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行政公文 >方案 >

物業車輛管理方案參考

物業車輛管理方案參考

一、《規定》適用範圍

物業車輛管理方案參考

本《規定》適用於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範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着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於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着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於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託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衞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xingzhenggongwen/fangan/ly3y7p.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