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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 得之我幸

徐志摩 得之我幸

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 得之我幸

1922年秋天,詩人徐志摩從英國劍橋留學歸國,石破天驚地發表了一篇——『徐志摩離婚通告』,文名尚未遠播的他立即以此頭號新聞震動了中國,造成了近代史上頭一宗西式離婚事件,挑戰了百年前中國的封建婚姻制度。

徐志摩當時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尋求靈魂伴侶”這樣一個想望,引領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載人生裏歷經了三段感情,交錯於三個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間,他們共同創造了詩人徐志摩,也同樣因他而改變了各自的命運

後人引用”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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