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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調查報告範文(通用7篇)

審計調查報告範文(通用7篇)

須要明白一個情況或一個事件的時候,我們通常要進行專項的調查,我們在調查結束後還需要完成調查報告。在寫之前,要先考慮好內容和結構喔!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審計調查報告範文(通用7篇),歡迎大家分享。

審計調查報告範文(通用7篇)

審計調查報告 篇1

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和結構

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包括調查依據、實施的基本情況、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以及建議。對於以上內容,應如何安排調查報告的結構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寫專項審計報告的寫作技巧問題。所謂結構,就是報告的內容如何分段而構成一個整體的問題。具體包括如何開頭、如何結尾,如何羅列調查出的問題,審計的評價、原因分析、意見和建議如何體現等。結構安排得當,能使審計調查報告條理清楚。否則,就達不到預定的目的。結合實踐,專項審計調查報告一般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敍述審計調查的概況。在寫明審計調查報告的標題、日期、受文機關後,就要闡明審計調查概況。寫明根據什麼可簡單的交代調查的緣由、內容、目的等。

第二部分:主要寫審計調查過程和結果。它是審計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寫好這部分,是審計調查報告是否有説服力的關鍵所在。

(一)要敍述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基本情況主要説明與調查目標有關的被調查事項背景信息,總體評價主要是針對調查結果發表評價意見。評價要針對被調查單位財經工作和存在的問題,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評價,做到把握總體、客觀適當,充分體現整體性和宏觀性。為防止審計風險,儘量不要作出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評價。

(二)問題的集中、分類和分析

從諸多的調查材料中,尋找帶有共性的問題,將其相對集中在一起,按順序單列起來。反映問題做到主次分明、重點突出,切忌單個羅列、輕重不分、分類錯誤等現象。每類問題的表述原則上要先總體、後列舉,要首先反映問題總量、佔總體比率、發展規模、程度和趨勢、影響面及其後果。要分析問題產生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分析問題要切中要害,要從大量的財務數據和非財務資料中歸納出規律性從中發現客觀實質,真正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

(三)解決問題的審計調查建議

要針對具體問題,從根治和控制的角度,提出改革體制、健全機制、完善法規等標本兼治的建議、促進整改和規範等解決實際問題的具體措施。如審計調查中發現某縣計生經費投入不到位問題,在寫建議時不能簡單寫出加大計生經費的投入。可以建議政府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經費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對計生經費支出要分類管理,據實測定,進一步細化預算,這樣才能便於採納,達到加大計生經費投入工作的目的。

第三部分:結尾。主要寫清編寫審計調查報告的審計機關的名稱,並註明報告日期。

二、撰寫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步驟

(一)整理審計調查記錄,分類歸類

在審計調查工作結束之前,應對審計調查全過程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總結,做一番去粗取精,去蕪存菁的整理工作,捨棄無關緊要和可有可無的材料,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事實材料,針對審計實施方案檢查審計任務是否完備齊全。如果材料不足,應予補足;證據不充分,應進一步充實;數據未核實的,應抓緊核准;工作底稿不齊,應繼續補充,將審定後的材料,按照不同內容,進行分類,歸納。如分成哪些是擠佔、挪用方面的,哪些是違規發放獎勵、補貼的,等等。

(二)擬訂提綱

專項審計調查與其它文章不同,需要靠大量的事實材料説話,在收集和選擇整理歸類的基礎上,可按照問題的主次,統籌安排,確定表現形式,編寫較為詳細的調查提綱。

(三)起草調查報告,修改定稿

通過資料的整理和提綱的擬訂,審計調查的基本內容已經具備,只有用文字組織説明,調查報告初稿也就自然形成。初稿形成後,要經過研究,認真加以修改,儘可能做到完整無缺。

三、撰寫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寫好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是審計程序的重要一環,是對審計調查事項的準確、客觀、高度概括和評價,是為領導提供宏觀決策的依據。撰寫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注意內容和形式的統一

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上述談到的形式,是一般的寫法,並非在任何情況下,均可生搬硬套。在審計中,會遇到各種各樣和意想不到的問題,這就需要採用適合表述各種不同需要的形式。

(二)語言要樸素、簡練、確切,結論要有證有據

審計調查報告是應用文,不要用華麗的辭藻和過多的形容詞進行修飾,更不能大發議論,進行邏輯推理。

(三)文風要實事求是,法規引用要正確

寫審計調查報告,就是要求事實準確,文字表述無誤,引用法規正確。發現多少問題,就寫多少問題;是什麼問題就寫什麼問題,讓事實説話。如:在審計調查時發現計生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可以寫出以下事實,表明問題的嚴重:“某縣某年應投入計生經費2410萬元,實際投入670萬元,實際投入佔應投入的27.8%。”注重把事實説清楚。既防止望風捕影,誇大事實,又要防止大事劃小,小事劃無。

審計調查報告 篇2

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多種表現形式,按被審計人的審計階段和審計目的可以分為離任審計、任前審計、任中審計等。除以上形式外,包括工商銀行在內的一些商業銀行為了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有效防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已開始擴大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嘗試實施了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這一審計模式將審計對象從高級管理人員擴展至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審計範圍進一步擴大,審計監督職能也進一步完善。對此,本文以工商銀行的具體實踐為基礎,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經濟責任審計特殊表現形式進行分析探討,力求擴展經濟責任審計外延,豐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解。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一般定義

通常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施的審計。通過審計分清企業負責人應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包括對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驗證,以及對有關經濟活動應負責任的界定和評價。

具體到商業銀行領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法規及履行職責情況,經營決策和管理行為,所在單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等作出的客觀、公正的審計和評價。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定義

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擴大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適用於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人員。其主要包括關鍵崗位的界定、強制休假和離崗審計的定義。

(一)關鍵崗位:關鍵崗位是指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於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具體崗位需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定義和分類。

(二)強制休假:強制休假是指根據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徵求本人意見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況下,臨時強制要求關鍵崗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休假並暫停行使職權,同時對其進行離崗審計的一種制度安排。

(三)離崗審計:離崗審計是指各級機構在安排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期間,組織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經營管理活動既業務操作的合規性等情況實施審計的行為。

(四)經濟責任審計與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聯繫和區別

正如前文所説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擴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質上仍然是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其審計對象、審計方式、適用範圍與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略有不同。一是審計對象較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範圍更廣,既包含從事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包括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二是審計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傳統經濟責任審計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員任職期滿即將離職或在任職期間需接受履職考核情況下開展審計。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則是針對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時間較長但因某些原因還不能按規定進行崗位輪換的情況下,為防範風險安排其離崗休假並對其工作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後關鍵崗位人員還需返回原崗位繼續工作。對於已按期正常輪換崗位的關鍵崗位人員是不需要進行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審計方式和範圍略有區別,對於承擔管理責任的的關鍵崗位人員其審計內容和範圍應與傳統經濟責任審計一致。對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其審計內容和範圍與其工作職責相一致,不涉及各類管理指標等內容,審計內容和範圍相對單一。

三、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象的界定

在明確了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基本定義後,要進一步實施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就必須對審計對象進行界定。從字面上理解,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的對象自然是關鍵崗位人員,從上文的定義中可以歸納為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於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由於各商業銀行的管理和運營模式不盡相同,所以對關鍵崗位人員的界定也存在區別,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級(直屬)分行正副行長、二級分行行級負責人、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二是二級分行以下各級機構負責人;三是空白重要憑證管理崗、上門收款崗、上門服務崗、經辦行密押員、經辦行密押主管、對公客户經理、個人客户經理、消費信貸調查崗、值班經理崗、財務核算崗、事後監督中心經辦、業務處理中心資金清算崗、對賬中心經辦、現金營運中心主任、現金營運中心庫管員、打卡崗位、空白卡保管崗、作廢卡保管崗、已制客户證書管理崗、落地及可疑指令處理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為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其承擔更多的是管理責任,故對這些人員的離崗審計基本與經濟責任審計相同。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因為更多的是承擔一種業務經辦直接責任,因而通常採取較為特殊的離崗審計。

四、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方法

關於如何對關鍵崗位人員實施強制休假離崗審計,不同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有着不同的組織程序和審計方法。本文還是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重點闡述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流程。

(一)審計的組織實施。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離崗審計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內控合規部門以及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每年年初各級行人力資源部門需根據本行關鍵崗位人員的任職情況會同各業務主管部門編制離崗審計對象人選計劃,並通知內部審計部門組織離崗審計;內控合規部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門相關審計通知後負責離崗審計的組織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則視需要協同內控合規部門實施離崗審計工作。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在中國工商銀行,對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主要以該關鍵崗位的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一般情況下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執行本崗位相關內控管理規定的情況以及履職時限內所經辦業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具體內容還需依據不同崗位的相關管理制度和主要風險點分別確定。

(三)審計的流程。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相應內控合規部門組織離崗審計;二是由內控合規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成審計組,或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審計組,並確定審計組組長和主審人;三是審計組以被審計對象所在崗位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編制《離崗審計方案》,經內控合規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執行;四是開出《離崗審計通知書》,開展現場審計工作並確認審計事實,五是出具審計報告,並徵求被審計人的意見;最後是由主管行長簽發和發送審計報告,並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後續整改。

五、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商業銀行雖然已經開展了多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積累了較多經驗。但在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較為特殊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同時也制約着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一)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較多,涉及範圍廣,審計工作量大。作為一家內控嚴密的商業銀行,設置的關鍵崗位通常較多,從事關鍵崗位人員也相對較多。客觀上導致審計對象的多樣化。以工商銀行為例,除去一、二級分行行級領導崗位,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以外,還有運營類、營銷類等20多個不同類型的關鍵崗位,其中光對公、對私客户經理的從業人員數量就已十分龐大。因此,理論上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像相比以管理人員為主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要多出很多,客觀上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缺少統一、有效的評價指標,審計質量較難把握。由於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一般分為各分支機構承擔管理責任的人員和承擔業務經辦直接責任的崗位人員兩類。前一類人員的離崗審計即是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範圍、評價指標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審計工作可以按圖索驥,能夠較好的把握審計質量。後一種類型即為本文重點探討的適用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關鍵崗位人員。這類人員眾多,涉及營銷、運營、操作等不同工種,對於這類人員的審計還未能形成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也沒有相對標準化的審計模式,對審計質量不易把握。例如對客户經理的審計、對大堂值班經理的審計,除對其履職情況進行了解外,很難找到其他評判標準,再加上商業銀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職責未能完全標準化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更難以規範。

(三)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當前,商業銀行的審計工作基本採用“分層審計,下查一級”的模式。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一般以承擔較多經營任務的基層支行開展。由於要承擔各類經營任務,支行審計人員的數量和素質一般較難得到保證,獨立性也相對較弱、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從而給基層支行的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四)離任審計過程中各職能部門較難充分協調。

按照現有的管理辦法和慣例,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門根據崗位輪換計劃提出。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有審計部門單槍匹馬實行審計。由於各部門審計、考核和調查的組織形式和考核標準不一致,在時間上往往不能統一進行,從而造成審計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鑑於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存在以上一些問題和困難,本文結合工商銀行近年的審計實踐,提出一些完善該類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結合商業銀行運營管理實際,完善關鍵崗位設置,建立規範的輪崗機制。由於開展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前提是關鍵崗位人員未能按照要求進行輪崗。因此,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科學合理的設置關鍵崗位,建立規範的輪崗機制是減少審計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業銀行需定期更新完善關鍵崗位目錄,做好人員儲備,每年制定輪崗計劃並認真執行,對於客户經理等營銷崗位則應定期更換其服務對象,實施“輪户”管理,從而大量減少需開展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

(二)建立標準化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推進關鍵崗位人員工作質量評價規範化。由於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缺乏標準和評價指標。因此建議商業銀行對本行的所有崗位進行梳理,制定統一的崗位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同時梳理關鍵崗位操作過程中的風險點,將關鍵崗位的工作流程標準化,以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固化。如此,審計人員則可以按照標準化工作職責和操作流程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客觀評價,並對相應風險點的控制情況進行審計分析,從而保障審計規範,提高審計質量。

(三)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由於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為保障基層行的審計工作質量除需加強人員保障外,還必須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上一級審計部門應定期組織培訓,提高基層行審計人員的理論修養。在開展審計工作時,要有計劃的徵調基層審計人員參與,在實踐中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審計水平。另外,上級行審計部門應考慮制定並下發類似於《經濟責任審計手冊》等內容的指導意見,指導基層審計人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保障審計工作的標準化和規範化。

(四)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充分利用各專業和部門的考核結果。

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需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才能有序開展。以工商銀行為例,該項審計工作在支行層面應已內控管理委員會為平台進行協調,合規經理牽頭,各相關科室人員參與,相互協作,並充分利用被審計人的年度考核結果、支行、網點的內控評價結果以及各專業檢查結果,從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

審計調查報告 篇3

首先,要明確審計調查目標:審查供電所營銷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評價營銷業務的合法、合規性和效益性。只有目標明確了,才有行動的方向。

其次,要了解所被審計鄉鎮供電所的基本情況,如供電所的沿革、人員構成情況、供電區域內人口構成及經濟發展狀況、供電負荷發展情況、過去受公司考核的情況以及營銷管理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況和其執行情況等。通過了解這些情況,可以為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營銷管理進行恰當評價提供有益的參考,制定切實有效的審計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審計資源,節約審計費用,提計審計效率和效果。

第三,要重視獲取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考慮。作為內部審計人員,始終要保持職業懷疑態度,運用職業判斷,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1、審計證據的充分性

由於審計證據的數量受錯報風險的影響,錯報的風險越大,需要的審計證據可能就越多,我們就應實施越多的測試工作,將檢查風險降至我們可接受的水平,以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範圍內。從目前鄉鎮供電所營銷管理的現狀看,由於管理人員的素質、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狀況,以及我們瞭解到的管理情況,我們應當高度重視審計證據充分性的考慮,提高審計質量,規避審計風險。

2、審計證據的適當性

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取證過程中,需要特別關注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問題,保證所下審計結論的正確性。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相關性,它要求所獲取的審計證據與我們的審計目標相關,有針對性地獲取審計證據可以確保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比如,為審查明被審計單位抄表率的完成情況,可以通過查閲被審計單位的抄表台賬獲得相關信息,作為審計工作底搞的組成部分,審計人員應當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審計人員所關注抄表台賬的複印件,以支持審計人員所下的抄表率情況的結論。二是可靠性,一般而言,從外部獨立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其他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內部控制有效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薄弱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或推論得出的審計證據更可靠,以文件、記錄形式存在的審計證據比口頭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從原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傳真件或複印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如,供電所要證實供電所欠收電費的餘額,根據工作需要,要對相關客户進行函證,以證實被審計單位欠收電費餘額的真實性,這時,客户的回函比供電所提供的證實電費餘額的依據更有可靠性。

第四,重視與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為掌握更多的線索,內部審計人員要充分與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溝通,一方面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如市場營銷科等部門,瞭解他們平時報送相關資料的及時性、準確性,發生預案時處理的情況等。另一方面可以採用模擬的方式詢問相關人員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執行流程等,以及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管理方面的看法,從各個不同的角度獲取信息。同時還要積極走訪客户,瞭解供電營銷人員日常工作中的表現,存在的問題,解決問題所採取的辦法和措施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和客户合法權益的情況。

第五,要採取科學的方法,認真分析所獲取的信息,正確撰寫審計工作底稿,最終形成可靠的審計結論。

同時,在本次審計結束以後,要組織檢查和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使審計調查工作發揮切實的效用。

最後,我們要規範審計工作流程,以嚴密審計程序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以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威懾,使被審計單位認識到公司對審計工作重視,正確看待和支持審計調查工作,使營銷審計調查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確保在預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審計調查報告 篇4

省審計局:

根據局第xx次會議決定,我們於xx年7月1~15日對我省xx外貿公司與香港xx公司合營辦廠引進設備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外貿公司是我省具有進出口業務權的地方工貿企業。該公司現有職工436人,設八個科室,一個直屬五金加工廠。該公司1983年被批准自營出口業務,主要出口小五金產品。幾年來,經過廣大職工的努力,出口業務有了一定的發展,1985年出口銷售額達736萬元,出口創匯145萬美元,均比1983年翻了兩番。但是,由於該公司主要出口貨源基地直屬五金加工廠的設備陳舊,因而繼續擴大出口業務,增加創匯的能力受到了限制。

xx年初,經有關人員提供線索,該公司決定與香港xx公司組成合營企業,合作生產經營機絲螺釘。xx年3月,雙方簽訂合營合同,其基本條款規定:合作期四年,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機絲螺釘生產工藝,由我方以租賃方式提供廠房1300平方米,負責招聘生產技術人員和工人。香港xx公司提供國際上80年代出產的螺釘流水線全套設備共78台,並負責提供主要原材料和產品的外銷。雙方總投資115萬美元,其中機器設備總金額94.96萬美元。按投資比例,我方承擔六成,產品外銷60%,內銷40%,註冊資本64萬美元,年提折舊25%。四年後設備歸我方。

(二)存在的問題

經審計上述合作項目,從洽談到成交,反映出的問題不少,主要表現在:

1.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陳述的情況不真實。

第一,申請理由缺乏事實根據。建議書説,國產生產機絲螺釘的設備工藝差、效率低,不能適應市場對機絲螺釘的需求。經查明,我國製造的生產機絲螺釘設備各項技術指標均已達到世界標準,且有供應,完全不需要引進。

第二,輕信對方謊言,香港xx公司實際上是一家五金商店,規模不大,註冊資本僅10萬元港幣,且從未搞過機絲螺釘的生產經營,其對我方投資的設備,是從一家行將倒閉的螺釘工廠低價買來的二手貨。xx外貿公司對其未作任何調查研究,僅憑對方自敍,就在建議書中輕率肯定對方生產經營機絲螺釘的經驗豐富,銷售網點、資金來源可靠及設備先進,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瀆職行為。

第三,可行性報告的資料來源不可靠,分析粗糙。“報告”的資料來源不是建立在實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而是借用其他單位的可行性報告為藍本依樣畫葫蘆杜撰的“報告”,未對香港合營方的資產信譽情況加以説明,對經濟效益的分析也是建立在假定引進設備是國際80年代先進產品,年產量能達到4億隻的基礎上測標的,缺乏真實性。

2.引進設備與合同條款及所附設備清單不符。

3.赴港考查設備小組不負責任,留下隱患。

為了掌握和了解香港xx公司投資設備的情況,經有關部門建議,xx外貿公司於xx年5月,派出3人考查組,赴港對引進設備進行檢查,在港期間考查未按預定要求,對所有引進的設備逐步逐台全面檢查,僅對其中的8台設備做了表面觀察,佔全部引進的10%。在抽查中,既未核對出廠年號,也未進行單機鑑定,就斷定該批設備有七八成新,大部分為xx產品,特別是在不瞭解同類設備國內外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就輕信對方報價合理,並向國內寫了調查報告,以致報告反映的設備性能、新舊程度、製造年份和價格水平與實際鑑定的情況差距較大。

4.各經辦部門把關不嚴,官僚主義嚴重。

當xx外貿公司上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其主管部門對“建議書”和“報告”內容未作任何調查核實,就批轉同意立項,並呈文合營辦廠批准機構,建議納入1986年本省技術改造和引進設備的項目內,其他有關部門亦採取文轉文的審批形式,逐級批轉,為xx外貿公司盲目與香港xx公司合資經營機絲螺釘引進設備開了方便之門。

(三)處理意見

1.鑑於引進設備正處安裝階段,尚未運轉生產,建議抓緊安裝工作,安裝完畢,立即組織試車生產,掌握設備的實際完好率和生產效率,重新測標經營效益,以便掌握第一手資料與香港xx公司進行交涉。

2.香港合作方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其行為違反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五條的規定責成xx外貿公司立即向香港xx公司提出索賠要求,要其賠償我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鑑於合同主要條款與事實不符,建議合營主管部門立即通知xx外貿公司,暫停執行合同,待清查完畢後,再予考慮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條款。

4.建議中國銀行xx分析,暫停執行信用證項下承付貸款的契約,以減少國家利潤受到進一步損害。

5.建議合營主管部門組成一個專門小組,對合營事項進行一次全部清查,對責任者根據事實後果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和經濟制裁,觸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審計調查報告 篇5

新形勢下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調查報告新形勢下內部審計質量評估較之於農村信用社意義重大。眾所周知,農村信用社穩定發展的根本是內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內部控制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保證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不斷進行內部控制評估,使內部控制能夠得到持續改進和優化,以防範企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現狀分析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現狀

1、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基本情況。

隨着農村信用社改革深入,審計工作呈現蓬勃發展,總體以真實性、合規性、風險性為審計主要目標。近年來更加註重審計項目與業務發展的關係、審計體系與內部控制體系的關係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和發展。但審計範圍、人員配備和審計獨立性等方面受制於體制建設,其職能作用尚待進一步開發。總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對於深化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確保農村信用社經營穩健發展,意義十分巨大。

2、制約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職能發揮的因素。

(1)體制建設落後。絕大多數基層單位設立了獨立的審計部門,但是審計部門以及人員的考核仍然與本單位經營業績和業務發展息息相關,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雖然在很多基層單位正在努力探索給予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單獨的考核辦法,甚至給予審計部門一定的“特權”,但是仍然無法擺脱其內部控制程序。主要原因是審計人員均是由從事本單位其他崗位的人員轉化而來,其人員關係往來、人情脈絡熟絡,即便在工作上獨立,情理上也難以保持其獨立性。

(2)審計方法落後。隨着科技化、信息化首都不斷的滲透到農村信用社的各個領域,農村信用社已逐步入全面的信息化。但是內部審計工作仍然採取現場審計為主,審計多采取內從紙介質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中獲取數據和信息的方式。審計抽樣過於片面,概括性不清,得出數據不夠嚴謹。

(3)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一是部門審計人員基層鍛鍊時間短,對業務知識的瞭解不夠全面,而且缺乏必要的計算機、法律知識。二是培訓跟不上業務發展,從上到下采取分任務的方式開展審計項目,而不是採取根據實際需要開展,特別是項目任務重時就會忽略了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一些審計人員盲目上崗,審計效果差。三是業務部門重管理輕指導。基層單位業務部室因日常工作量較大,較少深入基層信用社調研、只是簡單的定製度、發文件,事後落實情況較少問津。

(二)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開展情況

1、尚未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

農村信用社作為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目前還沒有正式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工作,該工作仍然處於探索和試水階段。雖然從上級決策者來看,農村信用社內部對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開展工作十分重視,並且組織了部分審計骨幹從事該工作的研究,並針對農村信用社內部實際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和實驗,包括不斷規範審計工作流程並實施內部審計報告審核制度,雖然與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本質差距,但並沒有組織建設者們的熱情。

2、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標準難統一。

農村信用社是一個極其附在的金融體系,從省聯社到縣(市)級聯社都存在獨立的法人,並且發展狀況不盡相同,如果採取統一的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標準不盡合理。儘管省級聯社內部審計部門對縣(市)級聯社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儘可能的統一標準,但如果地區發展不平衡或者省級聯社本身制定的標準存在內容不全面、評估不科學的漏洞,那麼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3、軟件設施見識尚不夠完善。

一方面缺乏人才,農村信用社的定位是面向縣域經濟和農村市場,這就決定了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的人才戰略是適應農村市場的相對“低端”的人才類型,而這一類人雖然能夠在農村市場風聲水起,但對於具有國際範兒偏“洋火”的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接受起來簡直是難於上青天。另一方面是信息化建設落後,農村信用社經歷了長期的複雜的改革和發展才取得今天的成就,雖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非常落後,其中信息化建設就是其中一個方面,直接表現就是,絕大多數客户經理甚至是中層管理人員計算機水平非常有限,這就導致了許多好的軟件不能推廣、推廣了的項目不能好好利用,直接導致了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被動性。

二、當前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的難點及對策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的難點

1、內部意識方面。

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難以保持獨立性,農村信用社較多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未轉變,不能將審計部門作為獨立行使職責的部門,而是視作本單位設置的附屬部門,單位的管理人員長期的重經營輕管理,將更多的精力投放在業務增長和效益推進上,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改革和創新絲毫不在意。而被審計單位更是得過且過,採取一切應對手段甚至動用人情關係公關,絲毫認識不到審計質量評估的重要意義,暮光短淺,只顧當時利益。

2、外部環境方面。

一方面缺乏長期開展的動力,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目前在我國沒有強制性要求開展,企業只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性開展,多數企業開展項目前首先論證成本,而作為業務發展並不是很超前且創新性不夠強大的農村信用社來説更加缺乏推動力。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做為金融企業,不僅對股東和職工負責,更重要的是要為地方經濟發展負責,為整個社會的金融認知和金融進步承擔社會責任,各基層單位一邊絞盡腦汁制定對策在激烈金融競爭中佔據一席之地又一邊制定這沉重的任務指標使全體員工在壓力中艱難跋涉,所有的經歷全部用在發展業務和收益上,很難拿出十足的經歷發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項目。

(二)解決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問題的對策

對農村信用社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評估,建議採用內部自我評估方式,即由省級聯社內部審計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採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對轄屬範圍內所有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1、大力宣傳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作用及優點。

農村信用社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監督審計職能,使審計工作能夠更好的防範業務風險。二是更好的整合審計資源,加強審計成果的合理運用。基於以上兩點,由省級聯社集中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一方面省級聯社在開展外部質量評估中會積累豐富的經驗,有能力對各基層單位開展強有效果的內部審計質量進行評估。另一方面目前各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採用外部評估方式的條件並不成熟,盲目使用外部評估可能會起到相反的作用。運用省級聯社開展的相對“外部”的評估方式,給予適當的緩衝時間,更有利於其向外部評估方式順利過渡。

2、優化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手段。

一是優化財務評估指標。財務指標是衡量農村信用社業務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但內部審計工作的服務質量更多體現為一種長期效應或隱性效性,無法直接衡量和準確度量。因此,財務評估指標應主要考核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是否緊緊圍繞整體工作重心、是否服務於戰略目標的實現、是否為防範風險和改善運營等發揮了源頭控制作用。二是完善客户反饋。客户評估指標主要反映客户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評價。決策方可通過問卷調查、採訪等方式,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無記名方式考核。考核包含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期望、認可以及對風險的關注程度、內部審計建議和意見被採納的比例等。指標值越高,單位內部審計質量越高;指標值越低,其內部審計質量越低。三是跟進業務流程評估指標。審計業務流程反映了內部審計業務開展及項目管理的規範程度。業務流程評估指標具體涵蓋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流程是否進行再造、流程改進的次數、實際工作是否按審計流程執行、從審計工作結束到出具審計報告的天數等。四是注重學習與成長評估指標。內部審計人員的學習和成長能力最終決定內部審計部門的可持續發展。基層單位應該注重內部審計人員的教育程度、職稱人數比例、持內部審計證和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人數比例、培訓費用增長率等。通過設置學習與成長指標,督促各單位配置政治素養高、專業勝任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內部審計工作崗位。

審計調查報告 篇6

一、審計調查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為貫徹落實全市教育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電視電話會議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xx〕54號)精神,鳳慶縣於20xx年9月7日全面啟動了中小學寄宿學生早餐計劃,為每名中小學寄宿制學生(含農村學前班)每天發放一個熟雞蛋,惠及201所學校的30713名寄宿學生。20xx年xx月28日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享受到一個熟雞蛋、一杯學生奶(價值2元)的營養早餐和一個串葷(價值1.5元)的營養午餐,資金除國家為每生每天補助3元外,縣財政為每生每天補助0.5元,並安排專項資金解決為學生提供營養餐產生的水、電、燃料、人員工資等費用。20xx年春季學期,全縣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的學校共256所,覆蓋所有農村義務教育學校,4xx05名學生受益。農村寄宿制學前班學生xx40人和城區寄宿制義務教育學生860人繼續實施原來的早餐計劃,即為每名學生每天提供一個熟雞蛋。鳳慶縣通過政府採購,雞蛋和牛奶分別由雲南雙江三祥養殖有限公司、雲南歐亞乳業有限公司及昆明雪蘭牛奶有限責任公司配送到鄉鎮,營養午餐通過學校食堂供餐(194校)和家庭託餐(62校)解決。

(二)審計調查的對象和範圍

本次審計調查的對象和範圍是縣財政局、縣教育局、各鄉(鎮)教辦室及調查實施營養改善項目計劃的20個學校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31日營養改善項目情況。

(三)營養改善項目資金情況

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31日,鳳慶縣安排營養改善項目資金3077.3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2043.18萬元,市級補助資金68.58萬元,縣級配套資金965.54萬元。

(四)營養改善項目計劃信息公示情況

鳳慶縣定期公佈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總量、實施學校名單以及受益學生人數等信息,各實施學校、學校食堂和託餐家庭按要求定期公佈經費賬目、配餐標準、帶量食譜以及用餐學生名單等信息,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二、審計調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學校情況

審計調查了鳳慶縣13個鄉鎮實施營養改善項目計劃的21所學校,確保每個鄉鎮至少調查1所學校。

(一)學校營養改善項目資金情況

21所學校營養改善項目專項資金收支清楚,各項支出能夠按照資金性質列支,專款專用,學校結餘資金也按規定管理與使用。

(二)學校食堂情況

在調查的21所學校中,4所學校食堂屬於學校直接管理,其中:1所學校的食堂工勤人員為公益性崗位,3所學校的食堂工勤人員為學校臨時聘請;2所學校食堂屬於家庭託餐;15所學校食堂屬於承包經營,其中:14所學校不收取承包費,1所學校每年收取食堂租金8萬元。有2所學校的食堂承包給學校教師的家屬,其中:1所完小食堂由中心校報賬員的妻子承包,對學生的服務態度差,食堂衞生條件差,補助資金由報賬員支付給其妻子,缺乏監管制約。

(三)營養早餐、午餐及晚餐的滿意度情況

審計調查學生586人,營養早餐滿意402人,佔69%,不滿意184人,佔31%;營養午餐滿意375人,佔64%,不滿意xx人,佔36%;498名學生在學校吃晚餐,晚餐滿意365人,佔73%,不滿意133人,佔27%。審計調查教師64人,營養早餐滿意58人,佔91%,不滿意6人,佔9%;營養午餐滿意61人,佔95%,不滿意3人,佔5%;52位教師在學校吃晚餐,晚餐滿意50人,佔96%,不滿意2人,佔4%。審計調查工勤人員14人,營養早餐、營養午餐及晚餐滿意100%。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學校食堂大多數仍然屬於承包經營

鳳慶縣營養改善項目實施學校256所,其中:25所學校食堂由學校直接經營,後勤人員工資由財政與學校承擔;168所學校食堂屬於承包經營,學校負責指導與監管,其中:162所學校不收取食堂承包者任何費用,6所學校收取食堂承包者一定的管理費或食堂租金;1所學校由教師親自做飯;62所學校無條件自辦食堂,實行家庭託餐。

(二)學校食堂硬件條件落後,實行零利潤經營難度較大

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以來,鳳慶縣學校食堂就餐條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部分學校食堂面積狹窄、食堂冷藏、消毒設備缺乏。根據省、市、縣要求,所有學校食堂20xx年底必須退出承包經營模式,改由學校直接管理,實行零利潤經營,審計調查認為學校食堂由學校直接管理,實行零利潤經營難度較大,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學校無食堂;二是學校食堂退出承包後,後勤服務人員編制不足,聘用人員的工資經費困難,而農村中小學基本沒有區域佈局調整後的富餘教師;三是部分學校因與外商簽訂10年食堂承包合同,學校食堂所有設備由外商投資,如何完善退出機制,尚待有關部門研究。

(三)營養早餐品種單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資金浪費

按照鳳慶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方案,營養早餐由學校每天早上發給每名學生一個熟雞蛋和一杯學生奶,但學生天天早上吃熟雞蛋,有部分學生已經出現不想吃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資金浪費。

(四)特殊羣體學生營養改善問題

在營養改善項目計劃實施過程中,有的學生因身體狀況特殊,不能吃雞蛋或純牛奶;有的學生因民族特殊,如回族,不能吃豬肉,這部分特殊羣體學生的營養改善問題如何解決,尚待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以促進營養改善項目的公平。

審計調查報告 篇7

按照省審計廳統一安排,市、縣兩級審計機關從5月中旬至6月底,對全市20xx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農村低保)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全市共延伸調查了4 8個鄉鎮,124個行政村,964户農户,抽查享受低保人數3708人,查閲低保檔案l289份。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開展及資金收支情況

我市於20xx年建立和實施了農村低保制度,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渭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經過多年的運行和探索,管理辦法不斷完善,資金運作程序進一步規範,全市實現了社會化發放,大荔、白水、蒲城等縣還結合縣情進一步完善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

至20xx年末,全市享受農村低保885.15户,保障人數27.34萬人,佔全市農業人口430.71萬人的6.34%,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1161.75元/年人,人均補差水平661.87元/年人,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3337.25元,低保標準占人均純收入的34.81%;人均補差水平占人均純收入的18.85%。

20xx年市縣兩級共收到低保資金25186.68萬元,其中:收到省級撥入農村低保資金22419.7萬元(含省管大荔縣3455.7萬元),市縣兩級配套資金2757萬元,利息收入9.98萬元。當年支出23629.46萬元,其中:市本級使用20萬元,各縣(市、區)使用資金23609.46萬元。市縣兩級當年結餘資金1557.22萬元,年末累計結餘4887.89萬元(財政部門結餘4650萬元,民政部門結餘237.89萬元)。

二、審計評價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市、縣兩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市民政、財政部門在低保政策執行和資金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各縣(市、區)在落實農村低保政策,籌集、管理、使用低保資金方面都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低保政策執行中事權、財權分離,資金基本達到專户儲存、分賬管理,為農村27.34萬貧困居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由於部分縣(市、區)政策執行不到位,農村低保資金在管理、使用中還存在着滯留、擠佔、挪用等問題需加以完善和糾正。

三、存在問題

(一)財政部門未按規定安排配套資金l469.2萬元

20xx年市縣兩級應配套4226.20萬元,實際安排配套資金2757萬元,佔應配套資金的65.2%,少配套資金1469.2萬元。其中:市本級537萬元,高新區29萬元,蒲城縣451萬元,大荔縣141.11萬元,韓城市311.09萬元。

(二)兩個縣低保資金未實行專户儲存,分賬管理

調查發現,澄城、韓城兩縣(市)農村低保資金未實行專户儲存,分賬管理,造成各項專款年末結餘混在一起,難以分清。

(三)利息收入未計入農村低保資金收入63375.84元

20xx年市財政局將低保資金當年產生的利息收入63038.1元,華縣民政局將低保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337.74元未計入低保資金。

(四)擠佔低保資金56.53萬元

1.大荔縣20xx年擠佔低保資金38.40萬元用於五保户支出;大荔縣段家鄉東高垣村將7户21人11214元低保金集中領取、平均發放給村上70歲以上老人;大荔縣許莊鎮周家村以低保名義給村小組長髮工資6228元。

2.蒲城上王鄉分水嶺村平均分配低保資金4.99萬元。

3.韓城市民政局從農村低保地方配套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11.4萬元,用於補充經費不足。

(五)農村信用社滯留資金80.38萬元

20xx年大荔縣段家信用社低保代發户二、三、四季度共收到低保資金80.38萬元,每次滯留時間超過一個月,未能做到及時發放。

(六)“非保得保”佔有較大比例

從市審計局對潼關、華縣、大荔、蒲城四個縣入户調查情況看,“非保得保”户數佔到調查户數的10.53%。潼關、華縣和蒲城五保户重複享受低保金39人;華縣和蒲城貧困、特困重複享受5户18人;潼關縣還存在多報家庭人口數申請享受低保金問題。

(七)低保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未完全做到按户施保

經調查發現各縣均存在未按户施保現象。全市共入户調查了964户,通過公安户籍部門調查了3030多户,有797户未按户施保,佔到調查户的20%,差異人數1306人。

2.低保檔案管理不規範

從調查情況看,大部分縣(市、區)檔案資料不完整,普遍存在以申請表代替申請書;不少檔案缺少支撐申請理由的證明材料;普遍缺少低保户收入測算、核實資料,走訪調查記錄等,基層鄉鎮檔案僅由村級填寫了簡單的家庭情況,有的審批表甚至存在審批簽字手續不全、蓋章不全等問題,檔案管理有待完善。

3.執行低保程序不夠規範

一是農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測算存在着一定的主觀性和隨意性,由於農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很難核定,鄉鎮、村在實際操作中基本採取民主評議的辦法來評定困難程度,確認保障資格;二是申請、審批程序不夠規範,個別享受低保家庭,沒有個人申請資料,未經村委會評議,個別家庭審批表民政部門批准時間在前,鄉鎮審核在後,日期前後矛盾;三是不少縣未嚴格落實農村低保對象公示制度,不少羣眾對本村享受低保的家庭不清楚;四是部分縣市低保對象動態管理不夠,應退盡退難以實現。

四、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從調查情況看,各縣(市、區)存在未完全按户施保問題,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有些家庭父母與子女已分灶吃飯,實為兩個家庭,但公安局的户籍資料是一個家庭,與實際有差距;另一方面因低保名額受人數限制,村幹部為了平衡矛盾,將有限的資金惠及更多的農户,形成按人施保。

(二)從調查情況看,各縣(市、區)均存在“非保得保”問題,其主要原因是農村低保對象界定難,農村低保對象資格認定主要的依據是計算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但農民收入中實物收入佔相當比例,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難以貨幣化;二是低保核查手段落後,申報環節主要靠村幹部的操作,容易出現人情保、關係保;三是邊緣人羣難以區分,由於農村貧困人口相對較多,對於家庭人均純收入在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户資格認定,往往把握不準,具體執行標準難以統一;四是政策宣傳不到位,不少羣眾誤以為,只要進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待遇,同時,部分鄉鎮、村幹部在對待低保户退保問題上,不願意得罪人,造成應退出的難以退出。

(三)從調查情況看,各縣(市、區)低保檔案管理不規範、資料不完整,其主要原因:一是農村低保是一項處於探索階段的新工作,一些政策和制度還不夠完善;二是現有從事農村低保工作人員職責不明,業務水平參差不齊,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三是近年來,農村低保一直在擴面,工作量不斷增加,不少民政工作站未配備專門的工作電腦,有關數據的統計需借用或與其他部門合用,客觀上影響了管理的規範性。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結合鄉鎮機構改革,迸一步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目前鄉鎮民政工作普遍存在辦公條件落後,人員少,業務能力低,政策觀念不強等問題,而包含農村低保在內的涉及各項救助救濟工作量大、面寬,政策性強,因此,建議各級政府在鄉鎮機構改革中進一步明確職責,充實人員,提高素質,改善條件,發揮鄉鎮一級橋樑和紐帶作用。

(二)完善低保對象界定標準。低保家庭收入的測算和動態管理既是農村低保管理中的難點,又是農村低保管理中的重點。政府應完善《渭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制定明確的測算收入標準,細化測算方法,加強收入測算的可操作性,儘可能的做到收入測算的準確性,同時要考慮家庭必不可少的剛性支出,如:大病醫療支出、子女上學支出、家庭主要成員失去勞動能力等,積極探索動態管理的方法。

(三)建立農村低保信息數據庫。審計調查發現,不少縣存在享受低保户不以户主名義申請低保、重複享受低保現象,管理部門應建立農村低保家庭信息管理數據庫,對享受低保的家庭每個成員的住址、身份證號碼、收入來源等信息納入數據庫管理,避免重複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各級監察、財政、民政、審計等部門應從各自職責出發,加強對低保等各項民生資金的政策執行、資金運用進行經常性的監督,糾正存在問題,確保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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