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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提高我院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頒佈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防為主。

1、以保障全院醫患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職能部門應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確立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報告溝通制度,整合本鎮應急資源,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必要時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調度應急資源,以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開、科學果斷。

1、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保障信息通暢。

2、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全院職工及病患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提高效率,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院職工及病患出現的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與搶救措施。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利忠(分管副院長)

成員:崔鳳才、宏春、孫廣軍、李秀蘭、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疾控、醫療等部門聯繫,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食品中毒人員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對食物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飯菜);

(2)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5)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性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方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説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環境處理組。由職能部門牽頭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建,消除危害,並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責任追究

1.針對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監管職能,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後工作由醫院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2.責任追究:外包人負責落實執行;屬外包人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3.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員工進行情況通報和教育

七、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每年及時修訂本預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提高我院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並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的應對能力,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的目的,根據(重慶市醫療衞生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編寫指南)、(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並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一、應急小組

醫院建立院長負責制,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小組,下設監測報告小組、急救醫療小組、後勤保障小組,並配備兼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處理人員。

二、單位現狀:

根據現有的條件在人力資源方面:有從事計劃免疫、傳染病統計分析的預防接種門診;有從事各種檢測化驗,能夠通過科學的手段第一時間知道各種疾病的分類的檢驗科;有臨牀經驗豐富的內、外、婦醫療專家;有從事後勤工作的辦公室、醫務科、總務科。在物資方面:有各類先進的檢驗儀器設備;我院藥品種類齊全,儲備量豐富,完全可以滿足各種應急醫療用藥;有用於安全防衞的消毒藥品、乾粉滅火器。

三、工作職責

1、突發公共事件小組成員:汪力、劉建華、張志傑、唐小川、周勝、韋林江

汪力: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總指揮,負責指揮調配各小組所有成員,統籌協調各種關係。

劉建華:突發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監測報告小組組長,負責36種法定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分析。

張志傑: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急救小組組長,負責調配小組內的內兒、外、婦醫療成員進行醫療現場搶救。

唐小川:突發公共事件後勤保障小組組長,負責提供應急所需的後勤物資,醫療設備及藥品。

周勝、韋林江: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成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的總結工作,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工作,完善醫院感染控制負責。

2、監測報告小組:劉建華、譚小羽、韋菠

譚小羽:監測報告小組成員,負責收集36種法定傳染病的標本採樣。

韋菠:監測報告小組成員,負責分析36種法定傳染病的分佈趨向,及時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醫療急救小組:張志傑、蒲元方、羅遠琴、陳光勝、王明科、賴朝鳳、宋書會、廖豔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中婦產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羅遠琴、宋書會: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中內兒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陳光勝、廖豔霞: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賴朝鳳: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中手術麻醉工作。

4、後勤保障小組:唐小川、夏遠洪、陽玉君、王小明、向鳳、彭猛、劉華超

夏遠洪:負責保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暢及醫院安全保衞工作。

王小明:負責日常急救物資(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工作。

陽玉君:負責日常物資的採購工作。

向鳳:負責各種醫療物資的消毒處理。

彭猛:負責通訊、網絡暢通。

劉華超:負責資料的收集,通訊錄的更新工作。

四、預防和應急準備

1、定期對本院醫務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定期查看預防突發事件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及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儲備和調度。

五、應急響應

1、開設24小時值班電話:

2、調度醫療急救小組火速奔赴現場應急搶救。

3、調度後勤小組及時開闢通道、準備急救的藥品、器械。

4、鋪備突發事件專用病房。

5、向上級衞生部門及時彙報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6、將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在醫院網站上通報,並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和有關新聞管理的規定向外公佈信息。

7、當突發事件的病人康復出院後,半年內未再次發病且在這一地區無新增病例表明應急結束。

8、突發事件處置完成後,由韋林江、周勝同志負責進行總結,找出經驗教訓,所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成員共同提出整改意見,經突發公共衞生小組會議確定形成文字,寫入我院應急處理方案。所有突發事件的歸檔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週對網絡進行殺毒處理,保證網絡的通暢;每月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小組成員輪流對各科室進行監督檢查;每月護士一個課題,由總護士長賴朝鳳親自培訓;每一季度進行一次突發事件的演練,檢測應急隊伍的整體情況。

七、附錄

1、本方案由院辦公室管理,並隨時根據上級要求及實際需要進行修改完善。

2、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小組成員通訊錄:(略)

醫院各類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病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災、恐怖襲擊、生化襲擊)等不同事件類型,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組織機構:

設立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救治隊伍。救治隊伍三個小組分別為: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小組,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救治小組,重大創傷事故救治小組。

三、工作職責及任務:

1、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預案措施,督促預案的貫徹落實,評價預案工作效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的修訂、補充,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2、辦公室具體承擔預案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各部門落實預案應急處理方案制定相應管理措施,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定期對醫療衞生人員開展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並將其列入繼續教育考核內容,負責開展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報告工作,按規定彙總、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3、救治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救治、報告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應急處理:

1、應急準備:

(1)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開展公共衞生知識、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及技能的培訓,增強應對能力;

(3)做好突發事件日常監測和報告工作;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所需藥、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及目錄。

2、報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應當在接診的同時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接到報告人員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一小時內向市衞生局報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內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科室、聯繫人、聯繫方式、報告時間、突發事件類型和特徵,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範圍,涉及的人數、臨牀表現,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生的情況,及時按程序進行後續報告。

3、在傳染病爆發、流行期間或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時間。

4、應急處理:

(1)突發時間後,應配合上級衞生主管部門進行下列事項的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綜合評估工作:

突發事件的類型、性質、等級;

突發事件發生強度、縣級範圍及發展趨勢;

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

(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科室和個人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指定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進行現場救援。

(3)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預案規定,採取衞生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對就診的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醫務人員應當及時接診治療,不得推諉、拒絕;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病人,應當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對需要轉診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疾病歷複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院。所收治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應實行先收治、後結算辦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治或者拖延治療。

(5)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依法做好醫療廢物和其他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儲存、消毒、處置工作。

(6)收治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依法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對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解除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對需要轉診的,應當嚴格按要求做好轉診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8)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如果是發生在院內的中毒事件,應當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並進行清洗消毒,配合市衞生局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10)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應立即採取:

1、停止作業,保護和控制現場,保留可能導致職業中毒事件的材料、設備;

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3、配合市衞生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衞生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11)羣體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後,應當按照:

初步判斷具有傳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傳染性的,可先比照傳染病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斷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關中毒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2)對因生物污染、化學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事件,在經調查核實判定事件性質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3)突發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後,應當適當解除應急處理狀態。

解除應急處理狀態的程序與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序相同。

五、法律責任:

未按照預案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中的處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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