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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民族崇拜的民風民俗

苗族民族崇拜的民風民俗

1、多神崇拜。

苗族民族崇拜的民風民俗

苗族民間不僅認為人有魂,而且認為世界上萬物有靈。對於自然界的一些巨大而奇特的自然物,如巨石、懸崖、水井以及村前村後和深山老林裏茂密而高大的常綠樹等,往往加以供奉,給它們貼白紙人、焚香、燒紙等等,希望它們保佑人們平安無事。苗族對自己修建的木橋、石橋、土地菩薩以及在山上叉路口立的石凳、木凳、指路牌等等,都認為有神,希望它們能保佑全家、全村或者過路的人平安,野獸不進村中來傷人等等。因此,對這些有神物每年都要去敬祭一次。

2、祖先崇拜。

苗族人民對自己的祖先極為崇拜,不僅平時每天吃飯時都要先酹酒、掐一丁點肉拋於地上表示敬祭祖先,而且還要定期以同一家族的若干村寨人共同牛堂的人家為單位,舉行祭祖盛典。如貴州黔東南地區的“祭鼓節”(nongx jangd niel,舊稱為“吃鼓藏”);湖南湘西的“椎牛”;貴州黔西北的“解簸箕”;雲南金平、元陽等縣的齋,咸信、硯山等縣的殺牛(阿旺)等都是祭祖的形式。其中,以黔東南的“祭鼓節”和湘西的“椎牛”的場面為最大,是當地苗族最隆重的盛典。苗族崇拜祖先,一是本民族的始祖蚩尤,二是本家族的祖先。

3、圖騰崇拜。

苗族的圖騰崇拜有龍神、楓木、鳥、盤瓠等。苗族對龍普遍崇拜,各地苗鄉都很盛行。如:貴州黔東南苗族地區的“招龍”;湖南湘西地區的“接龍”;雲南屏邊、硯山、麻栗坡等到境的“祭龍”;廣西融水縣境的“安龍”等。各地苗族都是為了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家道興隆、普澤萬民而紛紛求助於龍。貴州黔東南台江、凱里交界地區的苗民,認為龍是為人作善、保佑人們平安發達的靈物,所以,如果在那個寨裏出現有啞巴兒童多、山坡成片倒塌、家族內有男女青年關係異常等現象時,就認為這是保佑本村人畜興旺的龍神已離開的不吉利預兆,就當舉行“招龍”活動,把龍神請回來。於是,全村的人共同商定吉日,集資購買祭品,請鬼師來主持“招龍”儀式。“招龍”儀式一般選擇在一個吉日的傍晚進行。

黔東南一帶的苗民很崇拜楓木樹,他們的村前寨後都有楓木。為了祈求保佑,人們還給老楓樹燒香、掛紅,一時祭祀;修建房屋也必須找大楓木作第一個中柱,才能發富發貴。不僅如此,人們還把楓木比作自己的祖先。如把“我們是一個祖先”説作bib(我們)dios(是)jus(一)dius(棵)det mangx ngul(楓樹),直譯是“我們是一個棵楓樹”。黔東南苗族流傳有一首很長的古歌——《楓木歌》(hxak det mangx ngul)視楓木為繁衍子孫的始祖。貴州凱里、黃平、麻江、雷山等縣苗族自稱為“嘎鬧(ghabnes)”的,據考“ghabnes”即“鳥”的意思。這是遠古苗民的鳥圖騰崇拜的反映。此外,據苗族學者石建中、麻樹蘭稱:目前,湖南的瀘溪、沅陵、麻陽、鳳凰、花垣、吉首等縣的苗族,都崇拜盤瓠,不僅到處有盤瓠洞、盤瓠廟的遺址,而且還有關於盤瓠的傳説。苗族極個別地區的極少數人有生殖崇拜的現象,但隨着社會的發展,這一現象已消失。

4、基督教的傳播。

苗族民間本來普遍為多神信仰,但隨着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向我國西南擴張,西方傳教士深入到苗族地區傳教,故而少數苗族開始信奉基督教。在二十世紀初,英國傳教士坡拉德(s。poloart,漢名“柏格理”),在貴州石門坎創建了教堂,宣傳循道公會的教義,並同苗族和漢族的教徒知識分子楊雅各、張武李、斯提文等在貴州西北部的威寧和雲南東北部地區傳教,還創制了柏格理苗文(也名框格式苗文),用以翻譯《新舊約全書》和《讚美詩》等宗教讀物,用苗文直接向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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