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法律文書 >起訴狀 >

交通肇事民事起訴狀

交通肇事民事起訴狀

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肇事民事起訴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交通肇事民事起訴狀1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系 之):,男,年月日生,漢族,住。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系 之子):,男,年月日生,漢族,住。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系 之子):,男,年月日生,漢族,住。身份證號:,

法定代理人 (系 之妻),女,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以下簡稱被告):,男,年月日生,漢族,住。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賠償因交通肇事故致 死亡的死亡賠償金XXXXX元、醫療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元、喪葬費XXXX元、交通費元,以上各項賠償金額總計 元。

事實與理由:

xxxx年月日,被告人駕駛三輪車沿公路由向行駛至時,造成 死亡、 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年月日,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人 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 不負事故責任。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認為, 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因其犯罪行為而造成的損失,被告人應予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人 犯交通肇事罪,導致他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為給原告 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

  法定代理人: xxxx年月月 日

交通肇事民事起訴狀2

原 告:吳-- 男,漢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被告一:胡-- 女,漢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聯繫電話:--

被告二:--公司

住所地:--

負責人:--

電話:--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兩被告賠償原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391543元[具體包括: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384993元,評估費6550元]。

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xxx年11月1日下午16時15分許,案外人吳--駛原告所有的車牌號為滬--博斯特B5牌小型轎車沿G60滬昆高速公路由西向東行駛,在進滬方向21.5公里後25米處,被告一駕駛車牌號為蘇--新金龜小型轎車同方向後面行駛,因被告一未保留安全行駛距離,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原告車輛車尾部位在本次事故中損失嚴重。

報警後,--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就該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一追尾,須承擔全部責任。

另查,被告一所有的車輛已向被告二--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且都在保險期間內。

事後,就原告車輛維修一事,兩被告始終不予解決。原告無奈,只好委託--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中心對原告車輛的車尾部位損失進行評估,用去評估費6550元,評估中心於xxxx年12月29日出具評估意見書[編號:19#1-15-01194-LS],物損評估意見為:直接物質財產損失為384993元。

原告認為,因被告一罔顧法律規定,高速駕駛,且未保留安全行駛距離,致使原告的財產遭受損失,合計產生費用為391543元(具體算法如下:384993+6550=391543元),就該費用,被告一理應賠償;因被告一已向被告二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且都在保險期間內,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告二對原告遭受的損失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現原告依法起訴,請求貴院依法作出判決,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吳--

  xxx年一月二十九日

相關知識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下列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2 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三十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 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下列行為之一,視為“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

2 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在六十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falvwenshu/qisuzhuang/e8y8y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