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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是客觀規律散文

格律是客觀規律散文

格律是單音節漢語為詩實現音韻和美暢達的客觀規律。它是先人在長期的詩歌創作實踐中,對詩歌語步、音調節奏和句尾落音音色和諧迴環美學規律的發現總結。這不是生造的,而是自然的客觀存在。因此不應該把因為是格律詩詞就看成是古詩詞。“今古”是時間概念,而“格律”是自然存在的音韻規律,兩者不該混淆。對於“古韻”之詞義,也有典釋為“古代語韻”與詩語多為“古典神韻”的區別,這更要注意明辨視聽。學詩朋友中的許多迷惑,多源於此。

格律是客觀規律散文

我在學習王力教授《詩詞格律》和龍榆生先生《詩詞學著作選》後,寫詩填詞就基本不用與現實主流語音音系有別的古韻,而用2005版《中華新韻》十四韻了。為什麼呢?因為我徹底地明白了,古人為何在進行本是文思揮灑的詩歌創作中,卻不惜用格律約束住自己的筆鋒。原來他們是在追求詩歌外形、意境和音韻美的高度統一。他們不僅要詩歌“閲”來詩意完美,還要他們的讀者吟詠起來節奏音色和諧婉轉,“聽”起來也很完美。這種在藝術上追求高度完美的精神,是先賢們在詩歌文化上,留給我們最寶貴的精神財富!

語步與音調節奏及音色的和諧,這一音樂般的特性,是詩歌區別於其他文學體式的本質屬性。漫長歷史的語言演變,時過音遷,《平水韻》已經不能完整準確地反映現代語言的音調音韻,所以它已經不能滿足實現寫詩填詞講究格律的本質意義了。我認為,普通話是中國疆域內有語言以來,最有人口和地域的廣泛性,語音系統傳承的科學性,傳播交流的融通性。所以詩歌創作,我喜歡用普通話新韻。

許多朋友以為只要按平水韻韻部校對平仄無誤,就是完全正確的了。其實,語言的演變不只是語調和語韻,常見的還有字義詞義的演變。對於多音多義字的今古不同,沒有非常系統深入的研究,是很難準確把握的。而且,在我們現在的字典中,還有一些字是他們哪個年代沒有的。當然,也有他們的個別字現代漢語已經不用的。根據平仄歸類字韻字調隨字義的原則,用現代漢語字義去校對古人韻部歸類,是肯定不能保證準確的。如果平水先生在世,閲讀這種用現代漢語字義詞義,卻又照他們宋人的語音平仄歸類校對的格律詩,按他們那個年代字義標準,發現你詩中出現錯別字是完全可能的。

在現在流行的《漢字古、今四聲平仄查詢系統》中,“‘通’表示該字是多音多義字,平仄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即平仄根據音隨字義原則而定);‘?’表示上述韻典中查無此字。”對於這種佔有相當比例的‘通’和‘?’的字,我們怎樣對其平仄歸類?我們也只能很無奈地按普通話字義注音歸音歸類分平仄。除非你是古語言語音專家。就是專家寫詩,他要寫詩就滿書房去翻古籍資料校對嗎?太不現實。而這樣的結果,實際上我們就違背了格律詩詞創作從古至今詩家用韻的一個基本原則,即同一作品不能跨韻書,也就是為保證詩詞格律的有效性,同一作品的語言音系標準要求必須保持一致。所以,現代人用現代語言按平水韻寫格律詩詞,不管你與平水韻校對得是如何看似準確無誤,譴詞用字是如何貌似規範,也是不能保證完全正確的。如果叫當年的平水先生圈閲,錯誤肯定是難免的,甚至你的個別用詞叫他們不知所云。可見,除了因語音變化而不能準確反映詩詞講究格律的本質意義外,漢語字義詞義的演變,也是自古以來,韻書總是隨着時代語言的演變而演變的重要原因。

可能有朋友希望自己按《平水韻》寫出純粹的“古典詩詞”,或許可能,但你得為此付出超乎尋常的努力。因為這設及的知識太繁雜了,甚至需要你在故紙堆裏爬上半生。這對你寫出優秀的詩歌作品,有多大意義?更何況,中古時期語音四聲的準確調值早已失傳,我們又憑什麼來實現《平水韻》詩詞詠唱的原汁原味。現在少數地方方言中存在的類似入聲,未必就是中古時期當年準確的入聲讀音。“人生易老天難老”,歲月無情人有情。歷史滄桑,時過音遷,可以肯定地説,今天中國漢語的七大方言音系與宋朝宋人的《平水韻》之間,沒有一種能夠象今天的普通話與今天的普通話《新韻》那樣,非常完美地吻合。

“詩韻本源是語韻,古學真諦忌板學。”明清時期,在詩歌音韻的追求上,可能是文化上的因循守舊與文字獄的壓迫,亦或是科舉功名的導向與文化價值觀的鎖定,文人作詩,多着意於功名仕途而不及詩歌實際吟詠的音韻藝術效果。刻板於科舉規定的幾百年前的宋人韻書,這種陋習以訛傳訛,甚而延至今日未盡,使詩韻與實際語韻的距離越來越遠。我想,主張詩歌聲韻的革新,不僅是對傳統詩詞曲聯古典法則與美學精神和神韻的傳承發揚,也十分有益於克服明清遺留下來的這一陋習的糾正,讓傳統詩詞曲聯講究格律的價值,迴歸於她本來的`意義上來。

對於“古典”一詞,總是令人肅然起敬的,我也非常敬仰“古典”二字。但我們應該明白什麼是“古典”。詞典中是這樣解釋的:(1)∶古代的典章制度;(2)古代典籍;(3)古代典故;(4)古代流傳下來被認為正宗或典範的事物;(5)超越時代時尚,其優越性為大眾所公認的作品;(6)指古希臘、古羅馬文學以及中國古代傳統文學;(7)遵從古代文學藝術創作法則的作品。”可見,就詩詞而言,“古典”一是指典範作品,二是以古文學藝術法則創作的作品。那麼什麼是自古格律詩詞創作中始終遵循的古典“法則”呢?肯定不是某一朝代使用的如《平水韻》等某古韻書。否則我們就不敢稱宋以前的作品為“古典”了,而創作中使用多版本《切韻》的唐人也不敢稱秦漢極其以前的作品為“古典”了。把作品用什麼韻書作為是否為“古典”的條件,這顯然很荒唐。

對於格律詩詞應該遵循的“古典”法則,我理解基本的有這幾點:1、追求詩歌外形、意境和音韻美感的高度統一。2、對詩歌語步、音調節奏和句尾落音音色和諧迴環美學規律,即格律的運用。3、以對應一定時空,即時代與地域的語言音系為標準,編制最能代表當時語言實際音系的韻書,以此作為詩詞創作中對漢字音韻聲調檢索的工具,從而方便實現所創作詩詞講究格律的目的和意義。4、為了保證格律詩詞格律的有效性,在創作與吟詠詩詞作品的全部過程,必須保持其語言音系標準的完全一致。否則就失去了講究格律的意義。

王力教授終其一生,潛心於漢語學和傳統詩詞韻律學的研究。他説:“宋代以後,語音變化較大,詩人們仍舊依照韻書來押韻,那就變為不合理的了。今天我們如果寫舊詩,自然不一定要依照韻書來押韻。”顯然,王教授這裏針對的,是用《平水韻》在當代現實語音環境中寫詩填詞其格律的失效性。其實,《韻書》於詩歌創作,猶如建房的一時工具,它不是建築藝術本身。對一種文學藝術的傳承和發揚,與對一件具體文物的保護是不一樣的。後者確實應該原汁原味;而前者是應該從精神本質上,也就是“古典”法則上去把握的。

今天的世界,是多元而不斷步入民主開明的時代。社會與文化背景與中國封建時期有着太多的不同。而詩歌和所有文學藝術一樣,是生命對自然和社會的感應與交流,是心靈的自然傾訴和詠唱。切莫把格律和格律詩詞模糊神祕化。孔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道亦莫不如此。譴詞晦澀,意象牽強;浮詞詭句,故弄玄虛;貌似空靈,實為空洞。其結果是越玄乎越不真實,離生活和生命的觸角越遠。實際情況是,大凡成千古絕唱的作品,最是語言清明,意象自然而幽境耐品的吟唱。白居易、李白、杜甫莫不如此,皆為我等榜樣。真乃“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今天,我們確實應該讓詩韻由明清的禁錮造成的語韻與詩韻的歧途中,迴歸於她追求詩歌音韻美的精神本源了。用自己生活中熟悉的語音,學習總結前人發現的詩歌音韻美學規律,即“格律”押韻求律創作詩歌,而又用這種自己生活中熟悉的語音來吟詠、交流傳唱作品,這應該是唐宋時期很時尚的風景。朋友,二十一世紀的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那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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