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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工作量化評價實施方案

社務工作量化評價實施方案

2018年社務工作量化評價實施方案

社務工作量化評價實施方案

為貫徹社中央建設“思想更加堅定、履職更加堅實、組織更加堅強”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要求,推動社省委“一體兩翼”工作佈局,進一步提高全省社組織的整體化運行水平,促進社務工作再上新台階,制定2018年社務工作量化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對象

社市委、省直委員會,省委直屬支社。

二、評價內容

2018年社務工作評價範圍:主委工作、組織建設、思想宣傳、理論研究、參政議政、社會服務、監督工作和機關建設(省直委員會為日常社務工作)等。

三、評價重點

2018年社務工作評價的重點為:一是需持續推動的基礎性工作;二是需重點推進的'各項重要工作;三是能提升工作水平的各類創新性工作。

四、評價依據

依據各社市委、省直委員會、省委直屬支社年內召開的各項會議的會議記錄、紀要;上報和下發的等材料;開展各項社務工作的新聞報道稿;各級中共黨委、政府的領導批示;各級中共黨委、政府部門獎勵等。

五、評價程序

(一)自我評價。各單位對照《評價細則》實事求是地逐項進行自我評價,根據考核標準認真準備證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準確。其中,涉及活動的報道材料,應提供社省委網站或社省委網站市級頻道採用清單(標題、日期、所在欄目等);工作表彰、提案採用情況、項目合作協議等,必須提供原始資料或照片;所有會議必須提供會議記錄原始資料或照片。各單位自我評價結果經主委簽字確認後報社省委辦公室。

(二)評價驗證。社省委機關各處室根據工作職能,對照《評價細則》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合平時工作掌握情況,對各單位自我評價結果進行評價驗證。

(三)綜合評價。社省委主委辦公會議對各單位的自我評價結果、評價驗證計分,特別對加分項進行審核、綜合評價,確定各單位的綜合考評結果,研究提名“年度工作先進集體”和單項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報請主委會研究確定。

六、結果運用

社省委將各單位年度考評結果及表彰情況,報送社中央,抄送省委統戰部、省轄市中共市委主要領導和市委統戰部領導、省直委員會冠名單位的中共黨組織或統戰部門。獲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的,在社省委全會上進行表彰。

年度社務工作的評價結果,作為各級組織領導班子和骨幹社員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載入履職檔案,並作為向中共推薦幹部、社內使用幹部的主要依據。

七、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在社省委主委辦公會議領導下進行,機關各處室按職能分工具體負責實施。

主委工作由各處室綜合評價。

辦公室:負責評價社會服務、監督工作和社市委機關建設(省直委員會日常社務)等方面的工作。

組織處:負責評價組織建設方面的工作。

宣傳處:負責評價思想宣傳方面的工作。

參政議政處:負責評價參政議政方面的工作。

研究室:負責評價參政黨理論研究和社志編撰方面的工作。

各單位應於2018年12月1日前,將社務工作自評結果、年度工作總結、社員建功立業等材料以紙質及電子一併報社省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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