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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3000字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3000字

一段難忘的實習生活結束了,這段時間裏,我們一定有不少啟發,在實習報告中記錄下這來之不易的成果吧。很多人都十分頭疼怎麼寫一份精彩的實習報告,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3000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3000字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1

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吳起縣人民法院實習,對於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説,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為我提供實習的平台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為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麼實質的收穫,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為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兒送送卷宗或文件。我的實習老師負責民一庭的內勤工作,所以我學會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義務通知書、送達回證、裁判書、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的,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序將受到影響。綜合部的一位法官是專門負責訴調對接簡報工作的,交給我們幾個實習生校對各中院交付打印成冊的簡報的工作,看看打印樣文是否有文字和標點上的錯誤,也就是找錯別字。這使我想起了高考的一道語文題,也是找錯字。我不想頌揚可惡的高考題型如何實用,只是想説在學校學的東西到了工作上説不定哪天就會用到,所以書到用時方嫌少,要利用上學時間多學點東西。校對工作需要兩種東西,細心和耐心。校對過程中,我們幾個討論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裝潢”和“裝璜”的區別,還查閲了字典。老師告訴我們,曾經因為用詞的不同還引發過一場官司。法律的嚴謹準確又一次實際地印入我的腦海。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送拿卷宗到律師閲卷室,這樣我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翻看似神祕的卷宗裏都包含些什麼東西,人告訴我們,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我在想內卷為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為何不能與公眾見面呢?為什麼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裁判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持呢?這又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這些問題確實值得我好好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袁老師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裏,不能説出去。連席會議上各個法官的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裏的,然後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燬,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裏,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二十多天,儘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2

20XX年X月XX日去XX市XX區法院報到,先找到了馬國明法官,她是我的現場指導教師,我被分在了民二庭。我的實習生涯開始了。馬法官帶我去鍾庭長的辦公室,向她介紹了我,然後就到了她的辦公室,我向其他的法官也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辦公室裏有一張空閒的辦公桌,馬法官説暫時讓我用着,那是專門為實習生準備的。

在民二庭實習的一個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整理卷宗。幫助馬法官整理卷宗很多份,都記不清有多少了。首先要整理材料,差材料的全部要補XX;其次整理卷宗目錄,目錄內容包括立案管理信息表、立案審批表、民事訴狀、受理文書及回證、訴訟費收據、應訴文書及回證、原、被告身份資料、授權委託書、證據材料、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民事調解(或判決或裁定)書、送達回證:再次編寫頁碼、折卷宗殼,卷宗包括正、副兩卷(合議庭的案件才有副卷),分別填寫原被告的名稱、宣民一初字的案號、立案與結案的時間、一審法院歸檔的時間,訂卷宗時如何訂、裝、串線的技巧。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收集,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因為這些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所以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

旁聽案件。XX法院管轄人口多,是XX市人口最多的區,民庭的事是最多最雜的,剛開始的一週裏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很多,就和看網上的庭審差不多了。大二的時候學校系裏組織了一次到起XXXX中院旁聽的活動中我們聽的案子都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在辦公室裏就能開,法官審案子就像聊天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沒有中院那麼嚴格。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有幾起案件是在辦公室裏審理的,理所當然的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旁聽了。通過很多次的旁聽,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初步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我覺得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後來我發現在馬法官審理案件的時候,能調節的儘量調節,甚至撤訴,那樣的話訴訟費就會減半收取,確實為當事人減少了訴訟負擔。

做庭審筆錄。這一般都是在馬法官的指導下,而且是簡易程序,案件比較簡單。我在庭審過程中試着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馬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很忙,有時顧及不到我,在記錄的時候不能把當事人説的話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後來多寫了幾次,就感覺到能記下很多東西了,比剛開始的時候遊客很大的進步。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也沒有搞過模擬庭審,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雖然現在法院都有電腦速記,但是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還有就是經費條件的問題,不可能是每個審判庭都具備電腦,像有些貧困地區的地方,所以我覺得有必要開這門課至少應該是選修吧

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曾幫辦公室的法官草擬了幾份民事裁定書,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並且有法官的現場指導,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馬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鍾庭長簽字,真是慚愧!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送達法律文書。跟隨一位姓李的法官到一個保潔公司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這裏面還有很多技巧,比如要給某個房地產商送達,一般情況下他是不會輕易見你的,但只要你説你是買房子的,他馬上就會出來見你的,我暗暗為法官積累起來的經驗高興,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民二庭永遠是是忙碌的,自從實習開始以後,我就沒感覺到閒是什麼,聽着中院和檢察院實習的同學是那麼的閒甚至都不去,但從開始慢慢就融入了法院的上班的節奏當中去了,也慢慢習慣了。我在法院的定位,不是什麼實習員、更不是什麼實習審判員,我想應該是法院最基層的書記員的助手,哪裏需要我就去哪裏。書記員中的一些經常自嘲他們書記員其實就是做體力的。我卻並不這麼簡單地認為,我在法院需要作開庭的時候,可以去作書記員;在需要複印文書、送遞開庭傳票、送達法律文書時又要去完成這些事情。我個人認為正是這些事情的順利完成才保證了法院正常辦案、審理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書記員的工作看似單調重複,但卻最基礎,也最重要。

我的忙碌在持續的時間在繼續,每天也都是在重複,重複着我開始就學會的東西,在別人看着機械、單調而乏味的同時。我有時也會感覺到一點點的無聊,當然上班的時候是沒有時間無聊的,可是下班的時候,我回家的路上就會在想,我今天干了哪些新的事情呢?我今天有學到什麼新的技能嗎?可我在領悟了以上我對書記員工作的定義之後,我就覺得工作都是在重複的,關鍵是在重複的同時,是否可以把事情做得越來越好呢?重複的同時其實是給自己再學習的機會,是給自己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的再熱愛的機會,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機會,我們可以再反覆的從事的過程中不斷地改進自己的工作方式,改進工作方法。

在這裏我要特別感謝XX區法院給我提供實習的機會,馬國明法官等給予我的現場指導,使我瞭解了法院的工作流程和具體的工作細節,使我學到了書本上學不到的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操作技能。通過實習,對我自己以前對法院的認識有一個顛覆,對法官認識也是一個新的認識。我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法律在現實中的運用,瞭解了《民事訴訟法》在實際操作中的流程,也鍛鍊了自己的個人能力。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XX區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3

實習單位:xxxxx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3月至4月

解中級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中級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寫有關文書等。

由於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必須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轉為中院審現在來中院的案子,這一年裏行政的超過民事的,成為最多的,刑事的則少得多。行政案子從一審二審二百個到現在單是二審就八百個,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來的兩個合議庭增加到了四個。立案庭將案子分給各個法官,由於我們辦公室裏的法官結案很快,分下來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沒有,法官和書記員的工作量就相對大了。好多工作多虧有實習生分擔。員額制改革還在逐步推進,將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則降低。書記員每個季度會統計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數算的,一般一個案子一萬字左右,上個季度我們辦公室書記員80多萬,少的書記員才20萬,差距很大。説實話,若沒有實習生,這些工作單靠書記員一人是難以完成的。

每個辦公室有一到三名實習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實習生大多會選擇民庭。實習生主要是來自學校和律所,實習一兩個月後,一批批更換,源源不斷。實習生需要辦理實習證,以便出入法院。

這兩個月做了很多工作,學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來詳細介紹一下我在實習中的經歷。

一、整理裁判文書。

下來了裁判文書,每份都複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對無異的章,摺疊、裝訂,郵寄、填寫回執單。有一次出了8份判決,印了80份,每份好幾頁,這一系列幹完需要好幾個小時。幾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廳郵寄,那裏為郵局工作人員設了窗口,每天四點前送去郵寄,少則兩三份,多則十多份。

二、寫各種文書、材料。

除了寫一些雜亂的東西,我還學會了寫傳票,退卷函,證據目錄,審理報告等。

三、寫案卷封皮。

案號,案由、當事人,審判員及書記員,立案及結案日期,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二審結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冊數,頁數。通過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審批表和裁判文書才找這些信息。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寫,有的兩三冊正卷,就需要寫好幾遍。通過這些,瞭解了一審案件若是作出判決,卷宗保存60年,若裁定則是20年,上訴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審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訴案子,一審結果基本都是裁決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四、接聽電話與來訪人。

由於法官和書記員因為開庭常常不在,需要幫忙接聽電話。每天會接到很多電話,過來送材料的,交費的,領文書、上訴狀等的,詢問開庭安排以及案情的,來見法官的。通過一段時間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當事人説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説錯了。曾接到一個當事人電話,説怎麼不開庭就出判決了,怎麼案卷還沒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訓,不能説太多,説我只是實習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撓,竟然又問課本上怎麼學的,還説要找媒體。再就是之前對不能私下會見法官理解錯了,當事人可以打電話或者來法院諮詢法官的。

五、訂卷歸檔。

案子審結後需要將案卷材料歸檔,但之前的準備工作很多。實習的這段日子基本隔一週就有二三十本案卷歸檔。材料齊後,要把案卷送去掃描室逐頁掃描,加蓋騎縫章。一般這二十多本卷需要幾天的時間,掃描後要按照目錄排序,包括立案審批表、起訴書、送達回證、答辯狀、當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證據、傳票、開庭筆錄及裁判文書等等。排序後需要編頁碼、編頁碼需要登記每樣材料多少頁,正副卷各多少頁等信息,之後就是訂卷宗。正副卷分別鑽孔,穿線,貼封條,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對較厚,訂卷宗這項浩繁的任務是最費時費力的。另外,只要開庭審理的案子都要將庭審錄像可在光盤上,而且是兩份,光盤上、光盤外科上以及內側都要寫上案號,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刻錄人與刻錄時間。

一個案子從立案到最後歸檔,要遵循這各種繁雜的程序,而且程序越來越嚴格,每個流程都需要登記。比如之前裁判文書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個合議庭互相捎帶下來,後來要求必須拿着發文稿去領,而且登記。因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辦事,尤其是之前。雖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遷,還是問題百出。

六、旁聽。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嚴肅的庭審中,審判人員審查明事、總結爭議焦點、適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有的法官會表現得很不耐煩,有的法官則會很親切,有的法官審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則乾脆利落。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書記員做庭審記錄,同步到法官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電腦上,可以隨時糾正,免去了審完後再去一一核對,打印出來各方簽字即可。庭審結束,審判人員會討論案件,我們實習生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去聽了一個比較少見的評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親,為兒子申報烈士沒被批准告到了中院。覺得因為搶劫被殺害就要評烈士,確實很不合理,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烈士畢竟是少數人,比較神聖的。如果按評定標準,在這樣的年代沒多少人。可是發現一些省真的給抓小偷的,遭報復的交警評了烈士,法官馬彩雲被殺後被評為烈士也是備受爭議。

發現評定是多麼的主觀,地區差異,價值判斷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兒子被殺了是可憐,但是該去提起民事賠償以及工傷撫卹金,結果都沒有,被公司一味蠱惑去評烈士,老人這些年來到處喊冤。案件的爭議焦點是被害人到底是自衞被殺還是為了保護集體財產被殺。法官們覺得不能通過刑事判決以及搶劫犯來認定被害人的動機和客觀行為,原告的證據則是公司、村委會覺得是烈士就該評為烈士。法官們意見不一,整個行政庭還討論了這個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議庭討論,意見不統一整個行政庭的法官會一起討論,還是難得出結論的則上報審委會。審委會每週二開會,一個法院審委會就一個,每週二集中討論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聽行政案子,還去旁聽了一個聾啞人告珠寶店的民事案子,那麼大一個法庭,就四個實習生旁聽。刑事和行政案子旁聽人員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説完那個手語老師都要翻譯給原告,原告表達意見後那老師再翻譯給我們聽,時間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術語當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達,就寫在紙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讀法庭紀律、請審判員入庭,宣讀身份,總之能省則省。翻譯費了那麼多時間一個小時就結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個多小時,調查都超過一個小時。而民事案件開庭的少,大多是調查,而且二三十分鐘就完事,差距很大。

七、其他。

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當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當事人不尊重法官,擾亂庭審;有的是是鬧事專業户,告狀專業户,沒事就過來告,反正就50塊錢,告着玩或者出口氣或者撈點錢。課本上課堂上學到的都是民告官難,實踐中才知道不僅僅如此。實習時遇到法官在做調查時,旁聽的人坐滿了,拍手,起鬨,一直擾亂法庭,法警都過來了。調查後來沒進行下去,據説他們是專門過來找茬兒的。

每個政府機關都有固定的參加庭審的代表,隔三差五來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臨下,也不積極配合,原告或上訴人往往覺得法院與政府機關是一夥的,偏向政府,對於法官很不尊重與信任,往往喜歡鬧大出一口氣。原告一方的律師也利用委託人不懂法律攛掇鬧事。有一次組織雙方證據交換,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信息。行政案子往往證據很多,組織證據交換是為了開庭審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師竟然説交換證據不就是過來交換一下證據就行了。委託人覺得律師做得很對,盲目聽從。

時間久了,法官會出現倦怠,覺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決問題,能解決問題,有些成就感。可是對於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證據不足,請求得不到支持,明明政府理虧但是很難判其敗訴。

八、總結

經過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這兩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提高了我的實踐能力,人際交往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對所學的知識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師來我校做講座,強調要先了解社會再瞭解法律,聯繫到最近的實習,課本課堂上跟實踐中的法律真的差很遠。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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