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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中式英語之鑑》的讀書筆記

【熱】《中式英語之鑑》的讀書筆記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書筆記吧。但是讀書筆記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式英語之鑑》的讀書筆記,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中式英語之鑑》的讀書筆記

《中式英語之鑑》的讀書筆記1

暑假裏,媽媽為我買了一本《木偶奇遇記》,這本書可好看了,我愛不釋手,一回到家,我就捧起書津津有味的讀了起來。

故事中的主人公“皮諾曹”是一位叫“蓋比特”的老爺爺用木頭做出來的。他可以説話,可以走路,還能上學呢。“皮諾曹”和老爺爺相依為命,生活很快樂

故事發生在“皮諾曹”的一次上學路上。他被“老狐狸”和“壞蛋貓”抓走了,賣給了馬戲團老闆。馬戲團老闆看到“皮諾曹”不同尋常,就讓他為自己賺錢,為觀眾表演。隨後,又把“皮諾曹”送到了歡樂谷。“歡樂谷”裏沒有大人,沒有學校,“皮諾曹”在這裏盡情的玩樂,盡情的吃喝,過的不亦樂乎。

可是,沒過多久,“皮諾曹”的良心——哲明理來到的'時候,歡樂谷裏卻變成了荒涼破敗的世界,“皮諾曹”也變成了一頭驢子。直到這時,“皮諾曹”十分後悔,他在街道垂頭喪氣的説:“我要不這樣該多好啊,現在,我是一頭醜陋的、令人厭惡的驢子!”

不久,“皮諾曹”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寫到了“蓋比特”老爺爺為了救“皮諾曹”,被鯨魚吞到了肚子裏,情況十分危險。為了救爺爺,“皮諾曹”毅然的跳進海里找鯨魚,在魚肚裏,“皮諾曹”和“蓋比特”老爺爺終於相聚了,為了逃出魚肚,“皮諾曹”放棄了自己的生命,救出了老爺爺。讀到這裏,我眼睛濕潤了。“皮諾曹”你真是一位男子漢,你的善良、誠實、勇敢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到這裏,我真希望“皮諾曹”再活過來,再和喜歡他的老爺爺一起快快樂樂的生活……

“皮諾曹”的精神感動了藍仙子,她不僅救活了“皮諾曹”,還利用魔法把他變成了有生命的、真正的人。

讀完合上書,感覺自己也和“皮諾曹”一起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讓我如夢如幻,身臨其境。

《中式英語之鑑》的讀書筆記2

因為對於翻譯這門手藝充滿了憧憬,就買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書回家研究,中式英語之鑑就是其中一本,讀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嘮嘮。平卡姆老師在這本書中用的英語不是很難,單詞平均難度在專四和專八之間,過了專四或者六級的人看應該會比較有收穫,在“學習區”內,所以推薦一下這本書。

作者寫中式英語之鑑是為了糾正一些中國人運用英語時錯誤的不地道的表達,那麼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什麼是正宗的英語。

在這本書中所倡導的正宗的英語無疑指的是簡明英語,特點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簡明英語的起源(摘自百度)。

“簡明英語是由查爾斯·凱·奧格登發明的只有少量單詞的英語,他的書簡明英語--規則和 語法的一般約定裏對此有所描述。

奧格登説過:學習英語要七年,學習世界語要七個月,而學習簡明英語只要七週。簡明英語用於公司在國際上使用的書籍,短期內對學生進行基本英語教學。

奧格登不使用重複意義的單詞,而且需要所有國家都適用這些單詞。他利用大規模的測試和調整來得到這些詞彙。在語法方面,他也做了簡化,但是保留了英語通常的用法。”

在後面的發展中,簡明英語在商務英語和法律英語上有了長足發展。簡明英語無疑很適合用在商業上;而法律英語為了保證條款的確定性和權威性,一般宂長複雜,如一個含義要用兩個甚至三個同義詞來表示,在現在重視效率的社會漸漸向簡明方向發展不足為奇。

但是這裏我們要清楚一個語言是在不斷成長和變化的,中古英語和現代英語自然是有諸多不同,而且每個人的風格也不同。在我看來簡明英語的諸多規則只能算作是一種風格,一種在近代社會被提倡的風格。而我們在翻譯或者寫作時應依具體文本的需求和受眾的需求適用不同的風格,而不是倡導每種文本都用一個風格。口語和書面語明顯不同,書面語中,用途不同時風格也應做相應的改變。比如文學和非文學就有很多區別,文學講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種朦朧的,”transparent”的感覺,才能讓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釋空間,而非文學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會太晦澀難懂。非文學中又可以分很多類,商務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譯是為了讓英語國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語國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寫法。但翻譯這種文本的一個困境是:譯者害怕丟失一個詞就丟失了一個意義,不敢隨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譯。其實也是很無奈。

一個語言中什麼説法能不能用要取決於大多數人是怎麼説的,因為你的目的是讓大多數受眾明白。比如clinch現在雖然被認為是不符合語法,但有些時代中因為大家都這麼説,所以當時是可以接受的。所以這種情況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虧,因為沒有大環境讓你瞭解其他人都在怎麼説。

我認為在這裏,中式英語中最應該摒棄的無疑是you can you up這類説法。當然這個是有點太low了,相信有點英文素養的人都不會犯。接下來要摒棄的就是不常見説法,也就是本書中part one所強調要糾正的。然後對於part two中少用名詞多用動詞、少用被動多用主動這類型風格類的傾向,我認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眾需求來定了,如果一個文本十分正式,翻譯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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