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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以載道説開去的經典散文

由文以載道説開去的經典散文

小時候我們上學,一般到四五年級的時候老師就開始講課文的中心思想了。這篇課文中心思想是什麼呢?我們學這篇課文的意義是什麼呢?老師循循善誘,把自己教科書上的理論灌輸給我們,通過什麼什麼,表達了什麼什麼,歌頌了什麼什麼,批判了什麼什麼等等。從小學到中學,大概我們都這麼學過來的。因此當我們開始學着寫作文的時候,往往也會習慣性地想想,先確立一箇中心思想。我寫這篇作文是要表達什麼思想,是進步的還是反動的?是先進的還是倒退的?其實這是不用想的,反正也沒人敢寫反動的作文。所以我們的作文中就充斥着大話假話套話,比如《記一次春遊》大多都是這樣開頭:今天陽光明媚,萬里無雲。老師帶領我們去爬山。最後都是,啊,祖國的山河多麼美呀。我要好好學習,為祖國的建設做出貢獻。或者是《記一次有意義的活動》,大多都會寫:今天,我幫老奶奶過馬路了,或者幫老紅軍爺爺掃地了之類的,最後都會説,啊,我今後要像雷鋒叔叔那樣,做一個新時代的好少年

由文以載道説開去的經典散文

這就是文以載道的雛形,大凡載道的文章,作者都是以高尚者自居,所謂代聖人立言,就是來教導你們這些愚氓大眾的。然而我的問題是,你憑什麼呀?真理的標準是由你來定的嗎?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類的思想更是千差萬別,有馬克思主義,也有存在主義;有社會主義,也有資本主義;有唯物論也有唯心論,有性善説也有性惡説,有進化論也有神佑論,有法家的嚴刑峻法也有墨家的兼愛非攻等等。各有各的主張,各有各的道理,你很難説誰的是絕對的錯或者絕對的對。憑什麼我們都得聽你的呢。如果説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話,那麼經過幾十年上百年的社會實踐和演變,為什麼現如今富足發達的都是些資本主義國家,貧窮落後的多是些社會主義國家?難道這種檢驗還不夠嗎?我們還需要什麼樣的檢驗?

寫文章當然包括講道理,但與文以載道的不同的是你可以講自己道理,而不必強加於人,不能像文以載道那樣先把自己擺在無比正確和神聖的位置上。這才是作者的一種正常的心態。話又説回來了,是不是所有的文章都需要講道理呢?似乎也不是,你比如説唐詩中的“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孤舟蓑笠翁,獨釣寒山雪。”你説它表達了什麼先進思想?沒有哇。還有李商隱的很多無題詩,乾脆就不説主題思想,你能咋的?蒼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你説是什麼主題?載的是那門子的道?老子説,道可道,非恆道;名可名,非常名。什麼意思呢?就是説,天下的道理是可以説説但也説不清楚的,且不是永恆不變的。人類的認知能力也存在着很多差別,有些道理給你講也講不明白。由此可見,連這世間的道理都是不斷變化的,哪有一成不變的真理的呢?提倡文以載道的始作俑者把儒家學説當作千古不變的真理,並借統治者之手畫地為牢,排斥異己,嚴重束縛知識階層的思想,其實就是統治者的幫兇。

寫作是人類的一項獨立性很強的勞動和創造,用馬爾克斯的話來説就是,沒有人可以代替一個作家寫他自己東西。既然在文化領域講究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那就應該給作家以最大的創作自由,讓他們去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而不是設置種種限制和引導,哪怕你是以多麼高尚和神聖的名義。有些人總是擔心作家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好,好像作家就是三歲的孩子,總得需要有人來指點着才能説話和做事。這實在是非常幼稚的,作家如果沒有成熟悉的心志和洞悉社會的能力,那他還當什麼作家呀。回家抱孩子得了。作家如果沒有基本的道德情操、強烈的社會責任心和體察人性的敏感,誰還會去讀他的那些自傷自憐的作品。不給作家最基本的創作自由,而是讓作家去按上級的要求和形勢宣傳的口徑去寫作,他能寫出什麼好作品來?當然,這倒是挺附合統治階級的利益的。其實也就等於是消滅了作家。一個沒有獨立品格的作家,他的作品一文不值。這一點看看建國後的詩人郭沫若老先生寫的那些詩就很明白了。只准這樣説,不準那樣説,只能發表對自己有利的文章,不能發表對自己不利的言論,這是典型的封建專制統治的做法,等於是在扼殺創作自由。因此,文以載道説,或者所謂的主旋律寫作,你可以提倡,但不能強求。更不能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那麼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多年的歷史,為什麼會形成儒家獨尊的局面呢?不能不説與皇權專制社會的.性質密切相關,統治者為了愚民當然會提倡和推廣對自己的統治有利的學説,從而打壓對自己的統治不利的思想。然而人類文明畢竟已經進入二十一世紀了,打倒孔家店的口號也喊了近百年,如今我們還要拿文以載道來當寶貝推祟,這是不是在開歷史倒車呢?如果連這點兒最基本的自由都沒有,我們還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嗎?印度佛教自傳入中國後,與中國的傳統哲學進行了融和,從而形成的不同的流派,與道家的出世思想融合後就形成了淨土宗、禪宗等,而與儒家的入世思想融合後則形成了華嚴宗、天天台宗等等流派,因此有些佛理講究明心見性,頓悟出世;有些則講究因果輪迴,天人報應;有的主張苦修今生以期來世,有的卻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的是神密主義,有的是實用主義。看看,連宗教都不是整齊劃一的,也會呈現出不同的流派和思想來,我們又怎麼能要求社會上的芸芸眾生都奉行一個人的思想呢?當然我對佛學僅知皮毛,或者連皮毛也算不上。

有些人對作家的道德水準提出質疑,認為給作家創作自由就會使慾望氾濫成災,並希望用法律來約束之。這實在是大謬的。在人類社會中法律並不是萬能的,在法律之上還有道德、品質、情操等等更高尚的東西存在。法律只是為人類社會設定一個最低的行為底線。記住,是最低的而不是最高的哦,不能什麼事都找法律解決。人類的慾望合不合理,並不是由法律來評判的,不合理的慾望或者行為並不就是違法的,比如説我曾經説過的同性戀。你如果認為異性戀是合理的,那麼同情性戀就不合理;而你如果認為同性戀是合理的,那麼就意味着異性戀不合理。這實在是一對矛盾。但是合理不合理的有什麼關係呢?它就在那裏真實地存在着,與法律無關,與道德也無關,只是個人的一種性取向。法律並不禁止同性戀,而且這還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體現呢。同樣的道理,人類的慾望確實很多,有些也確實很邪惡的,很不合常理。但慾望總歸還是慾望,我想犯罪並不等於我已經犯了罪,思想是無罪的。只要人們沒有在行為上觸犯法律,法律就不能制裁。你總不能讓人連想都不能想吧。

道是什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而文以載道卻是有專指的,那就是指儒家學説,或者説就是指為統治者所能接受的那些儒家學説。這就與老子、莊子他們所理解的道相差千里萬里了。你看看,連人類對道的理解都存在着諸多不同,那又有什麼理由要求作家去專奉一道且文以載道呢?有些人專愛鑽這個牛角尖,非要問問這道到底是什麼?是馬列主義還是修正主義?所以莊子就説,道就是吃飯穿衣,道就是清風明月啊,再問得狠了,莊子乾脆説,道就是我們拉出來的屎和尿啊。這下子你總該明白了吧?

寫到最後,忽然想起一個老笑話,權當逗大家一樂。説的是有個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回家,父親問他都學了些什麼,他説學會認一二三了。父親就在桌子上隨手用筷子劃了一道,問他,這是幾?那學生看了半天卻回答不出來。父親勃然大怒,扇了兒子一巴掌説,我不就是個一嗎?兒子委屈地捂着臉爭辯説,這一啥時候變這麼長了?哈哈,看來我們對道的理解,也需要與時俱進和靈活變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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