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委託書合同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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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用到委託書的事務越來越多,那麼你有了解過委託書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託書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設計LOGO,就此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具體合作項目和要求:
二、項目費用: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人民幣元整(小寫:元)作為預付款,方便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的預付金當天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乙方設計完成後,甲方驗證確認,甲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小寫:。
四、知識產權約定:
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作品著作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業文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2、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要保證作品的原創性,不得抄襲其他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費用無權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其他:
1、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與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委託書合同 篇2
制度建設是推動司法鑑定機構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是確保鑑定結論科學、客觀、公正的必然要求,是規範司法鑑定管理的核心內容,因此永城市司法局司法鑑定管理科從以下兩方面制度建設:
首先,在原來制度管理的基礎上找出管理漏洞,進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登記制度、司法鑑定程序制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鑑定管理方面的鑑定人守則、鑑定人迴避制度、鑑定人出庭制度、司法鑑定檔案管理制度,公開辦事程序方面的公示制度、鑑定委託人須知、鑑定流程圖、申請鑑定提供鑑定材料一覽表,司法鑑定委託合同書。同時,製作了司法鑑定文書式樣文本,包括受理案件登記表、不予受理鑑定通知書、鑑定委託合同書、委託鑑定材料收領單、制發鑑定書審批表、司法鑑定書式樣等多種文本,統一印製了司法鑑定檔案卷皮。
其次,強化了對司法鑑定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為了更好的落實司法鑑定的各項制度,根據鑑定機構的執行情況,把監督管理工作的作為工作重點,如執行受理案件登記制度時,登記是否全面、翔實;執行鑑定人出庭制度時,是否履行了審批手續,鑑定人出庭的情況説明是否全面;司法鑑定信息統計上報,是否及時、全面、準確,為商丘市普濟法醫臨牀鑑定所全面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創造了條件,司法鑑定《司法鑑定委託合同書》。 毛偉
.選擇是做司法鑑定還是諮詢鑑定
司法鑑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司法程序鑑定。委託人提供有效證件、證明或委託函,提供被鑑定人的身份證、孩子的出生證或户口本原件,被鑑定人到場或我所上門採樣,採樣過程須委託方、被鑑定人、鑑定所工作人員三方監督,照相及按指紋,簽定委託合同。出具的報告有兩份。諮詢鑑定(無法律效力,僅供個人參考):委託人提供有效證件,被鑑定人證件不齊或個人送檢樣品,照相及無指紋,簽定委託合同。出具的意見書一份。
以後要打官司的要選擇司法鑑定。兩種收費是一樣的。
檢查時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情況及配合檢查.因提供的鑑定材料虛假或者不完全以及體格檢查時提供虛假症狀或虛假製造體徵而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因其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法醫學鑑定目的是提供客觀的醫學證據,鑑定業務不屬於商業行為,甲方對收取司法鑑定費表示理解.
第七條 本案例資料必須留取相關永久證據,可能用於教學,科研,如無特殊申明,視為知情同意.
第八條 乙方僅對送檢樣品及其相關資料負責.
第九條 接受委託後,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並向甲方説明理由:①出現不可抗力致使鑑定無法繼續進的;②確需補充鑑定材料而無法補充的;③發現自身難以解決的技術問題的.
第十條 □複核樣保存3個月;□送檢樣品過少,無複核樣;□送檢餘樣返回;□樣品不符合要求,結果僅供參考.
第十一條 □甲方申請回避的鑑定人。
委託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設計事項,雙
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進行: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總設計費的40%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設計方案經甲方認可,只需進行細節調整時,甲方應當付總設計費的50%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3、乙方將設計製作正式稿及電子文檔交付甲方前,甲方需付總設計費的10%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後的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盤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並設計修改至甲方滿意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甲方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
委託書合同 篇4
一、目的
規範合同管理,防範合同糾紛,有效規避風險。
二、定義
2.1合同的定義:
合同是公司(包括全資子公司)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與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組織 及自然人等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2.2協議的定義:
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明確、具體和 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文件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 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
2.3合同的分類:
2.3.1以法律、法規是否對其名稱作出明確規定為標準,分為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設有規範,並賦予一定名稱的合同。無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別規 定,也未賦予一定名稱的合同;
2.3.2按照除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為標準,分為諾成 合同與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如買賣合同。 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 立的合同;
2.3.3按照法律、法規是否要求具備特定形式和手續為標準,分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當事人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 律或當事人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的合同;
2.3.4按照雙方是否互負給付義務為標準,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 雙方當事人互負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買賣、租賃、承攬等合同。單務合同是指只有一 方當事人負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合同;
2.3.5按照當事人權利的獲得是否支付代價為標準,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有償 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如 買賣、租賃等合同。無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不必向對方當事 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如贈與合同;
2.3.6以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為標準,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凡不以他種合同的存 在為前提即能獨立存在的合同為主合同。而必須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 獨立存在的合同為從合同。
三、適用範圍
公司(包括全資子公司)與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等平等主體之間簽訂 的所有合同和協議。
四、職責
4.1合同簽訂、履行部門:
4.1.1負責合同談判、擬定合同文本、履行合同。
4.1.2審查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對整個合同負責,保證合同全面履行。
4.1.3負責合同對方信息的收集、法律評審申請的提交、法律評審意見的打印、合同 評審過程的跟進及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合同取送工作。並對合同簽訂過程中產生的紙 質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保密性負責。
4.2計劃財務部:
4.2.1對合同價款進行形式審核,審核收支主體、收支方式、收支憑據、收支時間及 税務承擔等財務條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對合同中所涉及的財務方面風險做出評估。
4.2.2根據已簽訂的合同履行進度付款和收款。
4.3綜合管理部:
4.3.1在合同簽定過程中,負責配合各業務部門聯繫公司法律顧問做好合同的法律評 審工作;對合同形式、主體內容的合法性、糾紛解決等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同時負責 審查合同的操作規範程度及材料提供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3.2保管公司合同專用章,負責為合同用印;
4.3.3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將合同進行編號存檔,對併合同存檔的及時性、完整
性、保密性負責。
五、制定與改廢
本管理規定的制定與改廢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經行政總監審核,總經理批准。
六、管理內容
6.1合同簽署權限
6.1.1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對外簽署合同。
6.1.2公司總經理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對外簽署公司的各類合同。
6.1.3公司其他人員經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授權,可以在授權範圍內簽署合同。
6.1.4未經總經理許可,不得對外簽署擔保合同。
6.1.5在被授權人有違法、違紀行為、職務變動等喪失代理權的情形時,授權人應及 時收回授權並負責落實。
6.2取得授權
6.2.1被授權人應在公司有關授權管理確定的範圍內對外簽訂合同。
6.2.2如需對外出具授權書,應經總經理批准,內容應經綜合管理部審核,並由綜合 管理部留存一份。
6.3資信審查:
合同簽訂部門應對以下事項進行審查,確保合同能實際、全面、及時履行。
6.3.1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包括是否具有法人資格、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是否超出 經營範圍、特種行業是否具有資質證書等。
6.3.2授權委託書,包括:受託人姓名、受託事項、權限範圍以及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單位的名稱與加蓋的印章是否一致等。
6.3.3簽約對方的履約能力。
6.3.4合同標的物的相關信息等。
6.3.5將資信調查結果填入《資信調查及審批表》中,並按照要求進行審批簽字。
6.4草擬合同文本
6.4.1所有簽訂的合同應該採用書面形式並形成合同文本。
6.4.2合同文本應具備以下條款和內容:
a.合同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以營業執照為準);
b.合同標的(注意標的的完整性);
c.數量和質量(質量標準應明確);
d.業務聯繫的方式:郵件、傳真、電話等(用於雙方訂單或計劃的下達);
e.價款及付款方式;雙方用於結算的《回執單》、《結算確認單》格式及指定簽字人; f.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
g.違約責任(應明確具體);
h.解決爭議的方式(儘量約定由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管轄);
i.雙方約定的其他必備條款。
6.4.3如對方出具的合同文本,也要保證使合同具備“6.4.2條款“所列的內容。
6.4.4對於續簽的合同,應按照“6.4.2條款“所列的.內容進行檢查及補充。
6.5合同評審:
6.5.1合同文本草擬完畢後,應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無誤後,報綜合管理部進行公司 法律顧問評審,綜合管理部將法律顧問意見回覆合同簽訂部門。
6.5.2公司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合同簽訂部門要將 法律意見材料打印,與合同一併存檔。
6.5.3合同簽訂部門對公司法律顧問提出的意見進行評議,並依據實際與合同對方進 行協商或對合同文本內容進行調整後提出簽訂申請,同時填寫《合同簽約評審表》,按 照審批順序進行簽字審批。
6.5.4各部門在合同評審時要注意:
a.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 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b.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 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c.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 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6.6合同蓋章、存檔
6.6.1憑全部審批通過的《合同簽約評審表》和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到綜合管理部蓋 章,綜合管理部將對合同進行登記編號。
6.6.2所有合同原件均交歸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進行存檔備查。
6.6.3所有經濟類合同綜合管理部應交一份合同複印件給計劃財務部備案。
6.7合同的變更
6.7.1合同的變更應簽署補充協議;
6.7.2補充協議也要填寫《合同簽約評審表》,並按照審批順序進行簽字審批。
6.7.3補充協議份數應和原合同一致,並應該按照原合同存檔程序和原合同一起存檔。
6.8合同的檢查和監督
6.8.1計劃財務部、綜合管理部可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的情況進行檢查 和監督。
6.8.2對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並對公司正在運行的相 關規定、標準、流程進行更新。
七、其他説明
7.1凡是對方(客户)不同意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情況,需要業務部門簽訂單方合同或 協議,並按照第“6.3、6.4、6.5、6.6條款”內容進行。
7.2供應商類合同原則上不允許簽訂單方協議或合同,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 批後方可簽訂單方合同或協議。
八、相關文件
8.1《資信調查及審批表》
8.2《合同簽約評審表》
九、其它
委託書合同 篇5
編號:日期: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甲方自願將房屋委託乙方代為租賃及相關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委託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房屋名稱坐落地址
靠近什麼路或主要建築:附近有何交通:
1、房齡:年;房間數量:衞生間數量:總建築面積:平米;房屋朝向:_____
總層數:_____;電梯裝修情況:高檔一般簡單地面:
2、電器:新一般包括:
傢俱:新一般包括:
對講門鈴保安有線電視衞星電視兒童遊樂場停車場會所:
3、天然氣暖氣採暖費:元/年;物業費:元/月;
4、騰清情況:空房有人居住。
5、月租金(現有設施);月租金((提供家電)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委託期以房屋租出為準。簽訂委託時,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房主本人的身份證等正本。由代理人簽訂本委託書,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房屋產權人的書面授權書。該授權書是本委託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責任:甲方承諾“房屋信息”中登記情況和如下條件屬實,如有不實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1、該房屋已經騰空。
2、該房屋本身及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符合環保要求。
3、該房屋沒有產權及使用糾紛。該房屋如系共有財產,共有人需全部簽字。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對該房屋進行策劃宣傳,積極尋找承租意向人、介紹房屋並將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譯。
3。提供《租房合同》範本、代表房東與客户協商合同條款並安排簽約。
4。安排客户入住。
5。協助房東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項費用。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溝通雙方的意向並協調相關事宜。
六、服務費及支付
1、在委託期內,如乙方將甲方房屋租出時(簽訂租賃合同,或實際開始履行出租行為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總金額的1/12給甲方作為服務費。(以一年租期為標準,相當於一個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過一年以此標準類推計算)
2、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將視為中介成功,甲方也應按六(1)款規定支付乙方服務費。
3、支付費用日期:甲方應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後即將上述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務費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七、簽訂此委託書,不影響房主本人的出租權。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產權人姓名:
地址:
電話:
委託書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xx路11號2棟3樓建築面積為80平方米。租用期三週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為20xx人民幣(含建築税),每年租金24000元(大寫:貳萬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衞、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户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餘租期年數),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能把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户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能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委託書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聯繫電話: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乙方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按法律規定在以下各階段提供法律服務
(一)偵查階段。
(二)審查起訴階段。
(三)審判階段。(□一審階段;□二審階段;□再審階段)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遼寧省及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付清第四條約定的全部費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在每個階段會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標準次數為 次。超過標準次數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七、甲方交費後,乙方已經做了會見、閲卷、複印卷宗等實際工作的,甲方單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內容並自願接受合同約定內容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承辦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刑事委託合同書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諮詢 ;
2、代理申訴、控告 ;
3、申請取保候審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併為其提供法律諮詢及代理控告、申訴。告知當事人自己的相關權利,以確保在該階段當事人的口供證據能夠是其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防止當事人在自己沒有看過的筆錄中籤字。
6、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7、根據工作進展,及時向委託人彙報情況和結果。
(二) 審理起訴階段
1、乙方作為辯護人,就案件的事實情況及證據與當事人進行核實,找到其中對其有利的證據或線索,並通過會見、調查取證或者申請檢察院調取證據進行核實。
2、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調查取證進展。
(三) 法院審理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乙方在審查起訴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案卷進行分析整合,確定辯護方向,形成辯護意見,並就辯護方向與被告人進行交流,確保兩者之間的一致性;
2、從一審到終審的出庭辯護或代理;
3、及時向委託人彙報庭審情況和結果;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甲方應向乙方繳納費用(人民幣): 元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在一審開庭之前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委託書合同 篇8
哈爾濱利民開發區建設規劃局:
法人現授權(姓名:高永超;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授權其辦理以下權限:
1案相關事宜。
授權截止日期: 20xx 年 6 月 5 日至 20xx 年 6 月 15 日 請貴處接洽!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電話:
法人代表(簽字加蓋章): 企業法人電話:
公司
20xx年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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