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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命令的寫作基礎

關於命令的寫作基礎

上級對下級有所指示:連長命令一排擔任警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命令的寫作基礎,歡迎閲讀
 

命令的類型

命令(令)有多種類型,根據它的使用範圍和作用,可分為公佈令、行政令、任免令、嘉獎令,懲戒令以及動員令、戒嚴令、特赦令等。

1、公佈令。公佈令也稱作發佈令、頒佈令。它是國家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用來公佈法律、發佈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命令。它一經發布,就要求全體公民、有關單位和人員無條件地遵照執行,具有極強的規定性和支配力,不容違抗和抵制。這類命令之後,隨着就附上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全文,即"令出法隨",公佈令也就成了這些法規文件的運行載體,是一種載體性公文。

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三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1996年8月29日通過,現予公佈,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6年8月29日

2、行政令。行政令是國務院及其各部門、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時發佈的命令。

3、嘉獎令。嘉獎令是領導機關或領導人為嘉獎有關人員或有功集體而發佈的命令。嘉獎令正文一般由嘉獎原因、嘉獎內容和嘉獎希望構成,具有極強的號召力。

由於命令(令)是極具莊重性的公文名稱,懲戒令一般很少使用。領導機關對有關人員的懲戒往往使用通報或決定等文種行文。

以上所述是命令(令)的主要種類,此外,還有動員令、戒嚴令、特赦令等。

命令的特點

由於命令(令)是國家領導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發佈行政法規和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等重要事項時使用的公文,它直接體現了國家或某級行政領導機關的意志,集中反映了國家或某級行政機關在某個方面政策要求。在發令機關的職權範圍內,命令起着對有關工作實行強制干預和約束、強行統一思想和行動的作用。它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強制性。命令(令)一經發布,有關的下級機關或人員必須無條件地執行和服從 ,不能討價還價。玩忽職守,延誤或干擾命令的執行,都會受到嚴肅的處理;有意違抗,拒不執行,必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2、權威性。命令(令)作為指揮性下行公文,具有行政公文的權威性和約束力。雖不是法律、法規本身,但它可以確定法律、法規的生效日期、施行範圍等。這都具有法律的效力和法規的約束作用。

3、嚴肅性。命令(令)的強制性、權威性和不可逆轉性要求制發命令的機關必須極其慎重。人們常説"軍令如山倒",令出就不可收回了。在使用這一公文時,必須嚴肅對待,既不能隨意發佈,更不能朝令夕改。行文要求使用指揮性語言、態度嚴肅、結構嚴謹、文字簡潔準確,語氣堅決肯定,不允許任意更改和變通。

命令的寫作

命令(令)這一文種,一般內容單一,一事一文,篇幅較短,有的僅一兩句話,有的篇段合一,一貫到底。不論何種類型的命令(令),總的要求是行文簡短扼要,文風莊重嚴肅,語氣堅決有力。

命令(令)的結構一般由標題、正文、領導人簽署和日期組成。不同類型的命令(令)的寫作又有各自的具體要求,分述於下:

1、公佈令

公佈令的標題一般由兩個部分構成,即由發文機關名稱或領導人的職務名稱加文種組成,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標題下面是令的編號,如第一號、第二號。公佈令的編號與一般公文按年度編順序號的方法不同,它是發令機關領導人在任職期間行使職權時編的流水號,順序延至任職期滿為止,下任另行編號。

公佈令的正文很短,一般只有一兩句話,説明公佈的法規名稱,通過、批准的.機關或會議名稱,通過、批准的時間以及生效的日期。隨後是發令機關全稱、領導人簽署和日期。公佈令同它所公佈的法規或規章一起組成一分完整的公文。

2、行政令

行政令的標題同一般的公文標題一樣,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如《國務院關於發行新版人民幣的命令》。行政令的正文一般包括命令原由、命令事項和執行要求三個部分。

行政令的原由要準確簡煉。原由是發佈命令的依據,其任務在於充分説明發布命令的理由,使受令者確信命令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又不能作過多的鋪陳,一般只用一段簡短的話概括出來就行了。如上例《國務院關於發行新版人民幣的命令》用一句話説明發行新版人民幣的原由:"為了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健全我國貨幣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現決定……"一是"適應",二是"健全",三是"方便"語句簡潔、理由充分、表述準確,使人一看就覺得新版人民幣的發行事關重大,確有必要,這就為下達命令事項做了充分的鋪墊。

命令事項是行政令的主體部分。必須具體、明確地寫清楚本命令所要採取的措施,使受令者明白無誤地知道應該怎幺做,不應該怎樣做。有的分條列項提出具體要求,如上例命令,一共有五條,其中1、2、3、4條指明瞭新版人民幣的發行機構、面額、比值、流通要求及發行時間,非常具體、明確,一目瞭然。

執行要求是行政令正文的結尾部分。內容一般是對受令者提出要求或囑咐,或明確指明獎懲措施。這一部分應與前兩個部分緊密聯繫,一氣貫通,引起受令者的高度重視,以利於命令的執行。

總之,命令(令)的寫作要求做到:內容實在,中心突出;結構嚴謹,篇幅簡短:簡約明瞭,文字精當;語氣堅定,風格莊重。

標籤: 命令 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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