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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買賣協議書

安置房房屋買賣協議書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就是安置房房屋買賣協議書,請看:

安置房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一:安置房房屋買賣協議書

賣房人:

買房人:

20**年2月27日

安置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第___單元 室,房型是 室___ 廳,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並附帶_________一間,位於

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 。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2、甲方應在拆遷辦通知交房後五日內,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甲方應在交房當日(2011年12月31日前)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車庫鑰匙及該出售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原件交付乙方。

第七條 户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2012年12月31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遷出。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_30_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 1 %(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_60_天(大寫數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要求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並按 1% 利率付給乙方利息。

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户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户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條款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可以辦理一個月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叁拾 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拾 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1%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 百分之貳百 (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願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 10 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 10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

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0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1%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 百分之貳百 (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 30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 名下,並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 叁 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 乙方 承擔。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 (姓名)名下,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所須費用由 乙方 承擔。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 30 天內取得姓名標註為乙方 (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0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1%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百分之貳百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出售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但同法律公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2011年2月27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人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一份 四 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各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

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 提請見證人(中間人)協商解決。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人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同意以上條款,房屋買賣雙方簽字,合同生效。

出賣方(甲方)簽字: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甲方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目前住址:

郵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手機 日期:2011年___月___日

購買方(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單位: 乙方户籍地址:

乙方目前住址:

郵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手機: 日期:2011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 簽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11年___月___日

工作單位: 手機:

見證方(中間人) 簽字: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日期:2011年___月___日

工作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安置房房屋買賣協議書

甲方: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乙方積極配合國家建設徵地拆遷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簽定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為妥善安置本村拆遷村民,依據《武漢市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結合本村實際,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安置房,協議如下:

一、 經商定,甲方在規劃局批准的還建土地範圍內按市政

府相關文件精神對被拆遷村民進行統一安置。

二、 安置房過渡費由政府按相關政策對乙方進行一次性給

付(標準為 年過渡期費用)。安置房建設週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安置房建成後由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相

關手續,具體費用按有關政策由乙方承擔。

四、 本次拆遷安置按 政府令第( )號第 條第一

款統一安置。

五、 甲方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配套、

統一管理的原則進行安置房建設。

六、 還建面積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的面積為準,政

策內的房屋按拆一還一,不足 ㎡的房屋面積按實際面積還建,超出 ㎡的部分按人均 ㎡封頂計

算。還建房型約為 ㎡/套、 ㎡/套、 ㎡/套、 ㎡/套、 ㎡/套、 ㎡/套。本村村民購買還建樓的價格為 元/㎡。

七、 根據乙方與拆遷公司簽定的拆遷協議,確定還建總面

積為 平方米。乙方選擇還建户型 ㎡ 套、 ㎡套、 ㎡ ㎡套、 ㎡套、 ㎡還建房竣工後以房產局實測面積為準。超出拆遷協議確定的還建面積, ㎡以內按房屋成本價購買, ㎡以外的面積按市場價格補齊超出面積的款項,否則不能領取住房鑰匙。

八、 此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部門留存

二份備檔。

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互相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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