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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作品的審美價值在哪

魯迅作品的審美價值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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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作品的審美價值在哪

我從小就常常閲讀魯迅的作品,最喜歡讀的是魯迅的小説和他回憶童年生活的散文,都使我百看不厭,如醉如痴。正是魯迅的這些作品,給了我終身難忘的文學啟蒙教育,初步窺探到了美好動人的文學殿堂,從而愛上了文學,引導我立志一輩子走文學創作道路。從青年時代直到今天,我雖然閲讀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文學名著;但在我國現、當代的小説和散文作品中,我最喜歡的,仍然還是魯迅的這類作品,經常“炒冷飯”,實際上是作為創作典範不倦地加以精讀,細細品味。我之所以如此熱愛魯迅的這類作品,原因就在於魯迅的作品中,含有開創性特色的藝術欣賞趣味和審美價值。這和一般評論界對魯迅作品的研究,視角可能不盡相同。

有些人在談論魯迅的《狂人日記》時,説的往往就是作品最後的那兩句話:“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救救孩子……”彷彿這篇文學經典之作的全部意義和價值,就在於這兩句話。誠然,魯迅藉助於一個狂人的自我表述,以狂人的所見所聞和內心獨白,深刻地揭露了半封建社會人壓迫人、人吃人的內在本質,這確實是這篇作品的偉大思想意義和思想價值。魯迅作為一位思想家和革命家,在作品中直言不諱地對此提出抗議和大聲吶喊,永遠應該受到世人的重視和尊敬。然而,我們必須看到,魯迅寫的《狂人日記》,並不是一篇政治論文或社會學論文,而是一篇以審美價值為前提的小説作品。如果我們(包括廣大讀者)要的僅僅是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意義和思想價值,魯迅還何須用小説的形式去加以表達?只須寫一篇政治論文或社會學論文就可以表達清楚了,甚至還可以直截了當地表達得比寫小説更加清楚。

依此類推,如果根據某些評論家的評論方式,魯迅所有的小説和散文作品全部意義和全部價值,也都是這麼一回事了:《阿Q正傳》就在於它説明了我國當時的國民劣根性;《故鄉》就在於説明了人和人之間理想境界的嚮往和追求,所謂“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祝福》就在於説明了封建禮教對婦女的壓迫和精神禁錮;《孔乙己》就在於説明了封建沒落知識分子毫無出路的可憐境地。等等之類,不一而足。這樣的評論説得也有他們的道理,可惜論者忘記了他們面對的卻是作為文學作品的小説。按此論調,文學作品所必須的藝術欣賞趣味和審美價值還在哪裏呢?

面對文學作品,僅僅滿足於作品的思想意義和思想價值,而把文學作品的藝術欣賞趣味和審美價值視同可有可無的附加品,也許可以這麼説:這是對作為偉大文學家的魯迅,在藝術創造和藝術追求方面的忽視和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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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狂人日記》吧。魯迅寫的這位患上了迫害狂型妄想症的主人公,由於他的病態思維,覺得擺在他面前的生活十分可怕,所有的人,包括“趙家的那條狗”和他的親哥哥,都已串通在一起想吃他的肉;到了後來,甚至連他自己,好像也在他哥哥的哄騙下,吃過他小妹妹死後的幾片肉,內心的痛苦無法言狀。正因為如此,他的唯一希望,只能寄託於“或許還有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所以才在小説的結尾處,大聲呼出了“救救孩子”的吶喊。可見,這聲吶喊,全都和作品中的社會背景、故事情節、細節描寫、人物形象等藝術手段和審美價值密切結合成一體的,水乳交融,血肉相聯。丟開了文學作品中的藝術手段和審美價值,還能到哪裏去尋找思想意義和思想價值?

作品描寫主人公在病中的心理狀態,以及周圍人們對他的態度,處處顯示了作品中互為因果的生動關係,結合得何等巧妙。人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實際上都是在那裏關心他(當然也有一些看熱鬧的閒人和孩子),照顧他,為他治病;可是,在他看來,卻都是一批青面獠牙、對他懷有敵意的吃人傢伙。魯迅筆下的精神病患者,決不是一個瘋瘋癲癲、胡言亂語的模式化(或意想化)人物,而有他自己的思維邏輯。只是他的'思維邏輯已完全受到妄想思維所控制,以至他自己認為很有道理,實際上卻是一種荒唐的病態表現。人們越是關心他,他也就越是認為人們想吃他,形成了無法擺脱的惡性循環。這樣的描寫,隨着故事情節的進展,懸念迭起,讓讀者在閲讀過程中時時都有一種揪心之感,既覺得相當可笑,卻又不能關心着他那可怕的疾病,從而使讀者在感情上產生強烈共鳴,獲得了感人至深的藝術效果。

不僅如此。由於魯迅的博學多才,見聞寬廣,作品中通過主人公的妄想思維,引用了很多“人吃人或接近於人吃人”的人世行為。其中有的來自於民間迷信,有的來自於世俗傳聞,例如“用人血饅頭治病”、“狼子村的村民吃了大惡人的心肝”之類;其中大多數則來自於古書中“易子而食”,“割股奉親”的記載。這使主人公的妄想思維,似乎接近於現實生活(這在現代醫學上稱作為“現實性妄想思維”),從而極大地增加了作品的真實性和可信性。此外,作品的環境描寫中,如“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等等,以此烘托主人公的心理狀態,有多麼的情景交融,精彩紛呈。再加作品的語言非常簡潔生動,運用如是,極富幽默感,用以描繪主人公的病態心理和周圍人們對他的態度,着筆雖然不多,無論是主人公或其他各色人等,人物形象卻全都神形畢現,躍然紙上——如見其身,如聞其聲,如臨其境。

上述種種,無不豐富了作品的藝術欣賞趣味和審美價值,並以此完成了作者所要表現的思想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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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阿Q正傳》,又有另一番藝術特色。魯迅用他特有的遊戲筆墨(這從作品一開頭講述“正傳”一詞的來歷時就可以感受到),塑造了阿Q這麼一個既可憐,又可笑,更令人同情的舊農村僱農形象。作品中處處用講笑話似的諷刺筆調,描繪了阿Q的種種所作所為和性格特徵,但處處讓讀者在酸心的苦笑中發人深思。所謂的“國民劣根性”,決不是一個離開了藝術形象的空洞概念,而是通過阿Q這個非凡生動的文學典型形象,以及有關的社會背景、故事情節和特色鮮明的細節描寫,才得以呈現在讀者面前的。這與《孔乙己》《風波》都有異曲同工之妙。至於《社戲》《故鄉》《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阿長與〈山海經〉》等等,就不能不説,全都表現了魯迅對人間真情的期盼和嚮往,極富浪漫主義的美好情懷。尤其是《社戲》,描繪的江南農村風光,描繪作者和農村小夥伴們月夜駕船去看社戲的歡快情景,他們之間天真純樸的友誼,以及農村孩子熱情、爽直的性格,都躍然紙上,如詩如畫,令人心想神往。其中如孩子們看戲時最討厭“只唱不做的老旦”而特別愛看“能連翻八十四個筋斗的鐵頭老生”,以及孩子們在歸途中搶着“偷摘”自家田裏的蠶豆等細節,描繪孩子們天真、無私的心理狀態,簡直已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其生活氣息之濃,人物形象之鮮明,景物描寫之富有詩意,藝術審美內容之深厚,令人擊節歎賞,堪稱絕世佳作,非有切身感受和洞察世情的能力,無法創作出如此高超的具有藝術欣賞趣味和審美價值的小説作品。然而,可能由於這類作品不像《狂人日記》《阿Q正傳》那樣可以用“一言以蔽之”的思想意義和思想價值加以讚揚,卻常常未能引起某些評論家應有的重視。唯一例外的只是《故鄉》,就因為那裏面有一句“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由此可見,魯迅小説和散文作品中的藝術欣賞趣味和審美價值,多麼值得我們奉為典範,認真加以研讀。我以為,魯迅作品中所以能達到如此高超的藝術成就和審美境地,這是由他的語言功力、幽默感、洞察力、藝術表現力,以及文化素養、人文關懷精神和先進思想觀念所綜合組成的,缺一不可,值得我們學習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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