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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檢查制度範本(通用7篇)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範本(通用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門衞檢查制度範本(通用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範本(通用7篇)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1

1、門衞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工作人員的行為舉止體現了學校的形象。門衞工作人員要恪守為學生服務,為教職工服務,為學校利益服務的信念,堅持做有益於學生、教職工和學校的事情,不做不利於上述對象的事情。自覺服從學校領導的管理。

2、按時交接班,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夜自習結束後檢查教學區鐵柵欄及辦公室門窗落鎖情況。夜間定時巡邏校園,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門衞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規範着裝,文明上崗,不得在門衞抽煙,喝酒,睡覺和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必須24小時保證有人在警衞室值班)保安隊員有事外出或請假必須向相關領導請假,得到批准後才能外出。週一學生上學和週五放學晚班保安隊員應根據學校要求準時到崗值班。

4、保持門衞室內外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潔,平時對自己的包乾區進行定時打掃。

5、無學校統一辦理通行證的外來車輛一律不予放行,非本人駕駛的有證車輛同樣不得進入校園。對外來公務車輛進行換證登記,並指揮車輛到指定位置停放。泔水車及垃圾清運車輛一律自西大門進出。家長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白天須經安保處負責人、晚上須經舍管處負責人同意才能予以放行。

6、接待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是門衞的一項重要職責。門衞人員應該熱情接待,但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首先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瞭解來意,作好登記,與被訪者取得聯繫並由被訪者親自到門衞領進會客區域。家長憑連心卡可以在非上課時間和19:15—20:00(夏令時)、19:00-20:00(冬令時)進入校園。其餘時間有特殊原因需要進入校園的須經舍管處主任同意並做好登記工作。無論何種人員進入校園都應驗明身份證件,並嚴格遵守學校的登記制度,如有衝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不得與來客發生爭執等過激行為,如有發現將作辭退處理。門衞應通過自身努力及時發現可疑分子,並且按照學校處置突發問題的預案及時處理。保安隊長為警用器械的保管人,應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遇到不法侵害時起到防範作用。

7、控制學生擅自離校是門衞的又一重要職責。基於我校是寄宿制學校,確保學生在校內活動是安全的重要屏障。學生有必要非正常離開校園時,住宿生必須持連心卡和學校老師簽發的“離校證明”(白天由班主任晚上由生活老師),否則一律不予放行。家長憑連心卡進校。走讀生憑證出入校園。除週一早上外,家長所送物品(牛奶等食品除外)可由門衞登記後轉送學生,蛋糕、大件飲料及肯德基等容易造成羣體性食物中毒的物品一律謝絕入內。

8、監控室24小時輪流值班,並做好記錄。對學校重點部位監控人員應嚴加關注,發現情況及時彙報。嚴禁關閉監控系統及周界報警系統,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9、保障學校的財產安全也是門衞的重要職責,任何學校財產離開校園,都應收繳總務處的公有財產出門證。如有必要可對一切出門車輛履行檢查,以確保財產安全。要堅持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對學校財產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巡視,一旦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進行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10、門衞工作人員不得收受賄賂為特殊人員做特殊服務。如發現嚴重違反學校規定的問題和因嚴重失責造成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問題,或導致學校其他利益嚴重受損的,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認真填寫各類表格,按時完成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2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衞制度。

學校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衞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衞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衞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3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衞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衞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衞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4

我校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衞、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繫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消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查看值班記錄。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5

1、門衞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6

1、非本校師生員工,未經允許一律謝絕進校。

2、非本校師生員工,謝絕來校進行體育活動,凡外來單位需借用本校場所,需事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並辦理手續,報學校教育教學服務室批准。

3、二輪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外來車輛擅自進校。

4、未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容留外來人員在校借宿。

5、校門開放時間:7:30――17:30(其中教學、工作時間、節假日原則上關門,球館對外開放時間另定)。

6、因公、因事來校聯繫,出示身份證並填寫會客單方可進校。

7、凡私人來訪者,先用電話通知被訪者,確認在校,填寫會客單再進校,事畢交回會客單方能離校。

8、師生上課時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同意。

9、物品進出校門,需經教育服務室批准,確認無誤,方可放行。來訪者帶物品進校,應註明物品。家長送學習用品,需經門衞轉交。

10、門衞24小時有人,有師生值班時,門衞可巡視校園周邊安全。

學校門衞檢查制度7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衞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衞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衞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門房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繫或電話聯繫,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衞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衞要做好值班記錄。

2、門衞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

4、搞好值班室衞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夜間值班人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6、學校門衞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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