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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文化作文(通用6篇)

粉絲文化作文(通用6篇)

粉絲文化是依附於大眾文化滋生的一種文化形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粉絲文化作文(通用6篇),歡迎大家的閲讀。

粉絲文化作文(通用6篇)

粉絲文化作文 篇1

粉絲啊!這個名字我可老熟了,現在這個看臉、看才能的世界有粉絲也就不足為奇了,你想知道為什麼嗎?就聽我細細道來吧!

西方有一位文化批評家曾這麼説過:人類正面臨着一個渴望更新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上價值觀念的尺度已完全改變,這個渴望更新世界,因為人類生活和渴望是不斷湧出新變化,這也就伴隨着我們當今娛樂,生活中所產生的粉絲。因為這個社會羣體的出現,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粉絲文化”。

在我看來粉絲,早已不再是用土豆粉,澱粉製成線條狀的食品,而是多了一層“指某個事物或人的愛好者或狂熱者”。它是由英文“Fans”翻譯而來,有的人説粉絲是不學無術的,而有的人説粉絲是有意義的,這就讓我談談我的感受吧!

實話説話,其實我是歌手張傑的粉絲,有人問我為什麼喜歡他?因為我喜歡他演唱歌曲和他做事的風格和人格。他呢,簡簡單單,出道十二年,發行了十幾張唱片,張張大賣,他的世界巡迴演唱會,場場爆滿,但對我來説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對粉絲關心,家人愛護和呵護。

記得那是個很大型場合,那時候張傑在走紅地毯,而有個粉絲因為太過於激動不小心手機掉了,而且又有欄杆圍着撿不到,而張傑正好看到了,於是親自來到跟前蹲下來撿起手機還給了那個小姑娘。

其實,我們心中都應該有自己的偶像,不管是明星,還是偉人、名人,但做偶像的人都有地方吸引我們,有閃光點,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而粉絲就是學習偶像好的地方,但我們不要做荒唐的粉絲,我們應該是理智粉,應該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這也就是我的粉絲觀,希望大家可以做理智粉絲,其實什麼東西都是雙刃劍,有好也肯定有壞,關鍵是如何選擇,這個社會才會和時代共同進步,我們是21世紀的主人,我們應該為理想努力拼搏,這正是我們可以從偶像身上學到的成功的經驗!

粉絲文化作文 篇2

劉謙自打春晚一炮走紅後,我對魔術的熱情也是到了白熱化的程度。

都説魔術師要有一雙靈巧的手,為了我那魔師時的夢,我天天用醋泡手,一個月下來,手倒是軟了,就是發炎了,這下魔術肯定是一時半會兒的變不了了,但是,咱用看的。

説幹就幹,我把我的零花錢全部找了出來,踏着我的滑板,一路風馳電掣的就到了讀書館。“這架子上有關於魔術的,那個架子上還有,那邊還有……算了,阿姨,只要是關於魔術的,您就全給我算上。”這下可把圖書館的館長樂壞了,他立即吩咐手下的員工停止工作,紛紛站到門口送我回家,並且歡迎我下次再來。(天啊,這些書就夠我看一輩子的了,我可不要再來了)由於買的書太多,我也只有打出租回家了。可是,這些書一輛車還裝不下,於是,繼瘋狂購書之後,我又開始了我的瘋狂打的活動。為了裝我的圖書,出租車已經從石家莊排到了保定,造成了嚴重交通堵塞,即便是這樣,我的書也沒有裝完。

就這樣裝了10天10夜的書之後,這些書終於成功的抵達了我們家。可是,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又擺在了我的眼前:這些書可往哪裏放啊?天無絕人之路,我買書的事情竟然被聯合國知道了,他們立即封我為“近一個世紀最愛讀書的人”,獎勵是100棟別墅,這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於是,我們又搬了10天才將這些書搬完。

老爸老媽已經被我累趴下了,但我的精力卻依然旺盛。我一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魔術上,早就把學習兩個字從我的字典裏刪去了。於是,我就一邊鑽研魔術,一邊學習。魔術的功力在一天天的增長,可學習的成績卻在一天天的下降。終於有一天,我突破了0分!老師把我的家長叫了過去,老爸老媽接過了卷子,我只是將手那麼輕輕一揮,大大的“0”就變成了“100”,我得意洋洋的站在那裏,老師説:“笑什麼笑,看看你考的分數!”這時,校長突然推門進來了,看到了我的“100分”的卷子,拿起來讚揚了一番,老師卻被矇在鼓裏,還被校長狠狠的罵了一頓!

那時,我的魔術水平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一天,我發現我甚至還能改變人的模樣。於是,我開了一將美容院,開業第一天營業額就高達一百萬元,連店鋪的門都被擠扁了。從此,所有從這家美容院走出去的人都當上了影帝、影后,人們一回家就看電視,幾乎每家每個月都要換2台電視,電視界的發展與日俱增,最終上升到了“世界最賺錢的行業”之首。

為此,我也是相當的驕傲。當然,這還是要感謝劉謙的,要是沒有他,我也不會走上魔術之路啊。雖然我已是世界頂尖級的魔術大師,但是,劉謙依然是我的偶像,我對他的痴迷仍是不減。於是,我決定去學魔術當中最難的魔術——人物替換。經過長時間的研究,我已完全學會了這一魔術。於是,我決定把我身邊的一個事物變成劉謙。首先我是對一直玩具貓下手。只聽“轟”的一聲,玩具貓頓時變成了劉謙,絲毫不差。

於是,我開始在大街上試着變換身邊的人物。他們一回到家裏和工作的地方,大家都互不認識了,製造了前所未有的社會恐慌。於是,聯合國經過百般搜索,最終找的了我,要把我抓起來,正當我要把他們變成動物時,一聲巨響把我帶到了另一個世界中來——怎麼還睡呀?都7點了!不上學啦!

咻,原來這是一場夢啊!不和你説了,劉謙的'節目開始了!

粉絲文化作文 篇3

現如今不得不承認所謂的“追星”已經成為了我們這代人的家常便飯,張口閉口都是自己追捧的明星——什麼TFBOYS啊!什麼鹿晗啊!什麼EXO啊!就連我也逃不過這陣猛烈的風!

為了自己所追捧的明星,“粉絲”真是用盡了渾身解數,別人發微博是為了感歎人生,我們“粉絲”發微博為了捧自己愛的那個偶像;別人發空間,朋友圈是為了能讓他人看到自己的美好生活,“粉絲”發空間,朋友圈是為了能讓他人瞭解自己所喜愛的,追捧的偶像是多麼好,多麼漂亮與帥氣,為了娛樂事業多麼用功,更是為了能在自己的的好友中拉上幾個一起“追星”。

為了追星,為了能看到偶像一眼,攢錢買專輯,影片對粉絲來説只是最低的為偶像的“奉獻”,而多的則是用生活費一點一點攢起來,甚至於需要每天只吃兩碗泡麪,這又算得了什麼呢?只要能到演唱會,親眼看到偶像就是“粉絲”一生最大的心願了!

但有的時候我們為了什麼而追星?我追星的初衷真的對嗎?我們所追的偶像是不是因為他夠帥,她夠漂亮你才喜歡他,才崇拜他,才追捧他?還是他嗓音夠好,唱歌好聽?——其實這並不重要,偶像是你的榜樣,是你所值得學習的,是無形帶領你前進,進步的領航人!不是你用來“愛”“喜歡”的對象,更不是你口中虛偽,所謂的偶像!

如今的粉絲為了能讓偶像紅什麼手段都能用,給其他明星造緋聞啦!罵其他明星啦!只要對自家的“偶像寶寶”有好處,什麼事都會幹!在偶像的藉口下,粉絲們開始淪陷!

但事實上,偶像的意義並不在於此,粉絲們不應該止步於追星的表面,偶像為了娛樂事業不斷拼搏,為了理想堅持不懈的精神,更是我們應該關注的,學習的。

就好像李宇春,看上去很男人,但她對音樂的執着,熱愛,堅持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在事業上,她不斷進步,一首首新歌不斷地被創作出來,電影也一部部的拍攝中她的進取心不應該是粉絲們在工作上,學習上值得學習的嗎?

其實粉絲不一定要無時不刻關注偶像的動態,讓偶像無形的成為你的動力又何嘗不好呢?這也許就是我們這代人所缺的粉絲文化!

粉絲文化作文 篇4

每個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人崇尚他的品質,有人欣賞他的外表,也有人愛好他的性格……

但做人是有原則的,是有底線的,可是有些粉絲為了自己心中的“男神”“女神”們,原意將家弄得傾家蕩產,不惜用自己血汗錢去買演唱會的票;原意在自己臉上動刀子,將自己“整容”成偶像的樣子;願意將自己一生的幸福,快樂都與自己的偶像聯繫起來,難道這就是粉絲文化麼?

林娟,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她吧,“不見劉德華,我絕不嫁人”一個28歲的女子發誓。十二年來她前後三次前往香港與北京尋找與她的偶像——劉德華見面的機會,其家人也為她不惜一切代價,不僅債台高築,就連家裏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買了,幾乎弄得身無分文。四月十八日,又是一場演唱會,作為父親,為了讓女兒第三次去香港與劉德華見面,他只能四處借錢,可那還有人願意借給他呢?無奈之下,父親只能完成他的諾言——林娟的父親在無法籌集到女兒的費用後,説道:“如果實在湊不到女兒去香港的錢,我就去賣器官。”

這個故事是誰聽到都會覺得心酸,一個好好的女孩為了見見劉德華,得到他的簽名,竟搭上了自己的青春,還害得家裏傾家蕩產。而得到的又是什麼結果呢?劉德華説,娟娟這樣的行為不正確,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絕不會理會娟娟的要求,並呼籲她停止過分的行為。他説:“我最痛恨做人不孝,如果用不健康的方法希望與我見面,我不會理會。”

有一個自己崇拜的人是好事,可以取長補短,但不能盲目,粉絲不是什麼壞人,但也要學會理智,不要因為自己而傷害其他人,這才是真正的粉絲文化。

粉絲文化作文 篇5

對於粉絲及偶像崇拜,我曾嗤之以鼻,朋友們談論起,也只風輕雲淡地笑笑罷了。自從好友因為我不知其喜愛的明星而氣憤翻臉,我就避談此類問題,自認為但凡諸事,俗不可耐。

於是,隱去思慮,寧獨坐深林,不羨繁囂景,自臆為出淤泥不染,俯覽萬千朵紅蓮,任由車馬揚塵,風高浪興,不沾一寸錦衣。

可是從此以後,我似乎離羣索居了,幾乎成為了孤家寡人。

我不可理解,無法接受。問父親,他説,每人都有自己的愛好,彆強求他人同你一樣,別為尋求話題而喪失自我本質。

我幡然醒悟,開始用新的視角對待。猛然意識到,對明星的崇拜,對偶像的追捧,是不能再變的社會事實,任憑哭喊怒罵,它就在那裏,即使你刻意迴避,也終究會找到你。

當同桌在筆盒上貼滿TF的照片,後桌激烈地討論着宋仲基,學生電台裏播着薛之謙的音樂,我學會淡然接受這類文化。是時代與社會造就的風光明星,也造就了身後成羣痴醉的粉絲,打鬧也好,爭執也罷,無人有資格去褒貶,你刻骨憎恨,他人卻習以為常;你橫眉冷對,他人能崇拜敬仰——自古事物不以好壞定論。

苛求自我,未必完美,不諳世事,難免褊狹。既是文化,何妨涉獵?身臨這般時代,不可脱軌一刻。

粉絲文化,它既不是洪水猛獸,凶神惡煞,也不值得去傾注心血,拋撒頭顱,一昧排斥和走火入魔都是過激。

而那些為了自己的偶像,不遠千里、xxxx只為驚鴻一瞥,砸鍋賣鐵、拋家棄子在所不惜的人呢,就是瘋狂病態的追隨,爭搶所謂“同款”的熱潮,只在乎銀幕上虛擬光環的人,與其説走火入魔,不如説是沒有自律自省,缺乏道德修養的人格喪失。

這是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崇拜偶像不是毒藥,粉絲的行徑是枚警醒世人的閃光彈,是社會變革的映射。比科技與經濟來的更快的某些東西,深深紮根於人們內心深處的虛榮:人人渴望權益,於是崇拜,個個唯求出彩,所以追捧。在璀璨光芒的帷幕抖落後,僅存孤陋佝僂的白骨鐵架,摘下游魚擁簇的紅蓮,便顯露摧枯拉朽的逆根。

偶像崇拜不應該成為超越親人和自然的情感,它沒有資格做我們的片天空。姑且把它當一朵浮雲吧,那麼,你的世界,日光傾城。

我更期待心中的那個桃花源,化淨天地,一卷清麗詩境。無奈,前路漫漫,必經山雲,君若有意,同我攜尋。

粉絲文化作文 篇6

什麼是“粉絲”?粉絲一詞是由英文“fans”音譯而來,“粉絲”這個羣體主要由80、90、00後組成,他們有着時尚流行的心態,且因偶像的魅力而不斷地有人加入,漸漸地,他們遍佈海外,成為了一個個龐大的家庭。

這個源於“fans”的詞彙有了更深的含義,粉絲已經不僅僅是一種現象,而是成為一種有着獨特性的“粉絲文化'。隨着時代的發展,人們更加註重精神需要,而偶像的出現,不僅滿足了人們的需要,他們的顏值,身材,個人魅力以及能力更加加深了人們的精神追求,粉絲就這樣誕生了,“粉絲文化”絕非單純的追星,正是有了這種追求,社會大眾才能快速地接受並傳播。

“粉絲文化”無外乎三種精神:

第一種,團體精神。

粉絲們因為一個人或是一個團隊而聚集在一起,和一羣跟自己一樣有着相同信仰的陌生人,為了同一個目標而奮鬥。

第二種,奉獻精神。

粉絲們愛着自己的偶像,甘願付出自己的時間,金錢,讓自己的偶像獲得成功。

第三種,忠誠精神。

正所謂“人紅是非多”,越紅的人緋聞越多,粉絲就是在這個時候表明自己的真愛,與偶像共患難的,他們對自己的偶像不離不棄,即使對方並沒有成為最閃耀的那顆星,但在他們心裏,偶像永遠是那顆撒下幸福光輝的星星。

標籤: 粉絲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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