周到。

5、遇有重大接待任務時應提前組織安排好人員車輛,排除隱患,保證行車安全,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任務。

三、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必須拾攜帶駕駛證和車輛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

3、不得將車輛擅自交給他人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4、出車執行任務時不準擅自離開車輛,不準擅自開車辦私事。

5、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6、不準在駕駛車輛執行任務期間飲酒,閒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持車輛的內外衞生,搞好優質服務。

四、勞動紀律

1、接時上班,不遲到、早退,有事請假。

2、上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

3、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執行調度安排。

4、保持庫房和車輛的衞生整潔。

5、上班時間不準飲酒,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6、值夜班駕駛員應堅守崗位不得出私車脱崗。

7、由於脱崗擅離職守給工作造成影響的視情節給予處罰。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2

一、司機要樹立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機關工作服務的思想。

自覺端正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服從領導、聽從安排、愛崗敬業、勤於奉獻,為機關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和可靠保障。

二、車隊管理由辦公室負總責,車隊隊長在辦公室領導下具體負責車隊管理的日常工作。

車隊隊長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組織司機開展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2、搞好司機考勤;

3、組織司機年審和車輛年檢;

4、及時反饋司機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學習。

除按時參加機關統一組織的.集體學習外,還要根據車隊工作特點,定期組織司機學習交通法規,交流工作經驗。辦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參加司機會議,溝通思想,傾聽司機的意見和要求。

四、司機要忠於職守,自覺遵守請假制度,保證 工作用車隨叫隨到。

司機因病因事請假,為常委會領導服務的,先報領導同意,再報車隊隊長填寫考勤記錄。常委會領導因外出不用車的,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車輛由辦公室或車隊隊長統一協調。

五、司機要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説的不説。

嚴禁借工作之便向領導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會主任、委室工作用車實行“統一管理,相對固定”的用車制度。

司機因公出長髮,應在事前向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彙報,説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委室用車應首先服從辦公室統一協調:

⒈、常委會召開重要工作會議、例會或開展視察、檢查等重大活動需要調度車輛的;

⒉、常委會領導因特殊情況需要調度車輛的;

⒊、上級或外地來人需要調度車輛的;

⒋、老幹部統一活動及特殊情況下需要調度車輛的;

⒌、車輛故障或司機因事因病請假需要調度車輛的;

⒍、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調度車輛的。

七、嚴禁私自出車派車。

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發現一次進行批評糾正,發現第二次給予適當經濟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由出車司機承擔。耽誤公務及領導用車的,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凡不服從調度的,每次扣出發補助元。

八、要保證行車安全和良好的車況。

出車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不開病車,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後開車。不出車的車輛,有車庫的要及時入庫,沒有車庫的一律在辦公樓前妥當停放。

九、車輛維修、燃油管理及車輛保險等具體事宜按照市裏的統一規定執行。

在市裏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機外出途中需要修車、加油的,應報乘車領導批准,並由領導簽字後按規定報銷。過路過橋費實行每週一次結算,由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審核簽字後按規定報銷。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鼓勵先進,規範管理,提升服務形象,打造服務品牌,根據《xx醫學院車隊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對駕駛員的考核與獎懲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標準統一、有獎有罰的原則。

第三條

駕駛員的考核內容: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情況、履行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情況等。

第四條

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擊檢查、師生問卷調查、受理投訴等。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每月彙總一次。

第五條

對考核結果實行獎扣分制度,並作為發放崗位津貼、獎金、評選先進、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獎扣分標準按照《駕駛員考核獎扣分表》執行。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獎勵分值:

1.車輛服務得到處級及以上領導認可,並以書面形式建議後勤發展處予以表揚的;

2.車輛服務質量調查滿意率高於95%的;

3.在參加搶險救災或處理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4.積極為車隊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取得明顯效果的;

5.積極參加各類比賽,並取得一定名次的;

6.全年沒有被扣點數的;

7.其他可予以表揚獎勵行為情形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事業編制的駕駛員退回人事處,學校聘用的駕駛員解除勞動合同:

1.一年內超過6次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或在一個記分週期(一年)內超過12分記分處罰的;

2.發生交通事故時,按照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駕駛員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超過10000元的,或在一年內發生3次交通事故的;

3.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處理或報告,逃離現場,或故意破壞現場,偽造事實的;

4.酒後駕車併發生交通事故的;

5.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6.因駕駛員自身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機務事故,應承擔金額超過5000元的,或一年內發生2次機務事故的;

8.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18分的。

第八條

駕駛員每年12分的基準分,中途進入我校的駕駛員按照每月1分乘以當年所剩月份數為基準分。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基準分的,超過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發崗位津貼。試用期駕駛員試用期滿獎扣分累計超過5分的,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條

駕駛員公車私用的,私自出車、借車的,每次處罰500元。

第十條

駕駛員全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小於(含等於)3次的,年終發放安全獎500元。被評為温州市安全駕駛員的,另行獎勵500元。

第十一條

每年年終彙總一次駕駛員獎扣分數,並進行以下獎勵。

1.推選各級各類先進時,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分數高者優先推選。

2.設立年終獎。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選前3名,分別獎勵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條

駕駛員的獎扣分由車隊長具體負責,並製表登記。發現違反規定的,應及時核實,按照規定獎扣分,並書面通知駕駛員本人。被獎扣分的駕駛員,如對獎扣分有異議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後勤發展處申請複議。

第十三條

本實施辦法由後勤發展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起實行。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4

1、遲到、早退(按一個月計算),三次(含三次),取消當日出勤,並取消年終評優和各項獎勵。

2、不執行車隊各項規章制度,車在人不在,延誤出車任務,給學院造成不良影響的駕駛員,車隊開會要提出批評,並取消當日出勤,同時取消年終評優和各項獎勵。

3、工作時間酒後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除個人全部賠償雙方的`經濟損失外,上報學院人事處按規定處理。

4、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損失的小、責任,按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執行。給學院造成很壞影響者,上報學院人事處按規定處理。

5、車隊全體駕駛員,由於個人原因,延誤了正常發班車及其它公務用車,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出車地點,教師有映的,當天按曠工處理。

6、未經車隊同意,開私車或將公車交給他人代開,發生各種交通事故,各種刑事犯罪,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根據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上報學院按規定處理。

7、對車輛檢查不及時,發生人為損壞車輛的駕駛員,將根據事故責任的經濟比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給予經濟處罰,同時取消年終評優和各項獎勵。

8、週六、週日、節假日及晚間值班司機,不認真巡視車隊庫房內外,發生事故者,將上報學院人事處按規定處理,值班司機玩忽職守,工作時間隨意漏崗,一經發現,將取消當日出勤及年終評優。

9、要加緊強學習和定期培訓。

10、以上規定結合東北師範學人文學院車隊考評辦法同時執行,如同學院相關規定發生,按學院規定執行。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5

車隊司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

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銷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

1、所有司機出車前,需檢查好車輛及攜帶相關證件。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司機出車前需填寫好當日出車記錄(注:當日出車司機若被電子眼抓拍或由於個人違章導致的罰款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車內不準吸煙 。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給予制止。

第十二條:

司機上班前嚴禁飲酒(包括所有酒精飲料)。下班後及時休息,保證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駕駛車輛。

第十三條:

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司機室待命,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客服調度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

司機對客服調度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門主管反映。

第十六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客服調度人員,並説明原因。

第十七條:

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客服調度人員的電話,應儘快回覆。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覆的,事後一定要説明原因。

第十八條:

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規定車位上,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

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

車管人員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上報公司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開除處理。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7

一、司機規章:

第1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2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3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4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5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6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7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8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9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總辦主任反映。

第10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説明原因。

第11條、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儘快回覆。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覆的,事後一定要説明原因。

第12條、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13條、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14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5冊元。

第15條、總辦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二、使用對象及緣由:

(一)、對象是指全局職工及配偶、子女、父母,離退休人員。

(二)、緣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醫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轉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請外地專家會診的。

三、審批程序及權限:

(一)、由本人或家屬向本單位領導提出申請,單位領導向分管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示批准。

(二)、縣外省內的,由分管局領導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領導批准。

(三)、使用前,應向縣局後勤科領取並填寫《因私用車審批表》,但在突發性緊急情況下,也可先使用後補填。

(四)、符合因私用車條件,經請示領導同意的,費用由縣局承擔。對擅自私用公車的,一經查實,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給予處理。

本規定自xx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本規定由局後勤科負責解釋。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8

機動車輛(主要有剷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為確保安全行駛,規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淨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釐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淨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車隊司機規章制度 篇9

日常規章

第一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按車輛保養的基本要求及時進行沖洗、擦拭、加油、加液、車內衞生整理等,使車輛始終保持清潔、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條、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小修不出廠自己動手幹;大修報請領導批准,要派專人負責維修,杜絕病車上路,確保車輛安全不出事故。每週定期向領導彙報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上路,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司機要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全方位記載出車情況,要做到一次一記,具體、準確無誤,為財務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據。同時辦公室做好每輛車的出車記錄,出現違章、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第五條、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行政法規,絕不違章開車。嚴禁酒駕,酒駕產生的一切後果司機負全責。

第六條、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厚違章,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使用人承擔一切後果。

第七條、加油一般實行定點制,由財務辦理油卡,特殊情況由加油站憑證直接報銷。嚴禁將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按挪用金額的雙倍進行處理,視情節嚴重情況處理。

第八條、司機在開車之餘,應首先做好車輛的保養和小修,此外,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從事廠內環境衞生或其他雜活等工作。做到忙時跑外,閒時忙內。

第九條、公司員工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學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補充規章

為規範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經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司機出差補助:出差補助是指司機單獨出差應給的生活補貼,其標準按從辛集到目的地的直線里程分為不同檔次。每日補助數額為:100公里以內10元,100公里以上300公里以內為20元,300公里以上500公里以內40元,500公里以上50元。與領導同車出差,飯費報銷,則不能領取補助。外出施工期間如工地統一管飯,也不能領取補助。

加班工資:司機除開車外,在工地幹活視為加班。加班工資(含基本工資)由帶班領導根據

實際情況確定,統一上報財務。帶班領導規定司機按工地工人工資標準執行,與工人同等待遇,但不能再領取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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