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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獲國務院批覆

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獲國務院批覆

近日,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獲國務院批覆,下面是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規劃面積1.21平方公里,驗收合格後,享受現行綜合保税區相關税收和外匯管理政策。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的批覆》主要內容為:一、同意設立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規劃面積1.21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經三路、南至緯十三路、西至中央生態大道上行線、北至緯十六路。二、同意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和政策優勢,發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務等業務。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按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擬定綜合保税區的開發實施方案和產業發展規劃,在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前提下進行建設。四、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實行封閉管理。要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規定組織綜合保税區隔離監管設施的建設,待條件具備後,由海關總署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五、驗收合格後,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享受現行綜合保税區相關税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為: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境外貨物入區保税或免税;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税;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税;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六、海關總署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做好監管和服務工作,促進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健康發展。

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是呼包鄂榆城市羣第一家綜合保税區,更是鄂爾多斯市委、市政府着眼把鄂爾多斯空港物流園區打造成對外開放窗口邁出的堅實一步。綜合保税區的批覆設立,與該園區已獲批的鄂爾多斯國際機場及航空口岸和正在建設的'內陸港,構成鄂爾多斯乃至內蒙古對外開放的重要平台和前沿陣地。對於鄂爾多斯市擴大對外開放,推進外向型經濟發展,實現資源型地區實體經濟振興、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對於內蒙古構建“北上南下、東進西出、內外聯動、八面來風”對外開放新格局、提升開放層次,輻射帶動蒙晉陝甘寧等西北地區發展、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具有深遠影響,也必將有力地促進鄂爾多斯空港物流園區快速健康發展和地區“產城融合”、協同發展。

據瞭解,綜合保税區申建過程中,在市委、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作為綜保區申建責任單位和主體園區,空港物流園區堅持“綜保區申建項目先行、基礎支撐、產業集聚”的原則,經過2016年曆時9個多月的集中攻堅,不僅最終獲得國務院批覆,同時加大外向型項目招商力度,引進奇瑞汽車、京東方、神東天隆、華泰汽車等13個外向型項目,其中籤約入區項目8個,為綜合保税區申建和下一步發展提供了堅實的項目和產業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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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待驗收合格後,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將享受現行綜合保税區相關税收和外匯管理政策。批覆指出,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規劃面積1.21平方公里。同意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和政策優勢,發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務等業務。

批覆要求,要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擬定綜合保税區的開發實施方案和產業發展規劃。

批覆指出,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實行封閉管理,要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規定組織綜合保税區隔離監管設施的建設。

批覆指出,驗收合格後,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享受現行綜合保税區相關税收和外匯管理政策。

綜合保税區是目前我國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其特殊性主要體現在三點:一是税收政策更優惠;二是海關監管更便捷;三是配套優惠政策更完善。

鄂爾多斯申請設立綜合保税區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一是鄂爾多斯市經濟發展較快,開放型經濟發展潛力較大;二是鄂爾多斯市地緣優勢明顯,符合國家產業戰略轉移政策;三是近年來地方招商引資力度加大,為綜合保税區提供了項目支撐。

據悉,綜合保税區的設立需經國務院批准,鄂爾多斯綜合保税區的成功申報,填補了內蒙古自治區的空白。而A股上市公司中,鄂爾多斯、遠興能源等本地股則有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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