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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章程

同鄉會章程

同鄉會就是同鄉之間組建的組織,那麼,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同鄉會章程相關範文,供大家閲讀參考。

同鄉會章程

同鄉會章程1

一、前言

二、同鄉會宗旨

同鄉會以團結和服務在xxx同鄉為宗旨,致力於團結和服務在巖同鄉以及關心xx、熱愛xx的人,為在xxx同鄉會成員提供營造一個充滿友愛的集體。

三、同鄉會性質

1.同鄉會屬純公益性質,以組織同鄉聯誼活動,為同鄉提供信息等活動為主要活動內容。

2.同鄉會屬於非盈利性質,任何人不得以同鄉會組織謀取個人利益。

四、同鄉會的組成與機構

1. 成員:所有自願參加的在xxx同鄉以及關心xx、熱愛xx的在巖人士。滿足以上要求者可自願加入同鄉會。同鄉會成員可隨時宣佈退出同鄉會組織。

2. 分會:為了方便聯絡,按照方便聯繫的原則設置不同的分會,由分會長負責聯絡各分會內成員,組織各分會活動。

3. 機構

3.1 組成機構目的:同鄉會組織成立機構以便更好的組織活動,維持日常聯絡和信息交流的需要。

3.2 機構組成:同鄉會權力機構為同鄉大會,組織機構包括會長、副會長、各分會會長三級組織機構。同鄉會可根據實際需要組建專項事務性機構,以便完成專項事務工作。

3.3 機構組織辦法

(1)同鄉會機構一切權力屬於同鄉大會。同鄉大會是指在廣泛通知同鄉會成員的前提下,與會成員不少於 人的聚會。同鄉大會權力與規模成正比,與會人數多的同鄉大會可推翻與會人數少的同鄉大會所做的決定。

(2)參加同鄉大會全體成員人人平等,實行民主集中制。同鄉大會任何決定由大會與會者投票產生,所有成員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

(3)會長由同鄉大會任命,由被任命者自願擔任。

(4)會長有任命副會長、各分部會長的權利與義務,有中止或罷免副會長、各分會會長的權利。

(5)會長可根據實際需要組建專項事務性機構,以便完成專項事務工作。

(6)會長一般任命期限為1~2年,連任不受限制。會長任期到期時應組織同鄉大會產生新會長。

(7)超過20人對會長不滿,可提出罷免提案,責成會長召集同鄉大會進行表決。如同鄉大會表決同意罷免會長,則同鄉大會需同時產生新會長。

3.4 機構職責

(1) 會長:主要負責組織同鄉大會,負責安排各分部會長組織大規模聯誼活動,負責協調各分會長的工作。

(2) 副會長:協助會長完成會長職責範圍內工作,會長無法履行其工作時代替會長履行會長職責。

(3) 分會會長:負責聯絡所負責區域的同鄉,負責組織各項活動的`具體事務。各分會平時可組織並應該組織各負責區域的同鄉聯誼活動。鼓勵分會長組建所負責區域的同鄉會組織。

(4) 事務機構:按要求完成具體事務。

五、活動組織方法

1. 基本活動:同鄉會基本活動包括每年至少兩次的同鄉聚會以及每年一次的新生接待活動。

(1)同鄉聚會:同鄉聚會為同鄉結識、交流提供機會,以同鄉聯誼為宗旨。同鄉聚會由會長負責,要求通知到全體同鄉會成員,同鄉會成員自願參加。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同鄉聚會,可上下半年各一次。同鄉聚會活動本身所產生費用由參加者平均支付,因組織同鄉聚會產生的電話費、郵費、資料費、道具費由同鄉會基金支付。

(2)新生接待活動:新生入學後1~2個月內,組織新生同鄉相互認識,並邀請其加入同鄉會,給予新生必要的幫助。新生接待活動不得對新生收取任何費用,活動所產生費由除新生以外的參加者平均支付,因組織新生接待活動產生的電話費、郵費、資料費、道具費由同鄉會基金支付。

2. 即興活動:以上活動外的其他活動均屬於即興活動,即興活動需以同鄉聯誼為目的,可由同鄉會任一成員提議和組織,活動不得違背同鄉會宗旨或本章程任何規定。同鄉會鼓勵舉行各種方式的即興活動,同鄉會各機構應為活動提供便利。即興活動所產生費用處理方法同同鄉聚會。

六、同鄉會基金

1.資金用途:設立同鄉會基金,以支付因組織活動所產生電話費、郵費、資料費和製作道具費用,以及支付同鄉會網站費用和資助經濟困難的同鄉新生,不得用於其他途徑。

2. 資金來源:同鄉會向已工作的同鄉、xx縣相關機構募捐,同時接受其他來源的資助。

3. 管理辦法:會長任命專人負責管理同鄉會基金,基金負責人對會長負責。

4. 監督辦法:同鄉會基金負責人每月需公佈當月需在同鄉會網站上公佈當月所有收支,接受全體同鄉會全體成員監督。任何人若有異議,可隨時舉報,由會長負責處理。

七、章程制定與修訂辦法

1. 制定要求:制定章程需廣泛徵求同鄉會成員意見,章程內容至少包括同鄉會宗旨與組織辦法。

2. 制定辦法:章程由會長負責制定。

3. 章程通過辦法:由會長組織同鄉大會審議本章程,組織全體與會成員投票表決,若支持票數超過多數即可通過本章程。

4. 章程通過之後立即由會長頒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會長無權拒絕頒佈已通過同鄉大會審議的章程。

4. 章程修訂辦法:任何成員可對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見,提議獲得20人或20人以上支持即可提出修改動議,責成會長在同鄉大會上組織審議與表決。

同鄉會章程2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本會定名為xx大學xx同鄉會(鄉音不改)。

第2條 本會宗旨: 凝聚力量,維護同鄉間親密聯繫、加強感情促進友誼;提供條件培養個成員的個體能力;加強會員的相互合作、謀求會員共同發展;不斷宣傳xx、發展xx文化。為建立補充大學生活不足的健康機制而努力奮鬥。

第二章 會員

第3條 凡屬於xx大學的xx學子、認同組織的均可申請入會。非我同校的同鄉、但熱心支持幫助我會者、可聘請為我會贊成會員。

第4條 會員必須遵守會則、服從各種決議;同時本會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建議和批評權,參加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第5條 會員有自動繳納會費、贊助事業等義務;同鄉會不以牟利為目的。

第6條 一年沒交納會費且未與組織聯繫者將示為自動退會。

第7條 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本會會員如有違犯章程規定或損害本會名譽者、経理事會議決、限制其會員權利或開除會籍。

第8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由個人向組織提出申請,有組織確定其資格,並繳納會員會後,正式成為會員。

第三章 組織

第9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由會長主持工作。

第10條 同鄉會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同鄉會會員選舉產生,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副祕書長由祕書長提出候選人,由會長、副會長投票通過。

第11條 本會下設祕書處、財務管理處、網絡信息聯絡處、幹事處。

四個常務機構的職責:

幹事處:為最高的執行機構,負責重大事項的決策,監督各處的'日常工作。

祕書處:負責協調會長工作,負責日常會務,負責主持各大活動、會議,組織各種活動,以及各項形式的公益活動,如學術研討交流會,團體購票等。

網絡信息聯絡處:負責消息的發部,與會員聯絡,同時負責網絡安全、網站製作、網頁設計、關於網絡方面的技術與諮詢。

財務管理處:為本會的經濟往來作好財務方面的管理、核算、工作與監督。

第四章 會 務

第12條:本會業務:學術交流會(鄉音不改),返鄉會(殊途同歸)。。。。。

第五章 資 產

第13條:本會經費來源: 會費;捐贈; 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14條:本會須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15條:本會配備會計人員,由會計專業同學擔任。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章 章 程

第16條: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才能生效。

第七章 終 止

第17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合並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終止決議。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20條 本章程經xxx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21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xx大學xx同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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