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制宣傳手抄報
- 黑板報
- 關注:2.38W次
法律的真理知識,來自於立法者的教養。下文是有關初中學生的法制宣傳手抄報資料,與大家分享學習。
青少年法制案例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又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説,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裏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
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裏。
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裏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
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裏。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裏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幾次接受審訊都坦然承認是他乾的,為了説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法律基礎知識
1.人身權的概念
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
2.人身權的分類
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
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具有法律尚的獨立資格必須具有的民事權利,公民、法人都有人格權。具體包括:(1)生命權;(2)身體權;(3)健康權;(4)姓名權和名稱權;(5)名譽權;(6)肖像權;(7)隱私權。
身份權是指民事主體因具有某種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主要包括:(1)親權;(2)配偶權;(3)親屬權;(4)榮譽權等。
3. 人身權的保護
保護人身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消除影響、恢復名譽;(3)賠禮道歉;(4)賠償損失。
青少年法律常識
最近校園暴力、違法的事件頻傳,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學們忽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或者對法律瞭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實已經觸犯了法律。
雖然同學們還未成年,但是萬一不小心觸犯了法律,還是會受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懲罰』。因此,為了防範於未然,同學們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以免不小心誤觸法律,遺憾終生。
竊盜罪
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的藥品
所謂的『麻醉的藥品』就是指『有毒物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的藥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的藥品都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的藥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遊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毀壞公務罪
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務,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ucaitupian/heibanbao/k4oj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