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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制度管理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企業的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為,規範人的行為,企業才能管理規範。

二、體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體育室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於加強學校體育器材管理工作,減少體育器材不必要的損失,使有限的器材發揮最大作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體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參閲。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1

1、體育系辦公室應按學校要求做好體育資產登記工作,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器材保管員應嚴格執行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做好器材的保管和發放等工作。

3、體育教學、運動訓練與競賽以及課外活動、羣體工作所需借用的體育器材,一律從體育器材室辦理借用手續。

4、上課時,任課教師提前到崗,在器材室登記所借器材品種及數量,由體育委員簽名領出,下課時由體育委員交還,經器材保管員清點後,註銷登記。

5、課外活動時間,在校學生可憑學生證或圖書借閲證到器材室辦理借用手續,所借體育器材必須當天歸還,星期五下午借出器材可延至下星期一早上9:30分前歸還。如超時歸還影響正常教學,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一定的處罰。

6、為了保證比賽和運動隊的訓練,貴重與精緻器材不得借用。如正式比賽用的籃、足、排球、金屬橫杆、金屬標槍、木製比賽標槍等,如確實需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7、為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器材室投擲類器材一律不得借用,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應由相關教師(班主任)辦理借用手續,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8、體育教師、學校教職工和學生所借體育器材不得丟失和更換。若丟失和更換,一律原價賠償。平時上課、訓練遺失器材,由班(隊)集體平分原價賠償。

9、在教學、訓練競賽和課外羣體活動中,正常使用出現的損壞,要及時填寫報損單,經相關領導簽字後才能銷帳,人為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10、易耗器材應在器材室存放,由器材保管員負責保管。器材存放規範、有序,貴重器材由體育系辦公室負責保管。

11、室外固定器械,體育系辦公室要經常留心檢查,如發現斷裂、傾斜、缺少構件等情況或其它危險跡象,應立即告示停用,並報告學校相關部門維修。

12、學期結束時,器材保管員要對器材室所有器材進行清查和盤庫,將結果登記在《體育器材清查單》和《體育器材盤庫單》中,經體育系辦公室核查後,對保管室予以封存。

13、器材保管員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器材丟失或更換,按所丟失或更換器材的購買價格,予以個人賠償。

14、學校體育器材專供在校師生教學、訓練競賽和課外羣體活動使用,未經相關領導批准,不準借給私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領導批准。

15、器材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2

一、體育器材室是體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場所,其主要管理者為總務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

二、室內各類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有序,登記註冊,便於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內器材,應由各班體育委員及體育小組長借取、存放,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損壞的,管理者可根據損壞程度、性質作出賠償決定。

五、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室內器材完好情況,及時修補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須經管理人員同意。管理人員根據省器材標準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時補充器材。

六、室內保持乾燥,經常清掃,做到器材擺放有序,整齊、整潔。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3

一、器材管理員全面負責全校體育器材及運動服和運動場地的管理。固定資產和其他體育用品一律入帳後使用,要做到帳物相符,定期對帳檢查。

二、對現有物資器材要定期清點,分門別類,存放整齊,注意防火防盜,防黴變,搞好倉庫衞生。

三、要定期對體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教學與訓練的需要。

四、為保證教學和訓練的需要,體育器材一般情況下不外借,特別是易損的物品和器材,如:釘鞋、服裝等。

五、體育教學和訓練使用的器材,必須由任課老師負責借還,如有丟失,負責追回或令其賠償。

六、凡需購置的.體育器材,應有體育組保管室提出購置計劃,經體育組審查,由校長批准方可購置,一般每學期制定購置計劃一次。

七、加強運動場地的管理,嚴禁各種車輛和外來人員進入場地,影響正常的教學與訓練。對場地和場地內的器材要按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場地內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築器材。

八、保管人員要以高度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4

一、體育器材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5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3、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達到天津市規定的'體育器材使用標準。

6、搞好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6

一、使用體育器材,必須遵守借用制度。

二、體育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與鍛鍊使用,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每次課前須由教師本人與器材保管員完成器材借用手續。教師須在“器材借還使用記錄”簽字後方可領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學生代替教師領取器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器材室。教師有職責在自已的課時組織和管理好學生。

三、為保證師生安全,體育用品只限在本校內使用,不得拿出校外。借體育用品,不得隨便轉借,以防弄錯丟失。下課後教師應把借出的器材如數歸還。如有損壞,屬於正常損壞的,不用賠償;如果是故意破壞或丟失應按器材的價格折舊給以賠償。

四、班級日常活動借用器材,應按教務處安排的時間與項目進行,活動結束後應及時歸還。

五、其他部門人員借用器材時,必須在負責器材室教師處登記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須按規定時間還清,以免影響上課。

六、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與課堂教學使用同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酌情賠償,並有記錄。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7

1、學校藝術體育器材面向師生開放,充分利用設備資源,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

2、器材要分類、編號、建卡、入賬。定期對賬,做到賬物相符。器材室應設有借用、維修記錄。

3、要根據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保持室內乾燥、整潔。

4、課前,教師應填寫借作通知單,管理人員提前準備好有關器材,按規定借用。事及時如數歸還。

5、班級課外活動何時用器材要填寫借用記錄,按時歸還。師生個人借用,需填寫用記錄,用完歸還。器材如有損壞、丟失,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

6、愛護藝術器材,使用時輕拿輕放,避免損壞。對易產生安全隱患的器材,要嚴格管理,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如:鐵餅、鉛球、標槍等。

7、對器材和體育場內的設施要經常進行保養、維修,及時做好維修記錄。做好各種防護工作。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8

一、體育器材設備是學校的基本建設之一,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體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和課外訓練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體育器材設備要按省教委頒發的《廣東省中小學體育器材設施基本標準》的目錄進行分類、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末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

三、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定位定櫥,陳列有序。要保持室內整潔,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照射等工作。損壞的器材要及時維修,使器材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四、各種器材設備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設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器材的完好情況。對於損壞、丟失的器材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

六、任課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一天填交“體育器材使用通知單”。保管人員應按時準備好器材,並作必要的檢查,確保體育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所借器材設備在使用時,任何人不得擅自轉借或持物離開教練場地,如發現,保管人員有權收回,並提出批評。

八、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並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最後應由三方簽字方能生效。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9

一、登記造冊規定

1、建立總務處體育器材財產帳和體育器材明細帳。

2、財產帳由總務處負責登記和保管,明細帳由器材室負責登記保管。

3、凡新添器材,先由總務處驗貨登記,後交器材室登記保管。

4、二冊均應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出借規定

1、凡體育器材出借,一律辦理出借歸還手續。

2、本校師生借用器材,需經體育器材管理教師批准;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器材,需經總務處批准。

3、借用器材若不及時歸還,由批准老師負責追回。

三、賠償規定

1、凡屬器材遺失或人為損壞,由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

2.賠償金額由總務處核定,並由財務開具有關收款票據;同時,總務處將會同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辦妥財產帳户核銷手續。

3、凡借用單位或個人不執行賠償的,出借批准人將承擔相關責任。

四、報損規定

1、器材室每學期整理器材一次,認真填寫好報損單,報總務處核批。

2、總務處根據器材室報損單,從嚴審核,嚴把報損核批關。

3、凡經總務處核批同意的報損器材,器材室方可從帳冊中註銷,器材管理人與核批人分別簽字。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10

1、健全體育器材、物品登記造冊,存放、管理使用的制度。

2、做到安全使用體育器材。每學期要進行一、兩次清點損壞的器材和修補器材。

3、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4、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5、教學班所用教學器材,由體育幹部協同體育教師在體育室領取。課後,立即送回體育室。

6、各班級活動課,借用體育器材,由班主任或班幹部到體育室領取,課後,立即送回體育室。

7、個人借用體育器材,經同意,辦理借物的手續後才借給,須按時送還。

8、不是活動課時間,一律不借出體育器材。任何人不得將器材帶離學校,違反必究。

9、體育器材是學校體育教學、訓練的工具。人人要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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