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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劍河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方案

2017年貴州劍河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方案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劍河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同意,2017年我縣決定吸收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3名、急需緊缺人才12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2017年貴州劍河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劍河縣委組織部、劍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願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1、2)。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並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6年、2017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幹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佈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信息通過劍河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公示欄等向社會公佈招聘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請考生密切關注,若因考生未閲讀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佈唯一官方網站為劍河縣人民政府網()。

(一)報名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採取到第五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現場或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計調股報名的方式進行。引才以用人單位為主,劍河縣組織、編辦、人社等部門參與。

劍河縣人社局計調股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0日-3月26日;

第五屆貴州人博會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3月26日。

報考者如實填寫《劍河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應準確留下聯繫電話,並保持通訊暢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採取現場報名審查方式進行。由中共劍河縣委組織部、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本方案規定進入考試環節。

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者填寫的《報名表》,對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者,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同志簽署意見,並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考試環節資格。經資格審查後,通過審查人員人數低於引才計劃數的職位減少引才計劃數;無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該崗位取消。

報考者參加資格審查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應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為:

1.在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計調股報名的在計調股進行審核,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3月20日-3月26日;

2.在第五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現場報名的,在博覽會現場進行審核,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3月26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吸收引進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直接面試(面談、專業測評)(以下均簡稱“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考官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組織有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主要考察報考者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引進職位工作等能力情況。面試具體內容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商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並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成績達70分及以上的才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並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成績達70分及以上的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簽訂就業意向書

面試結束後,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按各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職位擬聘用人員出現末位成績並列的,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為擬聘人員)。各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意向書》一式兩份。

《就業意向書》簽訂後,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後續環節或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需按《就業意向書》約定金額支付違約金,並列為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各類招聘考試。

面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不良誠信記錄人員名單將在各指定網站公示。

(五)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書》人員列為體檢對象,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結論下達後,考生提出的複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商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並另行通知考生。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以考生的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通過查閲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審定,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幹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6.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9.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10.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考察工作可推遲到2017年7月31日再開展。

(七)聘用審批

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舉報並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引才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並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社局,再按規定程序,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准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調動)之前做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後,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並列入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

在本次人才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發佈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佈,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佈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未閲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二)各單位在本次人才引進工作中產生的車船(飛機)票費用、食宿費及出差補貼等按相關規定由各單位報銷。場地租用費、信息發佈費及其他工作費用等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共同承擔。

(三)未盡事宜由劍河縣組織、人社部門商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

七、紀律監督

(一)引進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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