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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保衞)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吉林油田公司薪酬分配及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吉油企法[2017]26號)精神,為進一步開源節流、降本增效,實現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發展,強化績效考核政策的激勵作用,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堅持以指標為引領、以安全為底線、以政策為槓桿,通過實施標準化、精細化管理,突出目標分解、責任落實、過程管控和獎懲兑現,通過建立內部承包經營與員工基本收入掛鈎、薪酬水平與整體創效能力聯動等政策機制,有效落實各級經營管理責任,牢固樹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理念,結合保衞(武裝)部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保衞(武裝)部機關及基層各單位。

第三條 績效考核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工效掛鈎原則。根據公司核定工資獎金額度,完善與效益緊密掛鈎的薪酬決定機制,激勵員工依靠價值創造掙回核定的工資獎金及超額效益分成,突出“掙薪酬”思想。

(二)強化激勵原則。在保證員工基本收入的基礎上,薪酬分配重點向基層一線和貢獻大的崗位傾斜,平衡好各類各層級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實行嚴考核硬兑現,發揮薪酬激勵作用。

第二章 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第四條 建立效益類、營運類和約束類相結合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一)效益類指標是全面衡量價值創造和實現效益的指標,具體包括經營性現金流、利潤、控虧額、經費控制等指標。

(二)營運類指標是衡量運營質量和效率的指標,具體包括油氣商品量、開發管理水平、工程和服務質量等指標。

(三)約束類指標是衡量履行責任、規範管理和防範風險的指標,具體包括安全環保、黨風廉政建設、依法合規經營、輿情風險控制、工程結算管理等指標。

第五條 按照單位性質劃分,保衞(武裝)部為經費控制類單位,指標及權重分配原則如下:

效益類考核經費控制指標,權重佔40%;營運類考核管理和服務質量等指標,權重佔60%。

第六條 績效指標、權重和目標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調整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由受約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委員會批准後執行。未獲批准的,仍以原指標、權重和目標值為準。

第七條 考核期內有人員調整的,執行所任崗位績效合同

第八條 推行全員績效考核,按管理權限逐級簽訂績效合同。保衞(武裝)部主要領導與班子副職簽訂,保衞(武裝)部主管領導與機關部門正職、基層單位正職簽訂,機關部門正職、基層單位正職與本部門副職、一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班組或崗位操作員工簽訂。通過層層簽訂績效合同,把責任落實到每個管理單元、壓力傳遞到每個崗位、考核覆蓋到每個員工。實現“三全、四清、五強”。“三全”即: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四清”即:崗位職責清、考核標準清、工作目標清、獎罰結果清;“五強”即針對性強、操作性強、執行力強、員工認知度強、激勵性強。

第三章 員工績效獎金兑現

第九條 員工績效獎金包括月度績效獎金、年度績效和專項獎。

第十條 員工月度績效獎金根據月度和累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兑現。

月度績效獎金、年度績效獎金與相應績效考核結果掛鈎兑現,實行獎罰平衡。

第十一條 月度績效獎金考核兑現辦法

(一)員工月度績效獎金實行月度考核預兑現,年度考核總兑現。績效考核辦公室每月按照公司下撥獎金計劃確定月核定獎金額度,根據有關政策和考核結果確定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單元獎金基數。

(二)月度績效獎金按照公司下撥獎金計劃,根據月度考核結果,按月申請兑現發放。機關部門基本獎按照綜合評價結果考核兑現;基層單位基本獎由承擔考核任務的各部門按照安全環保、經費控制、基礎工作管理等考核指標制訂考核附則,每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績效考核辦公室彙總,按照考核結果預兑現月度績效獎金。扣罰部分可用於對優秀單位或工作表現突出的個人的獎勵。月度考核兑現本月未執行完的,從第二個月開始繼續執行,直至執行完成為止。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機關考核辦法

機關部門基本獎按照綜合評價結果考核兑現。綜合評價按主管領導評價佔40%,基層單位評價佔60%的比例計算最終得分。打分內容包括:工作量完成情況及工作質量、部門協調及服務基層態度、執行力和勞動紀律情況等。

2.基層單位考核方法

基層單位基本獎考核主要是基層日常管理工作達標情況,考核由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組織,由承擔考核任務的'各部門按照 “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附則”進行考核。在月度基礎獎中提取20%用於安全環保考核,按照《安全環保業績考核實施細則》、《HSE過程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和《生產運行績效考核實施細則》,每月、季和年組織業績考核,對各科室和基層單位安全環保業績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提取10%用於人事、基層建設考核,根據人事、基層建設考核細則對對各科室和基層單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等,具體權重分配如下:

業績分值=∑部門檢查分數×部門權重係數×100%

業績分值金額=員工人數×最低獎金基數/100

3.月度績效獎金計算方法

各科室、基層單位月度獎金總額去掉業績考核中扣除的業績分值與業績分值金額乘積為本科室、基層單位月度績效獎金。

4.相關規定

各團支部書記(青工組組長)完成共青團工作任務且有資金來源情況下,在正常獎金基礎上,每人每月獎勵50元。

保衞(武裝)部計劃生育員每月在正常獎金基礎上獎勵60元,基層單位計劃生育員每月在正常獎金基礎上獎勵30元。

主動承擔辦公樓衞生的員工每月在正常獎金基礎上獎勵1200元。

第十二條員工年度績效獎金兑現。根據績效合同指標完成情況兑現,由績效考核辦公室組織進行考核,按照公司有關要求並結合考核結果,制定兑現方案,經保衞(武裝)部黨政班子會議通過後予以發放。

員工年度績效獎金總額=年度績效獎金基數×綜合績效分值/100×核定員工人數

第四章 專項獎兑現

油氣超產獎按照收繳被盜原油數量,依據各科室、基層單位在打擊盜油工作中的表現和貢獻情況,由保衞(武裝)部黨政班子會議決定具體的分配方案,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兑現。

公司兑現的其他專項獎,由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辦公室統一管理。主管部門制定兑現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核通過,報部長審批同意後,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兑現。

第五章 設立部長獎勵基金

第十三條 提取保衞(武裝)部年度獎金總額的1%作為部長獎勵基金,用於在安全環保、基層建設、精細管理、急難險重、宣傳報道、評先選優、上級機關組織的各類競賽活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達到公司先進水平、獲得優異成績、取得獎項和名次的集體或個人進行獎勵。

各科室、基層單位申請部長獎勵基金,需制定獎勵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核批准,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後,由績效考核辦公室兑現。

第六章 各級人員獎金係數

第十四條 根據公司績效考核政策相關規定,按照年初下發的獎金計劃,核定每月獎金髮放額度,設定保衞(武裝)部各級人員崗位係數,具體標準如下:

正科級廠長(經理)助理、副總師、安全副總監為月核定獎金額度的2.8倍,正科級為月核定獎金額度的2.0倍,副科級為月核定獎金額度的1.8倍;基層站隊長正職、副高級職稱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8倍;基層站隊長副職、中級職稱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3倍;其他一般管理人員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2倍;班組長為所在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1倍,各基層單位視實際工作情況可略作調整並報績效考核辦公室備案。按公司規定,護衞一隊獎金按一線標準核算,護衞一隊員工獎金為其他部門或單位單元獎金基數的1.4倍。

第七章 績效考核組織與績效管理

第十五條 為保證保衞(武裝)部績效考核工作有效實施,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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