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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魏晉九品中正制和隋唐明清科舉制(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談魏晉九品中正制和隋唐明清科舉制(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在中國古代 ,歷代王朝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 ,都十分重視人才的選拔。人才選拔制度可謂歷史悠久,源遠流長。春秋戰國時期的養士制、漢代的察舉制和魏晉的九品中正制三個階段。“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説的就是魏晉時期選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

談魏晉九品中正制和隋唐明清科舉制(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三國曹魏時期,曹操用人政策是“唯才是舉”,曹操對於人才是求賢若渴。但是它的這種用人不問門第身份的作法,個人的隨意性很強,而且也忽視了鄉里評論人士的意見,因而也遭到了門閥世族的抵抗。但是如果讓名士恣意品評人物,則會助長拉幫結派的歪風。因此國家就必須有相應的制度和專管此事的官員,九品中正制便應運而生了。隋唐科舉制,一考定功名。比以前更公平。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它是由吏部尚書陳羣創議的。延康元年(220年)春,被曹丕採納施行後,成為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的選士制度。所謂“九品中正”一是設置“中正”。“中正”是官名 ,州置大中正,郡設小中正。由司徒選舉有才能和賢德的現任中央官員兼任其原籍的郡中正或州中正。有時也可由司徒或吏部尚書直接兼任州大中正。由現任中央官員兼任中正,目的是為了避免他人干預中正事務,保證中央對選舉的直接控制。

二是品第人物。中正負責察訪與之同籍的士人,瞭解其家世源流 ,整理其德才表現材料,並據此做出簡短的總評語。“家世”也稱“品”。評定分為九個等級,因而稱“九品”。這九品是分上、中、下三品,然後在每一品中再分上、中、下三品,即: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朝廷據此評定授予官職。評定品第的依據,主要是德行才能,門第也在考慮之列。

中正將品第士人的有關材料造成表冊,定期送交司徒府,以供吏部選官參考。一般地説,上品者任高官,下品者任卑職,升官要同時升品,而降品則等於免官。一般每月召集一次專門會議,評定或升降士人的品第,每三年對士人品第作一次調整,稱作“清定”。

九品中正制本意甚佳,但是隨着魏晉之際世族勢力的發展,中正都被世家大族把持,而且品評士人的標準也逐漸不看才德,不論賢愚,只看家世門第造,結果選拔的英才有限得很。就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使得出身寒門的人無法做官,而那些門閥世族子弟不學無術,只顧清談。總之,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在人才選拔上實際上是失敗多於成功的。

科舉制:我國最早的科舉考試始於隋朝的“進士科”,公元607年,煬帝於該年四月下詔定十科舉人,這就是“分科舉人”。其中“文才秀美”科就是以後的進士科。這標誌着科舉制度正式產生。唐承隋制又增加了明經、明法、俊士、明書、明草等科。後來一直沿用至明清,到明清時,已經形成了完備的科舉考試製度。

明清科舉考試,其正式考試分三級進行: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第一級:院試通過稱“秀才”。院試是縣、府一級的考試,由省的提督學政蒞臨主持,及格者稱生員,俗稱秀才。

第二級:鄉試通過稱“舉人”。鄉試又稱“秋闈”,在省城舉行,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秋季(八月)舉行,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及格者為舉人。舉人可任知縣、教職學宮,算正式進入官場。

第三級:會試和殿試。這是科舉考試的最高一級,分兩步進行,先會試後殿試。

會試又稱“春闈”,鄉試後第二年的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三年一次,參加考試者為舉人,錄取者為“貢生”。會試主考官四人,稱總裁。一正三副,以進士出身之大學士,尚書以下,副都御史以官,由禮部提名皇帝欽命特派。會試發榜之日正值四月中旬,此時杏花盛開,所以稱杏榜,會試考中者叫“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由皇帝主考,在宮中殿廷親發策問,故又叫廷試。會試錄取的貢士參試,一般殿試不黜落貢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

古代流傳着這樣一副對聯:“何物動人,二月杏花八月桂;有誰催我,三更燈火五更雞。”八月桂花開放,對聯中的“八月桂”其實就是指鄉試得中。杏花在二月開放,所以對聯中的“二月杏”其實指的是會試得中。這副對聯就是講人們“三更燈火五更雞”的刻苦攻讀為的就是一朝“金榜題名”。為什麼叫“金榜題名”呢?原來是因為殿試發榜用黃紙,表裏二層,分大小金榜,小金榜存檔大內,大金榜由禮部尚書奉皇榜送出太和中門,至東長安門外張掛在宮牆壁,故考中進士者稱金榜題名。

金榜按殿試成績將進士分為三甲,第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頭名狀元,因唐朝舉人赴京考試皆須投狀,故名,第二名榜眼,眼二也,故名。第三名探花,因唐朝新科進士杏園舉行“探花宴”,故名。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各科名額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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