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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事寵散文

我不事寵散文

我家沒養着寵物,倒不是因為不喜歡。

我不事寵散文

小時候家裏養過一隻羊。嚴格意義上來説,那不是寵物。放學後,我會牽着它到地裏去吃草,陪着它玩兒。將近一年,小羊長成了大羊。年底,家裏來了個人,塞給爹幾張票子,要把羊領走。我認得,那是鄰村的屠夫,賣肉的。羊兒似乎也預知了結果,咩咩叫着,四蹄拚命往前蹬,不肯走出半步,眼角分明還流出了淚。我哭,鬧,摟着羊的脖子,奪屠户手上的韁繩。最終羊還是被弄走了,結果我傷心了好幾天。

小時候,家裏還養過兔。兔子是可以視為寵物的,儘管當時家裏養它們只是為了換幾個零花錢。兔兒散養在院子裏,每天我會追着它滿地跑,偶爾逮住,便抱在懷裏,撫捋它的毛,小兔兒乖乖萌萌,甚是可愛,乘你不備卻“噌”地一下會逃走。秋天過了,母親把西屋的柴房鎖上,那裏存放着家人一年的口糧,還有怕火的柴草。沒想到的是,母兔在那裏產了崽兒,待打開門發現的時候,白白的小兔子已躺了一地。它們應該是渴死的。屋子裏有草,但沒水。不久,母兔也被鄰家的狗咬死,我再一次傷心之極。

生命的消逝會給人留下傷痛,兒時的記憶,何嘗不刻骨銘心。我幼小的心靈裏,已然播下傷離別的種子。動物本就是人類的朋友,何況寵物還有靈性。不曾擁有就無所謂失去。我怕失去它們,所以才不敢養;傷不起,真的傷不起。

説沒養過寵物,倒也不完全是事實。女兒小的時候,特別喜歡小狗。朋友便送了一隻。剛剛斷奶的京巴,渾身潔白,小嘴是黑的。開始我不喜歡,甚至有些討厭它。每天下班,聽到開門聲,它便顛顛地跑到門口迎接你,對着腳又是聞又是啃,弄得你癢癢的'。你走到哪小傢伙跟到哪,忽前忽後,時左時右,叫你都無法邁步。你看電視,它就蹲在你腳底下,也會盯着屏幕看,像能看懂似的。晚上睡覺,它會守在你牀邊,小聲地嗷嗷,像一個委曲的孩子。把它抱上牀,立馬就鑽進你被窩裏,緊貼你的身子,安安分分的。它雖小,卻很有靈性。你高興的時候,它在你面前撒着歡折騰;你不開心,它會躲你遠遠的,靜靜地呆着,就像一個懂事的乖孩子。我漸漸地開始喜歡它。而妻和女兒原本就是喜歡的;她們還給它起了個好聽的名字:點點——女兒幼兒園最好的小朋友就叫這個。

養了一個星期,我還是決定把它送人。我那會經常出差,妻子上班很忙,隔三岔五還有夜班,連女兒都得拜託給鄰居,哪有時間管它。儘管只是送人,但養了幾天,已經很有感情,一家人十分不捨;尤其是女兒,就像我小時家裏要賣我的羊一樣,好歹算是哄了下來。抱走狗狗的是親戚家,它還叫點點,活了十來年,最後老死啦。親戚打來電話,一邊哭一邊告訴我們的。妻子也哭了。我暗自慶幸,狗狗沒終老於我家,不然我還是會很傷心很傷心的。

家裏還養過一對巴西龜,每天魚呀肉的侍候着,養三年後死了一隻,剩下的一隻趕緊送了朋友。恰好朋友家也是一對死了一隻,前些日子,有朋友又送給我一隻吉娃娃。我沒抱回家,甚至沒讓妻兒知道,直接給了養點點的那位親戚家。養寵物養寵物,那東東不光要養,還得要寵。何況雖言之為“物”,但卻是真實而鮮活的生命。凡生命,我都懷有敬畏之心。怕了,怕待人家不到位,怕養之不尊寵之不優,更怕有朝一日的離別,儘管一切的相守都不會永遠。

標籤: 散文 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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