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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1

為了全面發揮服務育人的目的,加強學校食堂飲食衞生的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使《食品安全法》和《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衞生,預防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必須承擔《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的義務。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2、食堂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接受身體健康檢查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取得相應合格證後方可上崗;衞生設施達標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3、認真落實飲食衞生標準,搞好環境衞生、設施衞生、炊事人員個人衞生和食品衞生。

4、按衞生“五四制度”和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嚴格進行食物檢驗,使生熟分開,葷素分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燒熟煮透,做好炊具和餐具的消毒工作。

5、不採購、不存放、不加工、不銷售、不供應腐敗變質和不符合衞生要求的原料和食物,自覺遵守各項衞生制度和法規,在食品中參雜使假,加工銷售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行為,是違背食品行業的道德準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譴責。

6、炊事人員要做到“三白”(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四勤”(勤洗澡、勤洗頭、勤換衣、勤剪指甲)、“五不”(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抽煙、不用手抓食品、不隨地倒垃圾和髒水、不對着食品和就餐者咳嗽和打噴嚏)。

7、原料加工時要嚴格執行雙墩、雙刀制度,生熟分開,杜絕交叉污染,加工原料時必須要摘洗乾淨,堅持先洗後切的原則,減少營養成分的損耗,水池葷素分開。

8、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包裝材料清潔衞生,掉在地上的食品不得直接出售,運輸食品要有防蠅防塵設備。

9、製作間、出售間分開,達到“五專”:即專人、專食、專用具、專消毒、專冰箱;冰箱、冰櫃、食品原料碼放整齊,生熟分開且有標記,主副食原料分庫,隔牆離地地存放。

10、廚房衞生,每日專人負責打掃。餐廳每日三次打掃,物放整齊,堅決做到工完場淨,環境衞生無髒、無臭、無垃圾,污水要及時處理清運

11、食堂工作人員要虛心接受衞生防疫部門的檢查,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並重,以防為主;服從和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聽從就餐人員對食堂衞生工作的要求意見,及時改正工作。

12、絕不允許向師生出售腐敗、變質、過期、劣質及被污染的食物,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3、三餐開飯的時間均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其餘時間餐廳要關閉。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2

1、按學校規定上下班。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學校勞動紀律,堅持出滿勤,不得缺崗;因私事離崗,必須事先請假,經主管領導批准,且自己請好人代崗方可。擅自離崗的,有一次扣責任人50元。

2、認真參加考勤。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對食堂工作人員到崗情況實行考勤,由主管領導考勤。遲到或早退,有一次扣5元。

3、嚴格遵守衞生要求。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教育部、衞生部聯合頒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之中的“食堂從業人員衞生要求”。不安要求做的,視清潔輕重,酌情扣津貼20元。

4、做好飲食衞生。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搞好食堂飲食衞生,及時對炊具、餐具等進行清洗,並按規定及時進行消毒,隨時保持煮菜煮飯間及操作間的整潔。 檢查發現有一處不衞生的,扣責任人津貼5元。有一次不消毒的,扣責任人20元。由此造成後果(如造成學生生病、被上級部門批評、被衞生監督所查出問題並罰款等)的,責任自負,並同時執行我校其它制度。

5、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搞好集體衞生和個人衞生。每個人負責的衞生包乾區,要按時、認真打掃。不能按時打掃的,有一次扣責任人10元;打掃不乾淨的,有一處扣5元。並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將二倍扣款。依此類推。

每個人要做好個人衞生。工作時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並做到及時更換與清洗,衣帽上無污跡。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能定時洗頭、理髮、剪指甲。工作場所不抽煙,不吐痰。更-衣間自己的物品擺放整齊,室內衞生狀況優良。上衞生間要脱掉工作服,有一處不符合要求的,將扣責任人5元。

6、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做好各自的本職工作履行好《食堂崗位責任制》,對於失職的工作人員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愛惜各種食堂用具。食堂工作人員要愛惜食堂炊具、用具及食品,屬人為損壞或造成浪費的要二倍賠償。

8、廉潔奉公。不佔用公家財物。食堂工作人員不能在食堂拿物借給他人或自己拿回家中,違者處以所拿物品二倍罰款,並作書面檢討。

9、接受管理、分工合作。自覺接受總務處的管理,接受意見誠懇虛心,並能及時改正錯誤。努力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服從分配工作的,有一次罰款50元。

10、分工合作,搞好團結。與同事分工合作,關係和諧,無鬧個人矛盾現象。如出現鬧矛盾現象的,雙方都要罰款50元。

11、操作規範。嚴守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規範及各項衞生要求,工作效率高,無失職行為。有失職行為的,追究相關人員的相關責任。在賠償損失後,罰責任人100元。

12、遵守制度。能規範執行學校規章制度,在上班時間不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未經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下棋、打牌、外出等,將扣責任人10-50元。因此影響工作的,將加倍罰款。

13、服務態度。要提高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要服務態度優良,語言文明,態度和善,耐心細緻,服務到位。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侮辱學生。不搞人情餐,做到菜餚質量、數量一視同仁。發現搞人情餐,查實一次扣2分。要微笑對待每一名學生,不得對學生冷言冷語。有一次罰款當事人10元。

14、滿意評價。師生滿意率高,無師生、家長投訴。如被投訴的,在核準情況後,有一次將罰款當事人50元,兩次以上的,二倍罰款。一學期被投書達到5次以上的,經查實,的確服務態度不好的,當事人將被辭退,或自然成為下學年度的緩聘人員候選對象。

15、安全生產。注意用電、用火、用液化氣的安全,嚴格按規範進行各項操作。下班前仔細檢查,關閉所有電源開關及各種閥門。如因失職造成火災等事故的,或造成被盜等後果的,失職人員將承擔所有的責任。用電、用火有一次不按要求做的,將罰款當事人20元;下班有一次不按時鎖門、關閉電源和閥門的,將罰款當事人10元。

16、臨時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安排的一些臨時性突擊工作及其它雜務工作。接受工作主動,不推託。

17、維護利益。發現問題及時反映,發現漏洞及時補缺;自覺維護學校利益。

18、勤儉節約。節約水電,節約糧食,有意識地避免浪費。做到視學校為家,視學生為子。 讓學生吃飽飯、吃好飯、少剩飯、不浪費糧食,如有故意浪費集體糧食等資產的,將2倍賠償;情節嚴重的,當事人將視為辭退對象。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衞生法》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以及幼兒園

第三條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衞生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衞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 食堂建築、設備與環境衞生要求

第四條 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五條 食堂的設施設備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第六條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於8平方米;

(二)牆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製成的牆裙;

(三)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四)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衞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五)製售冷葷涼菜的普通高等學校食堂必須有涼菜間,並配有專用冷藏、洗滌消毒的設施設備。

第七條 食堂應當有用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

第八條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第九條 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條 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一條 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衞生許可證。

第三章 食品採購、貯存及加工的衞生要求

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條 學校分管學生集體用餐的訂購人員在訂餐時,應確認生產經營者的衞生許可證上注有"送餐"或"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不得向未經許可的生產經營者訂餐。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訂購隔餐的剩餘食品,不得訂購冷葷涼菜食品。嚴把供餐衞生質量關,要按照訂餐要求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驗收。

第十三條 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第十四條 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第十五條 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條 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條 職業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食堂不得製售冷葷涼菜。普通高等學校食堂的涼菜間必須定時進行空氣消毒;應有專人加工操作,非涼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涼菜間;加工涼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後必須洗淨並保持清潔。每餐的各種涼菜應各取不少於250克的樣品留置於冷藏設備中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十八條 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十九條 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第四章 食堂從業人員衞生要求

第二十條 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條 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二條 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第五章 理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  應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衞生管理人員。

第二十四條 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學校必須把食品衞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第二十五條 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衞生許可證未取得衞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不得開辦;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第二十六條 校食堂應當建立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衞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

第二十七條 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飲食衞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條 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食品衞生法》和本規定的要求,加強所轄學校的食品衞生工作的行政管理,並將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在考核學校工作時,應將食品衞生安全工作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

第二十九條 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計劃,並在衞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所屬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三十條 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屬的衞生保健機構具有對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第三十一條 級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衞生監督,對食堂採購、貯存、加工、銷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進行監督指導。加大衞生許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嚴格執行衞生許可證的發放標準,對衞生質量不穩定和不具備衞生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予發證。對獲得衞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要加大監督的力度與頻度。

第三十二條 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五)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第三十三條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衞生部,並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衞生行政部門。第三十四條要建立學校食品衞生責任追究制度。

對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不符合衞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而發放衞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衞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含義是:學生集體用餐:以供學生用餐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學生課間餐(牛奶、豆奶、飲料、麪點等)、學校舉辦各類活動時為學生提供的集體飲食等。食堂:學校自辦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後勤社會化後專門為學生提供就餐服務的實體。食堂從業人員:食堂採購員、食堂炊事員、食堂分餐員、倉庫保管員等。

第三十六條 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食堂建築、設備等暫不作為實行本規定的單位對待。但是,其他方面應當符合本規定要求。

第三十七條 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者的監督管理,按《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4

一、食堂(餐廳)是滿足師生生活需要、事關師生飲食衞生和身體健康的重要場所,必須依照國家《食品衞生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嚴格規範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品清潔衞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無健康許可證者不準上崗。從業人員出現各種傳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時,必須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要經常洗澡、理髮、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潔。

三、食堂要有佈局合理、相對獨立的更-衣室、操作間、售菜間、儲藏室、清洗池和餐廳,並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消毒,保持清潔。廚房設置和設施做到“三分開、一方便”,即生熟分開、副食品與調味品分開儲藏、烹飪間與燒火間分開,炊事員流水操作比較方便。

五、食堂操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有符合衞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六、食堂儲藏間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黴,物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七、餐廳內要做到紗門、紗窗齊備,餐桌、餐凳擺放整齊,每天定時清洗打掃,確保通風透光,空氣新鮮無異味。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八、食堂要嚴把食品採購關,必須到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索要證明,主副食品要有質量安全標誌,嚴禁採購過期、變質食品。

九、食堂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嚴禁向學生出售污染、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可能影響師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時留樣,以便查驗。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譜、菜譜,力求做到營養搭配合理,飯菜品種齊全,確保飯菜質優價宜,味道鮮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嚴格財務管理,採購食品要驗收登記,師生購買飯菜票要出具票據,要每天公佈菜單和價格,每月公佈一次伙食收支賬目,自覺接受師生監督。

十二、學生用餐要自覺遵守紀律,購買飯菜有序排隊。愛惜糧食,愛護環境衞生。

十三、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措施。

學校集體用餐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各校食堂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衞生部與教育部聯合下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及《金昌市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等法規,使食堂管理工作走上科學化、規範化的管理軌道,給師生提供安全可靠、收費合理、質量優良的飲食,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總校範圍內的食堂管理工作。

第三條 對食堂管理,實行“學校負責,總校監督”。

第四條 食堂的開辦方式,應當由學校提出,總校審定。開辦食堂還需要取得“衞生許可證”。未經總校批准,不得開辦食堂。

第五條 校長是學校食堂飲食衞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應當成立飲食衞生安全及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機構,應由專人負責學校食堂衞生安全工作;建立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飲食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制訂並演練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第六條 開辦食堂的學校應當不斷加強食堂硬件建設,使食堂的餐廳面積與條件、加工間面積與條件、儲藏室面積與條件、“五防”(即防蒼蠅、防鼠、防蟲害、防塵、防傳染)設施設備、冷藏設備、消毒設備及藥物、加工設施與設備、保潔設施、食堂資質等達到國家《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標準。對於食堂基礎設施與衞生設備達不到規定標準的食堂,總校責令限期停業整改,對於整改到期仍不達標的食堂,總校堅決責令停辦。

第七條 開辦食堂的學校要不斷提高食堂管理與服務水平,使食堂飲食衞生安全達到國家《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規定標準;使食堂管理工作機構、機制、人員、思路、理念、方法、服務等儘快達到國家《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對於管理與服務水平達不到規定標準和要求的食堂,總校責令限期整改,對於整改到期仍不達標的食堂,總校堅決責令停辦。

第八條 開辦食堂的學校應當建立規範的食堂管理組織機構,充分體現分工合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管理到位、經營規範的運行機制。

第九條 開辦食堂的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食堂飲食衞生安全管理辦法、食堂飲食衞生安全責任制、食堂飲食質量控制辦法、食堂飲食價格控制辦法、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堂超時成品飲食處置辦法、食堂原料採購管理辦法、食堂原料保管與領用管理辦法、食堂財務管理規定、食堂管理獎懲辦法等。使食堂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行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學校應當將食堂管理的`有關制度,張貼在食堂醒目的地方,接受就餐學生及家長的監督。

第十條 對實行食堂經營責任制的學校,學校必須與責任人簽訂責任與義務全面明確的食堂飲食衞生安全責任書;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本規定及食堂管理相關規定精神的食堂經營責任合同書。對食堂的飲食衞生安全、飲食質量、飲食價格等應當有嚴格明確的控制條款;對於飲食衞生安全等重要工作,給責任人員要依法建立控制條款,保障食堂的飲食衞生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在食堂管理組織機構內應當成立“食堂食品銷售價格監督小組”,依據食堂經營責任合同或承包合同及相關規章制度,對食品銷售價格實施監督與控制。非承包經營的食堂食品銷售價格的確定,應當堅持銷售價格等於成本價的定價原則。學校應當將“食品銷售明細價格表”按月上報總務科審核。總務科應當對食堂的食品銷售價格及時予以指導。

第十二條 寄宿制學校的食堂食品銷售價格,原則上應當控制在每人每天不得超過10元。其他學校食堂早餐收費標準為:小學每人每月不得超過30元,中學每人每月不得超過35元。未經總校批准,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早餐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學生就餐應當堅持“學生自願,家長同意”的原則,學校或食堂工作人員不得動員、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就餐,班級學生就餐人數不得與班主任獎勵掛鈎。

第十四條 學校要定期召開學生、家長代表座談會,採用問卷調查等形式瞭解學生及家長對食品供應的意見和建議,對學生和家長提出的合理意見或建議,應當予以採納。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對食堂從業人員在上崗前進行全面調查瞭解,要對其身體狀況、道德素養、思想覺悟、心理素質、衞生習慣、特長、愛好與嗜好、工作經歷、就業目的、血緣關係內的學生是否被學校開除過、是否有前科、是否對社會不滿或敵視等進行詳細瞭解後,確認是否錄用。學校必須嚴格把好用人關。

第十六條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對於無有效健康證上崗的事件,學校應當追究食堂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予以處理,總校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七條 學校要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食堂從業人員每人每年的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5學時,培訓內容包括飲食衞生安全、傳染病防治、消防器材使用常識、食堂管理、食堂服務、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品質量控制、食品價格計算與控制、原料採購與保管、半成品儲藏、衞生習慣、食堂達標、食堂文明建設等。通過培訓增強食堂從業人員的飲食衞生安全意識與服務意識;規範從業人員的管理與操作行為;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學校應當建立對食堂從業人員的考核辦法。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必須注意瞭解食堂從業人員的思想動態與狀況、情緒與態度、危機與所求等,必須採取妥當措施對食堂從業人員當中存在的矛盾和衝突進行及時排除。切實防止人為投毒、人為疾病傳染、人為破壞食品所致的惡性案件發生。

第十九條 食堂管理及操作人員要對食堂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內容做到精通。

第二十條 學校必須監督食堂按照國家《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中的規定標準,建立食堂消毒制度,設置專門的餐飲具消毒室等,做好食堂消毒工作,同時做好食堂內外環境的衞生整潔工作。

第二十一條 應當做好營養配餐工作。只供應早餐的學校,應當提前一週將配好的營養早餐食譜(包括價格)發至就餐班級,且不得隨意改變食譜。

第二十二條 不允許食堂代銷食品、飲品等。如確因多數學生需要代銷食品者,經學校批准後方可,學校必須嚴格把好質量與價格關。

第二十三條 食堂操作間原則上不允許非操作人員入內。

第二十四條 食堂消防器材應配備齊全、擺放位置科學,並將消防器材的管護使用責任到人。

第二十五條 食堂不允許存放滅鼠藥品,食堂管理人員必須高度重視食堂滅鼠工作管理,食堂滅鼠前必須上報學校校長批准後予以實施,食堂滅鼠必須採取科學有效的滅鼠措施,嚴禁使用“毒鼠強”等國家明令禁止的滅鼠藥。

第二十六條 食堂應當加強防盜措施,防止盜竊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食堂應當規範和加強原料的採購、驗收、儲存、出入庫等工作。食堂原料採購應當採取“多比價、多選點、多人定”的辦法。確保採購工作人員的相互制衡,確保採購原料的保鮮與保質,確保採購原料的價格合理。食堂原料採購注意以下事宜:

(一)採購油、面、蛋、米等原料,必須要求供貨商提供其經銷商的經營許可證、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衞生合格證及檢驗合格證等。

(二)採購鮮畜禽肉,必須檢查肉體上是否蓋有衞生防疫部門的檢疫合格公章,查驗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等。

(三)採購疏菜,應當到正規蔬菜供應市場去選擇,確保蔬菜的新鮮程度及合理價格,並索要供應者身份證複印件或規範發票。

(四)採購消毒藥品應當防止假冒偽劣產品。

(五)採購原料必須把好價格關,批量採購價格必須低於市場零星採購價格。

(六)採購原料必須把好質量關,堅決防止採購腐爛變質的原料。

(七)採購原料的隨貨發票及其清單應規範齊全。

第二十八條 對學校自行經營或經營責任制食堂,學校要建立規範的食堂帳目,並做到帳帳、帳物相符。學校還要按學期將食堂的收支向教職工予以公佈。

第二十九條 總務科要對食堂管理工作進行抽查,對於抽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總務科負責解釋。本規定如與總校原相關規定相牴觸時,執行本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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