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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黃鸝》賞析與練習

徐志摩的《黃鸝》賞析與練習

從《沙揚娜拉》、《再別康橋》到《雲遊》,人們很自然在其中找出徐志摩詩作中基本一致的詩歌形象和抒情風格。在這類最能代表徐志摩才性和詩情的詩歌裏,不僅以其優美的想象以及意境的空靈灑脱打動着讀者,而且也因為其中隱約着的對人生的理解與生命的把握時時透出的希望與信仰使讀者認識到藝術的價值與美的意義。

徐志摩的《黃鸝》賞析與練習

  黃鸝

  一掠顏色飛上了樹。

  “看,一隻黃鸝!”有人説。

  翹着尾尖,它不作聲,

  豔異照亮了濃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熱情。

  等候他唱,我們靜着望,

  怕驚了它,但它一展翅,

  衝破濃密,化一朵彩雲;

  它飛了,不見了,沒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熱情。

【內容簡析】

這是一首描寫黃鸝的小詩,上節寫黃鸝的到來帶給人們驚喜和期盼。作者是通過描寫黃鸝的色彩和動靜來展現的。首句的“顏色”一詞雖未寫色彩,但第二句有人的驚歎和第四句的“豔異照亮了濃密”虛寫了色彩的亮麗,這色彩打破了沉寂的樹林。而首句的“掠”和“飛”突出了動態,第三句“翹着尾尖,它不作聲”突出了安靜,作者以瞬間的動靜生動地展現了黃鸝疾飛而來又默立枝頭的情狀,展現了人們對黃鸝即將歡唱的期冀。

下節寫黃鸝的飛逝帶給人們無限的惆悵。我們的“靜着望”卻沒能獲得黃鸝的歡唱,黃鸝“展翅”離去,它“不見了,沒了”,一下子便由前面的希望轉為失望。歡樂和期盼為失落和惆悵所取代。

而上下節中的最後一句看似重複的三個比喻“春光”“火焰”和“熱情”,卻有着不同的內涵。前者比喻美好和激情,讓人感到歡欣與希望;後者則預示着短暫,瞬間即逝的快樂和希望,是匆匆逝去後的感歎和惆悵,讓人充滿了失落感。

作者藉助“黃鸝”的形象,象徵着年輕時抱有的“愛”“自由”和“美”的理想;然而,面對這遠去的理想,詩人和他的同伴們卻只能無奈地觀望,表現了在社會現實面前理想的失落與破滅。這首詩全詩構思精巧,結構謹嚴,意象奇特,給人悽美的印象。

【相關練習】

1、“一掠顏色飛上了樹”這一詩句給你什麼印象?有何特點?

2、第二段運用了什麼表現手法?試加分析。

3、“它飛了,不見了,沒了”語義上是重複的嗎?説説你的看法。

4、兩段末句完全一樣,使用了比喻手法,但比喻的角度不同,請你説説它們各是從哪個角度展開比喻的,分別表達了怎樣的感情。

【參考答案】

1、“一掠”已經寫出速度之快,而飛來的不是具體的形象而是一種“顏色”,更突出黃鸝飛臨時的迅捷,從人們來不及辨認中鮮活點染出了黃鸝突然飛臨而來帶給人們視覺的衝擊。給人異峯突起之感,帶來極大的震撼。

2、第二段使用了對比的表現手法,將我們“靜着望”“怕驚了它”的行動和它突然飛走的行動對比展現,更突出了失望之情。

3、語義上並不重複,“飛了”寫離去,“不見了”寫它漸行漸遠,直到隱沒了身形,而“沒了”展現的是結果。這樣寫層層加深,更好地突出了盼望者的失望之情。

4、前一段的三個喻體中,“春光”側重於突出生機蓬勃,給人希望,而“火焰”展現歡快熱烈,“熱情”則重在展現對前途的信心;因此它們傳達了美好和熱情,讓人歡欣與愉悦。而末段的“春光”“火焰”和“熱情”的比喻則側重於維持的時間短暫,轉瞬即逝這一面,用於表現歡樂尚未展開就帶來的強烈的失落感。

【賞析】

詩很簡單:寫一隻黃鸝鳥不知從哪裏飛來,掠上樹稍,默不作聲地佇立在那裏,華麗的羽毛在枝椏間閃爍,“豔異照亮了濃密——/象是春天,火焰,象是熱情。”於是招來了我們這些觀望的人(詩人?自由的信徒?泛神論者?),小心翼翼地聚集在樹下,期待着這隻美麗的鳥引吭高歌。可是它卻“一展翅”飛走了:

衝破濃密,化一朵彩雲;

它飛了,不見了,沒了——

於是帶走了春天,帶走了火焰,也帶走了熱情。

這首詩意不盡於言終。如果我們鑑品的觸角僅僅滿足於詩的表象,那我們將一無所獲。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尋找這首詩的深層結構,或如黑格爾所言,尋找它的'“暗寓意”(《美學》第二卷,13頁)。在這個意義上説,《黃鸝》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篇類寓言;或曰,一首象徵的詩。

指出徐志摩詩中象徵手法的存在,對於我們理解他的詩藝不無裨益。因為詩人對於各種“主義”腹誹甚多。早在1922年的《藝術與人生》一文中,他就批評中國新詩表面上是現實主義,骨子裏卻是根本的非現實性;此外還有毫不自然的自然主義,以及成功地發明了沒有意義的象徵的象徵主義。其結果是雖然達到了什麼主義,卻沒有人再敢稱它為詩了。在後來寫就的《“新月”的態度》(1928)中,他又對當時文壇上的13個派別大舉討伐之師。然而腹誹歸腹誹,在具體的藝術實踐中,他還是兼收幷蓄,廣徵博引,真正“把創格的新詩當一件認真事做”(《詩刊弁言》)。所以他的詩並非千人一面,一律採取單調的直線抒情法,而是儘可能地運用各種風格和手法,以達到最完美的藝術效果。《黃鸝》中象徵的運用,便是一個明證。

我們知道,詩人剛回國時躊躇滿志,意氣風發。他聯合了一羣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新月社,準備在社會上“露稜角”。他將自己的高世之志稱為“單純信仰”,胡適則洗煉地將其概括為“愛、自由、美”三個大字。正因了這“單純信仰”,他拒絕一切現實的東西,追求一種更完滿、更超脱的結局。在政治上則左右開弓,以至於有人認為“新月”派是當時中國的第三種政治力量。然而在現實面前,任何這類的“單純信仰”都是要破滅的。世易時移,再加上家庭罹變,詩人逐漸變得消極而頹廢。他感染上哈代的悲觀主義情緒,“託着一肩思想的重負,/早晚都不得放手”(《哈代》)正是他彼時心情的寫照。人們總以為徐志摩活得瀟灑,死得超脱,蔡元培的輓聯上就寫着:

談話是詩,舉動是詩,畢生行逕都是詩,詩的意味滲透了,隨遇自有東土;乘船可死,驅車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於飛機偶然者,不必視為畏途。可又有誰知道詩人心中的滋味呢?由是觀,我認為“黃鸝”的形象正象徵他那遠去的“愛、自由,美”的理想;而徐志摩們也只能無奈地觀望,年青時的熱情被那隻遠去的黃鸝鳥帶得杳無蹤跡了。有人認為“黃鸝”的形象是雪萊的“雲雀”形象的再現。若果此説成立,那麼我想也是反其意而用之。《雲雀》中那種張揚挺拔的熱情在《黃鸝》中已經欲覓無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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