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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

有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於企業規章制度(精選5篇)

企業規章制度1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8)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11)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12)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13)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14)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5)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6)嚴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經發現,予於開除,同時醫藥費有打架雙方承擔。

企業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製度、衞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衞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衞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衞生、清潔。

3、每台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衞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衞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期間,公司內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九條: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第十一條:不説任何不利於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准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宿舍裏嚴禁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衞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後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颱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衞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衞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五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企業規章制度3

為加強企業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所有員工應準時上班,按時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上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串崗、離崗、無故脱崗、睡覺。員工確實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離崗者,應向上級領導請示批准後方可休假或離崗,事後應及時銷假。

3、對所負擔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4、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嬉戲打鬧、大聲喧譁,工作時間禁止賭博、下棋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嚴禁在禁止區域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6、嚴禁酒後上崗、在崗飲酒,中午不可飲酒。

7、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但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8、同事間要和睦相處,團結合作,不得吵鬧、鬥毆、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9、保護企業財物,不浪費,嚴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將企業財物或資源居為己有。

10、材料採購採用預報申請制度,由採購部門負責人填寫材料採購清單,要如實填寫採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報總經理籤批,籤批後採購。

11、材料採購時採購人員應瞭解產品質量、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12、企業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併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13、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採取防護措施。

14、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15、使用後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16、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台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17、報銷採取實報實銷制度。企業員工所有報銷必須取得合法的發票,將發票粘貼在《費用報銷審批單》後面;《費用報銷審批單》上應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單據及頁數,並在“報銷人”處簽名或蓋章,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所有支出憑證在完成上述程序後,報送總經理審批。

18、員工因工作需要在財務借支的必須事先填寫借支單,並註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額,報分管領導、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應在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報銷衝賬或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報銷或退款手續的,財務部門將從本人工資性收入中如數扣回。

19、所有入庫物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賬冊。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等列示清楚,並定期檢查物品的領用、庫存的數量,及時上報請購。

20、領用物品時應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名後到保管員處領取。

21、企業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企業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企業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22、下班時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擺放整齊。最後離開企業的員工,應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及門窗,檢查用水用電情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工作生產資源等。無遺留問題後,方可離去。

23、員工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請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准後才可離職,並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否則自己承擔責任。

24、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於全體員工。

企業規章制度4

一、訂貨整理

第一條當接受的訂貨已確定,必須將客户的訂單及公司內的生產委託做成四份,一份當做副本備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給工務科、常務董事、經管(財務)部。內容包括品名、數量、單價、所需日程、交貨日期、交貨地點、包裝及運送方法等等。

第二條營業部已確定所有的訂貨時,應將接受訂貨的要項記入訂貨單裏,記錄項目包括生產委託、進行、檢查、交貨及其他經過等等。

第三條營業部將生產委託單交給工廠部門時,應要求工廠也做好生產工程的工作準備表,並提交一份給營業部。

第四條採購科應隨時調查原料及材料的進廠情況,並與採購的廠商進行交涉,做好材料進廠的預定表,交給工務科及銷售部門。

第五條採購科應針對生產委託單及庫存表進行檢查,並與採購的廠商進行交涉,做好材料進廠的預定表,交給工務科及銷售部門。

二、通知書信

第一條對於交易上的通知,應在一日內迅速發文回覆。

第二條交易上的回覆書信等,原則上應以印刷或謄寫為主,內記各項要項,寄送給交易客户。

第三條已決定接受訂貨的交易資料,應依照客户分類記入編號,整理為已交貨及未交貨之類。

三、交貨、檢查、配送

第一條對於已接受訂單的工程,工務科應做好相關的生產日報,使工程的進行程序得以明確,並應於適當的機會,通知給發出訂單的客户知道。

第二條當生產接近完成時,應與工務科協議,選擇指定交貨日前的適當日,通知交貨對象。如交貨有遲延之慮時,也應事先通知對方,求得其諒解。

第三條在進行產品的檢查時,應將結果做成測試成績表等等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產品的發送是依倨出貨傳票來進行的,另外,每次發送貨品時,應將其要項記入發送登記簿中。

四、銷售額的計算及收款

第一條在繳交預先產品時,應將交貨單的副本交給會計科。會計科再將這些資料記入銷售賬中。

第二條如已經從客户處收取訂金或預付金時,應將此內容也記入銷售賬中。

第三條財會部門於每月的25日,依據銷售賬的資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項明細表(包括前月餘額、本月銷售額、應收賬款),送交營業經理。

第四條營業經理可命令各負責人員在應付款項明細表的收款欄中記入預付金,經過調查後,再決定營業部的收款預定額,然後呈報常務董事籤核。

第五條常務董事應先查閲營業部所呈的收款預定表,如有必要徵求經管經理的意見,則由營業經理做説明後,裁定收款的預定計劃。

第六條收款業務原則是是由營業部門負責,但有時也可委託經營(財會)部門的人員去進行。

第七條有關款項的催收是由銷售科負責督促,銷售科必須把相關資料記入收款預定表中。

五、客户管理

第一條對於客户管理,則應依其分類,決定例行月份的拜訪及預定次數。另外,在開拓新客户方面,應設定每月的開拓預定數,進行有計劃的業務拓展活動。

第二條在接獲定單時,要特別留意這些方面的首要、次要等工作,儘快設法交涉聯繫,使業務能迅速進行。

第三條對於舊客户及新客户的訂貨及估價,須迅速、祕密地探聽清楚,儘早做好交涉工作。

第四條對於同行業者的預估內容及出貨實績須經常探究、調查,藉此總結自己在接受訂貨方面難易。另外,也可依此發覺自己在預估上的疏漏原因,藉此修正生產技術及營業方面的缺陷。

第五條營業部門應就各方面的下列情況,進行廣泛的調查,使各項銷售活動的資料完備,並將資料交給相關人員閲覽。如:

(1)經濟雜誌及其調查。

(2)經濟日報的剪貼整理。

(3)工程新聞的記錄等。

第六條對於舊客户及預定客户方面的資料,則應建立客户資料卡,記錄下列所規定事項,並隨時注意修正其內容:

(1)資產、負債及損益。

(2)產品的種類項目、人員、設備、能力。

(3)銷售情況、需求者的情況。

(4)付款實績、信用狀況。

(5)過去的客户與交易情況。

(6)電話、往來銀行、代表者、負責人員。

(7)公司內部下單手續的過程。

(8)付款的手續過程。

(9)行業的景氣狀況。

(10)組織薪資、人員。

第七條經常與舊客户保持密切的聯繫,探尋訂貨情況及其公司的需求,並設法延攬交易。關於以上各項,可於必要時召開研究會或聯誼會,以促進其成。

第八條舊客户的經營者或主要負責幹部有慶弔之時,應以適當的贈禮表達敬意。

第九條在與對方進行交易磋商時,如需一起用餐,提供茶點、香煙時,應適時提供,尤其是外出餐廳的用餐預算,應取得常務董事的認可。

第十條交易成立時,如需提供謝禮或禮金給斡旋者或相關人員時,應事先取得常務董事的認可。

第十一條在拓展重要工種交易時,應與相關人員相互協議對策,制定方針計劃,同時需邀請與此有關的對象,設法開拓以前尚未成交的新交易。

第十二條在拓展交易時可經由舊客户之手來進行。即委託舊客户從中斡旋及根據過去彼此之間的交易,設法開拓目前尚未成立的新交易。

第十三條在進行估價時,應儘快調查情況與事前交涉,有恆心且周密地研究出估價方法,以利進行雙向磋商。

六、廣告、宣傳

第一條在做廣告時可利用下列各種方法:

(1)營業介紹;

(2)目錄

(3)報紙與雜誌的報告

(4)產品照片

(5)廣告卡

(6)問候卡(包括賀年卡)

(7)在報紙、雜誌上刊登的要聞

第二條在實施前項所列廣告時,應於各年度終了前,制定明年的計劃來執行。但營業介紹、目錄及產品照片則隨時視情況必要時製作。

第三條營業的內容包括公司的機構、設備、能力、技術、信用、生產額、營業產品的種類等等。

第四條較詳細的目錄寄發給大公司、批發商、代理店、較簡單的目錄則寄發給交易較多的客户或潛在的客户。如果有交易意願者希望能夠得到目錄時,除了目錄之外,應另附公司的計劃介紹寄送給對方。

第五條如利用新聞、雜誌媒體者,可將廣告刊登於各大報或相關業界的雜誌。

第六條廣告信函或問候卡要事先以標準文體印刷好,隨時或有計劃性地送寄給潛在客户或以往的客户。

第七條對於有必要對外廣泛宣傳的特殊產品或工程,應與經濟新聞、業界雜誌等的記者聯絡,將之刊登於世。至於其謝禮則另做考慮。

七、書信的製作及資料整理

第一條營業書信資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項:

(1)書信、電報(發文、訂單),(2)估價單、訂購單、請購單、規格明細單,(3)交貨單,(4)請款單,(5)收據,(6)備忘記錄。

第二條交易上的發文資料,原則上都須複印並製成副本保存。另外,發文資料上蓋契印或負責人的印章。

第三條所有的書信資料,都應編列收受號碼,並記入受信簿中,蓋上收受日期印章。

第四條處理中的文件,應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類、歸檔:

(1)估價文件資料——將交易客户與自己公司方面的估價資料,依照發生的順序,歸類或存檔。

(2)訂購資料——依照順序將契約書、請購單歸檔。

(3)有檔資料。

第五條參考方面的資料,可按下列分類方式加以整理:

(1)市場資料

(2)成本計算

(3)同業的目錄

(4)交易資料

八、報告及會議

第一條營業部必須將每日的活動及業務處理狀況記入日報表,經由科長、經理向總經理提出。

第二條銷售科應根據每月及上個月訂單量、轉撥餘額、本月接受訂貨的總額、本月的交貨額、生產額、未收款項餘額、各項接受訂貨的產品內容等等製作成月報表,並經由經理審核後轉呈報告給總經理。

第三條每月或每月月初,營業部與工廠方面,應召集經理、廠長、科長及其他負責人員舉行生產、銷售聯絡會議。

企業規章制度5

第一章、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第二章、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麪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有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和餐費補貼,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初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第四章員工探親假管理制度

享受探親假待遇的範圍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1、主體條件,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週年(外聘技術人員工作滿半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母親(不含岳父母、公婆)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員工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二) 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員工範圍

1、新招聘的試用期員工、見習期員工、以及在公司工作時間不滿一週年的員工。

2、脱產學習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員工。

3、當年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機會已經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累計時間達探親規定天數的員工(包括配偶或父母來到本公司)。但可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

四、審批與管理

(一)各部門要有計劃地合理安排員工探親假期,不能因探親妨礙正常生產和工作,不得因探親而增加人員編制。

(二) 一般員工探親提前15天申請,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分管副總審批;車間副主任、部門副部長(副經理)以上員工探親由分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公司副總經理以上員工探親由董事長審批。

(三) 經批准後的探親審批表統一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存檔備查。員工探親結束後,應到總經理辦公室報到,及時銷假。

第五章、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7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7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准;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准;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准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第七章、調職

1、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准。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八章、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手續。並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後,限當天內撤離。

第九章、保密

1、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十章、內部迴避制度

1、通過對公司全體員工做出限制性規定,從而減少因親屬關係等人為因素對工作的干擾,以保證公司員工的公正廉潔。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親屬任職迴避。公司員工有四種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公司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部門從事人力資源、審計和財務工作,財務部的會計和出納不能存在任何關係(包括同學和朋友等)。

4、四種親屬關係是:夫妻關係;直系親屬關係(即本人的父母及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其配偶關係(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們的配偶);近姻親關係(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5、新任用或新調入的人員在任職或調入該企業前,應如實報告應迴避的關係。人力資源部對新進入公司的人員要按本規定嚴格審查把關,對原已形成的應迴避的關係,要制訂計劃,逐步調整;對因婚姻、職務變化等新形成的應迴避關係,要及時予以調整。

6、在公司內討論業績考核、人事變動、查處違法違紀等敏感問題時,與被考評/審計對象具有上述親屬關係的相關人員必須迴避。迴避有三種情形:一是涉及員工本人利害關係的(親屬、同學、朋友等);二是涉及與員工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的親屬的厲害關係;三是有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

7、如果員工本人主動提出書面不迴避申請,各單位負責人可根據員工本人實際情況,批准同意的,可以不迴避;如不主動迴避的,一經查出將對其及其親屬、同學、朋友一併進行處罰。

8、在本制度執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迴避措施落實到位。

9、符合上述迴避範圍的親屬,如確因工作需要不宜迴避者(如骨幹人員等),必須報管理總部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查、批准。

第十一章、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准後正式錄用。

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項目部依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具體執行。

3、部門主管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副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獎勵的依據。

第十二章、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行,對於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後,總(副總)經理批准。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卧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者;參加非法組織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賄賂者;

(6)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嚴重者。

第十三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員工入職申請表》、《員工辭職(退)申請表》、《物品交接清單》、《工作交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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