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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書模板彙編7篇

分居協議書模板彙編7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分居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分居協議書模板彙編7篇

分居協議書 篇1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20xx年5月25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XX市XX區民族大道xx號xx小區xx號;女方居住於XX市XX區xx路xx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見證律師:

分居協議書 篇2

男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繫電話

女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記結婚。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女,取名為:

現因:

(注意確認對離婚非常重要的情節)而常常發生糾紛。

為了給雙方一個反思的機會,為了挽救來之不易的婚姻,雙方均同意分居,並就分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居

分居方式:在現住房內,男方住主卧,女方住次卧(分牀式)。或男方搬出現住房,租房住於某地(最好讓對方知道住址),女方仍在原住房居住(分居式分居)。

分居時間暫定一年(時間越短越好,長了可能使婚姻無法挽回),期滿後雙方應就是否離婚進行協商。如雙方圴願意和好,應在本協議上註明終止分居關係。未在本協議上註明是否終止分居關係,視為繼續分居,本協議內容繼續有效。

分居期間雙方均應盡最大的努力和耐心挽救婚姻,遵守相互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

二、收入管理和財產確認

分居期間,各自的收入由各自管理和所有。

為防止糾紛,雙方確認現有夫妻共有財產如下:

(注:如有個人財產,也應同時確認。還可預設,如果分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案)

本協議簽訂後,可准許貨幣資產有合理的變化(建議按月確定一個額度),其他財產原則上不得減少。

三、子女撫養與監護

婚生子女

在分居期間隨女方生活,並由其監護,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費

(一般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傢俱、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並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3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分居協議書怎麼寫。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 見證人:

協議人(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祕書工作《分居協議書怎麼寫》。英美國家普遍都承認分居協議的效力,允許夫妻雙方在律師的幫助下,就當事人婚姻財產和其他財產的劃分,婚姻債務的償還達成協議,並就夫妻間的撫養方式,撫養費的數額,子女撫養,監護等問題達成協議並經法院批轉,同時還要決定家庭的住址,保險範圍,養老計劃,退休計劃,納税計劃以及當事人解除婚姻關係相關的其他問題。分居協議在目前我國婚姻家庭法律事務中也出現的越來越多。

分居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夫妻雙方自願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的權利、義務;子女的臨時撫養;夫妻共有財產的臨時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終止條件......

1、緩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離婚。分居可以使夫妻雙方暫時分離,各自冷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並反省除離婚外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可以使當事人事前體驗離婚後所必須面臨的單獨生活及有關子女撫養安排等問題,評估自己是否有辦法適應離婚後的生活。

3、為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的作用。《婚姻法》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作為法院認定夫妻雙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標準,在此條件下若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但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訴請離婚時,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時間的長短,純屬個人隱私,當事人通常很難舉證,從而使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陷於非客觀性的境地,阻礙了離婚案件的公正審理。倘若夫妻雙方在離婚訴訟之前,簽訂了書面的分居協議,正好為分居事實的認定提供了證據上的支持。

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分居協議書 篇4

經男女雙方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願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於……,女方居住於……;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於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6

協議人: (男方),男, 年 月 日生, 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女, 年 月 日生, 族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隨女方姓。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20xx 年 9 月 1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7

經男女雙方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願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於……,女方居住於……;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於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xx年xx月xx日

協議人(女方):x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説明:分居協議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分居滿兩年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同時,距離產生美,雙方可以在分居期間各自反省,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夫妻關係和睦。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 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無夫妻共同財產。因雙方系經人介紹相識,且年齡差距較大,現夫妻感情出現分歧。雙方在達成本協議前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為了雙方冷靜思考,為了雙方的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係;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年,自xx 年xx月xx日至xx年x 月 x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

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

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方): 協議人(男方):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在xx市xx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xx,因夫妻感情問題,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係;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二、夫妻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處置

1、分居期間,xx號樓某單元某某室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可另行租房居住,且甲方不負擔乙方租房之費用。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三、分居期間孩子撫養權

在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權由甲方行使,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四、分居的期限

分居的期限時間為x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五、分居的結束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關係;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後;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某某

某某

x年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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