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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教育培訓資料

工廠安全教育培訓資料

導語:安全生產是化工廠恆久的話題,隨着我國化工業的迅速發展,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企業改革的深入,職工隊伍的新老交替,化工業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的積累,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的根本。下面介紹化工廠車間安全教育內容,歡迎閲讀。

工廠安全教育培訓資料

 1、介紹車間的概況

如車間生產的產品、工藝流程及其特點,車間人員結構、安全生產組織狀況及活動情況,車間危險區域、有毒有害工種情況,車間勞動保護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項,車間事故多發部位、原因、有什麼特殊規定和安全要求,介紹車間常見事故和對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紹車間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車間文明生產方面的具體做法和要求。

 2、根據車間的特點介紹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如冷加工車間的特點是金屬切削機牀多、電氣設備多、起重設備多、運輸車輛多、各種油類多、生產人員多和生產場地比較擁擠等。機牀旋轉速度快、力矩大,要教育工人遵守勞動紀律,穿戴好防護用品,小心衣服,髮辮被捲進機器,手被旋轉的刀具擦傷。要告訴工人在裝夾、檢查、拆卸、搬運工件特別是大件時,要防止碰傷、壓傷、割傷;調整工夾刀具、測量工件、加油以及調整機牀速度均須停車進行;擦車時要切斷電源,並懸掛警告牌,清掃鐵屑時不能用手拉,要用鈎子鈎;工作場地應保持整潔,道路暢通;裝砂輪要恰當,附件要符合要求規格,砂輪表面和托架之間的空隙不可過大,操作時不要用力過猛,站立的位置應與砂輪保持一定的距離和角度,並戴好防護眼鏡;加工超長、超高產品,應有安全防護措施等。

其他如鑄造、鍛造和熱處理車間、鍋爐房、變配電站、危險品倉庫、油庫等,均應根據各自的特點,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介紹車間防火知識

包括防火的方針,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點,滅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車間消防組織情況,遇到火險如何處理等。

 4、組織新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

組織新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並應教育新工人尊敬師傅,聽從指揮,安全生產。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或安技人員負責,授課時間一般需要4~8課時。

1、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新工人須牢記的第一件事是要遵守工作場所的安全衞生規程,各種安全規程很多是從我們前輩的事故、傷害等經歷中總結出來的,我們應該嚴格遵守。

任何操作都應有正確的程序,它是能夠使操作“順利”“安全”“容易”進行的方法。因此,不按程序操作,就可能造成事故、傷害。有人認為“按自己的方式做就行”,按程序“太麻煩”,但“欲速則不達”。只有忠實的遵守操作程序,安全才能有保障。

 2、崗前安全早預知

上崗前,要搞清楚工作中的注意事項,有不清楚的地方要積極提問,直到弄清楚。要檢查自己作業的範圍有無安全問題?有無打滑、摔到的危險?使用的工具有無損壞?使用的材料、機械有無異常?在工作中要隨時想一想“下一步要進行的作業存在什麼危險”“如何才能避免這種危險”。嚴禁隨意進入危險區域和亂動閥門、電氣開關等。

 3、安全常規知識

1)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欄或者蓋板。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應該不妨礙操作和通行,廢料要及時清除。

3)工作場所應保持清潔整齊。

4)散放易燃易爆物質的場所,應該嚴禁煙火。

5)對於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工人,禁止發放和使用化纖防護服及用品。

 4、常見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

(1)電氣線路、設備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

(2)非電工任意處理電氣事務。

(3)移動長、高金屬物體碰觸電源線、配電櫃及其他帶電體。

(4)操作漏電的機器設備或使用漏電電動工具。

(5)電鑽等手持電動工具電源線破損或鬆動。

(6)電焊作業者穿背心、短褲,不穿絕緣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鉗誤碰自身。

(7)濕手操作機器開關、按鈕等。

(8)臨時線使用或管理不善。

(9)配電設備、架空線路、電纜、開關、配電箱等電氣設備,在長期使用中,受高温、高濕、粉塵、碾壓、摩擦、腐蝕等,使電氣絕緣損壞,接地或接零保護不良而導致漏電。

(10)接線盒或插頭座不合格或損壞。

 5、形成機械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檢修檢查機械忽視安全措施。如人進入設備檢修、檢查作業不切斷電源,未掛不準合閘警示牌,未設專人監護等措施而造成嚴重後果。

(2)缺乏安全裝置。如有的機械傳動帶、齒機、聯軸節、皮帶輪、飛輪等易傷害人體部位沒有完好防護裝置;還有的人孔、投料口等部位無護欄及蓋板,無警示牌,人一疏忽誤接觸這些部位就會造成事故。

(3)電源開關佈局不合理,一種是開關離設備較遠,有了緊急情況不能立即停車,另一種是好幾台機械開關設在一起,極易造成誤開機械引發嚴重後果。

(4)在機械運行中進行清理、上料等作業。

(5)任意進入機械運行危險作業區(禁止區域或禁止通行區域)。

(6)亂動機械。

 6、機械傷害事故的防範措施:

(1)檢修機械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禁止合閘警示牌和設專人監護的制度。機械斷電後,必須確認其慣性運轉易徹底停止後才可進行工作。機械檢修完畢運轉前,必須對現場進行細緻檢查,確認機械部位人員全部徹底撤離才可取牌合閘。

(2)要設置完好的安全裝置。

(3)電源開關佈局必須合理,必須符合兩條標準:一是便於操作者緊急停車,而是誤開動其他機械設備。

(4)對機械進行清理積料、捅卡料等作業應執行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

(5)嚴禁無關人員任意進入危險因素大的機械作業場所。

(6)操作各種機械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能掌握該設備性能的基礎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7、什麼是現場定置管理

首先是在車間或崗位現場,從平面空間到立體空間,其使用的設備、工具、材料、工件等的位置要規範,文明管理。二是對現場的人員的行動要進行限制性管理,即:紅色的區域——是禁止區域,其間有危險或危害;黃色的區域——是警告區域,其間有一定的危險性,必須進入時,要特別注意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三是綠色的區域——是安全區域,人員可以進入,而危險的物流要加以避免。

 8、煙頭為什麼能引起火災?

燃着的煙頭表面温度為200℃—— 300℃,其中心温度可達700℃—— 800℃,而紙張、棉花、木材、滌綸、纖維等一般可燃物的燃點為130℃——139℃,極易引起火災。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蒸汽的點火能量一般在1毫焦耳以下,煙頭的危險性就更大。另外,未完全燃燒的炭灰裏有火,掉在乾燥的疏鬆的可燃物上,也易引燃起火。

9、易燃場所的行為“四忌”

一、忌動火。包括不能焊接切割、吸煙及攜帶火種。

二、忌穿着化纖原料的服裝和釘子鞋。因為他們隨時都會產生靜電火花或撞擊火花。

三、忌使用非防爆工具、燈具。以免產生撞擊火花和電火花。

四、忌使用BP機、對講機、手機、電話機等。現場只需使用防爆型電話機。

 10、操作者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包括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忘記關閉設備,操作錯誤,工件刀具緊固不牢等。

(2)安全裝置失效

如拆除了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裝置失去作用,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如工作梯,使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拉臨時線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4)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夾具固定而用手拿工件進行機械加工等。

(5)物體(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吊車平衡樑、易旋轉或移動的機器設備等)。

(7)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未使用或正確使用。

(8)穿戴不安全。如在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旁作業時穿着過於肥大、寬鬆的服裝,未將長髮盤在帽子裏;戴懸吊飾物;操縱帶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穿高跟鞋、涼鞋、拖鞋進入車間等。

(9)無意或為排除故障而接近危險部位,如在兩個相對運動的零部件之間清理卡住物時,可能造成擠傷、夾斷、壓碎或人的肢體被捲進而造成嚴重的傷害。

 11、常見火災發生的火源:

1)爐灶設備位置不當,靠近可燃物;2)使用爐火不慎,無人管理;3)在堆放可燃物附近吸煙;4)使用燈火不慎;5)烘烤;6)死灰復燃;7)電氣安裝使用不當;8)電源短路;9)焊接;10)靜電放電;11)機器摩擦發熱等。

 12、三違

1)違章指揮

主要是對企業領導講的如下現象屬於違章指揮: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工人在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有缺陷,隱患未解決的條件下冒險進行作業;發現違章不制止等。

2)違章作業

主要是對現場操作的工人講的,以下現象屬於違章作業:不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擅自動用機械、電氣設備;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等。

3)違反勞動紀律

不遵守以下要求就屬於違反勞動紀律: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等。

 13、事故隱患


有導致未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具有潛在的事故危險性的設備和環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狀態。

14、安全月

自2002年起,每年6月開展全國“安全月”活動。通過“安全月”活動,大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氛圍,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繼續深化安全整治,推進企業加強基礎建設,鞏固發展全國安全生產總體穩定、趨於好轉的形勢,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

 15、文明生產

是指企業職工和領導自覺做有理想、有職業道德、講文明、守紀律的勞動者及努力創造安全衞生、舒適優美的生產環境。

文明生產是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的統一。從物質文明建設看指消除職業危害因素和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工人的勞動強度,達到無事故、無污染、安全衞生的目標;從精神文明建設看指有高尚的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技術水平和良好的生產習慣,反對冒險蠻幹、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16、滅火的方法:

1)冷卻法:即降低燃燒物的温度,使之降低燃點以下而停止燃燒。

2)窒息法:即隔絕空氣,使可燃物質無法獲得氧氣而停止燃燒。

3)隔離法:將正在燃燒的物質與未燃燒的物質分開,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火源孤立,火勢不能蔓延。

4)抑制法;使滅火劑參與到反應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反應。

17、企業職工的六種不安全心理因素

1)自我表現心理

這種心理在青年工人身上較突出。他們雖然進廠時間短,工作經驗不足,但常常表現的很自信,很有把握,在別人面前喜歡錶現自己的能力。有的不懂裝懂,盲目操作;有的一知半解充內行,生硬作業;有的甚至橫充“好漢”,亂摸亂動。對這些好自我表現的心理,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正或制止,是很危險的。

2)經驗心理

持這種狀態的職工的特點是憑自己片面的“經驗”辦事,對別人的合乎科學道理的勸告常常聽不進去,經常説的話是“多少年來一直是這樣乾的,也沒出事故”。有的技術上有一套,工作熱情很高的老工人發生事故,多數原因在於過分相信“自我經驗”上。

3)僥倖心理

完成一些操作,往往可以採取幾種不同的方法。有些安全操作方法比較複雜,有的職工存在僥倖心理圖省事,常把安全操作方法視為多餘的繁瑣,理由是“別的省事的方法也不一定出事故”。把“不一定”這種“偶然”當作“一定”的“必然”。於是,對明明要注意的事項他不去注意,明令嚴禁禁止的操作方法他照樣去操作。這種人常常是出了事故而後悔莫及。

4)隨眾心理

這是一種較普遍的心理狀態。絕大多數人在不同場合、不同環境下,都會有所表現。

5)逆反心理

這種心理狀態常常表現在被管理者對管理者的關係緊張的情況下。持這種心態的職工往往氣大於理,他的指導思想常常是“你要我這樣幹,我非要那樣做”。於是,由於逆反心理而違章作業,以至發生事故的事不乏其例。

6)反常心理

人的情緒的形成通常受到生理、家庭、社會等方面因素刺激影響。夫妻間爭吵後上班的職工,多數心情急噪或悶悶不樂;有孩子生病在家或家有牽腸掛肚之事的職工,在崗位上會心神不定。俗話説一心不二用,職工在反常心理狀態得不到緩解的情況下工作,很容易出事故。

 18、事故處理“四不放過”

2000年4月7日吳邦國副總理召開的《加強安全生產,防範安全事故電視電話會議》上,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一定要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決定,堅持做到“四不放過”。即: 1)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2)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3)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4)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19、安全

安全,顧名思義“無危則安,無缺則全”,安全意味着不危險。包括安全條件(在生產過程中,不發生人員傷亡、職業病或設備、設施損害或環境危害的條件)和安全狀況(不因人、機、環境的相互作用而導致系統失效、人員傷害或其他損失)。

 20、事故

在生產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因此,事故是意外事件,該事件是人們不希望發生的,同時,該事件產生了違背了人們意願的後果。

21、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22、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經營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生產經營單位行政崗位經營制和經濟責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3、關於班組長的職責:

班組安全生產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班組長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者。貫徹執行本單位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組的工人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遵守勞動紀律。

 24、崗位工人職責

崗位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遵守勞動紀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25、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一般應重點檢查:易造成重大損失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鍋爐、壓力容器、起重、運輸、電氣設備、衝壓機械、高處作業、和本企業易發生工傷、火災、爆炸等事故的設備、工種、場所及其作業人員;直接管理重要危險點和有害點的部門及其負責人。

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6、工傷保險

1)概念

是國家通過立法手段保證實施的,對在工作過程中遭受人身傷害(包括事故傷殘和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的職工或遺屬提供補償的一種社會福利制度。

2)基本原則

a 依法強制實施的原則即:用人單位參加保險並繳費,保險機構支付保險費用。

b 無責任賠償原則即:無論工傷責任是否在勞動者一方,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為所致,就應該按工傷規定進行傷害補償。

c 勞動者個人不繳費原則

d 損失補償與事故預防及職業康復相結合的原則即:把工傷經濟損失補償、工傷事故預防及職業康復訓練相結合。

3)工傷認定範圍——參見《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27、生產過程中常見的危險、有害因素

 A物理性危險、有害因素

1)設備設施缺陷

2)防護缺陷

3)電危害

4)噪聲危害

5)震動危害

6)電磁輻射

7)運動物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傷的高温物質

10)能造成凍傷的低温物質

11)粉塵與氣溶膠

12)作業環境不良

13)信號缺陷

14)標誌缺陷

 B 化學性危險、有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質

2)自然性物質

3)有毒物質

4)腐蝕性物質

 C 生物性危險、有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

2)傳染病媒介物

3)致害動物

4)致害植物

 D 心理、生理性危險、有害因素

1)負荷超限

2)健康狀況異常

3)從事禁忌作業

4)心理異常

5)識別功能缺陷

 E 行為性危險、有害因素

1)指揮錯誤

2)操作錯誤

3)監護錯誤

 F其他危險、有害因素

1)搬舉重物

2)作業空間

3)工具不合適

4)標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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