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論文 >

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對策建議論文

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對策建議論文

摘要:黨的十八大重新強調了培養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重要意義,指出要加快發展以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為核心的我國獨具特色的農業發展道路。鑑於此,結合我國目前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情況,響應黨中央的戰略規劃,提出在新時期我國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對策和建議。

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對策建議論文

關鍵詞:農業科技創新;創新人才;人才培養

黨的十八大針對我國目前社會發展的新階段,提出實施關於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部署,十八大會議中強調了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戰略[1]。基層農業科技人才不僅是農業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同時也是直接從事農業的實幹型人才,建設一支具有高度創新意識與踏實鑽研精神的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不僅影響我國農業科技事業的發展,同時也關係到十八大會議中提出的關於創新驅動戰略的開展。

1農業科技人才在創新驅動農業發展中的新狀況

我國具有幾千年的文明史,農耕文明在農業生產中長期佔據着重要的地位。新中國成立後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農業開始逐漸轉型,由原來的粗放式農耕逐步走入機械化、產業化的科技農業道路。在過去的幾十年間我國農業已初成體系,在農業科技創新人才方面也形成了依託於高等院校、專科學院為主導,相關政策、文件為保障的有利於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形成的基本條件。近些年,相關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人員組成也建設成了從專家教授到農民的多元人才隊伍,結構不斷優化,人員素質較之前有顯著提高。在“十二五”初期,我國農業科研人才總數已遠遠超過25萬人,在這之中擁有高級職稱的人數佔1/5,碩士以上學歷也超過1/6。人口的整體年齡也逐漸趨向年輕化,有效地解決了農業科技人才的更替問題,為農業科技創新注入了新活力。但宏觀來講,我國農業科技創新人才仍然存在着很多的問題,尤其是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比重偏少,從事基層農業的激情不高,基層農業科技創新動力不足,基層農業從業人員工作環境、生活環境較差等問題尚未得到重視,也沒有得到解決。而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不僅是農業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同時也是檢驗農業科技成果的一線人員,直接關係到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的有效轉化率等。

2當前中國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面臨的新挑戰

2.1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尚未

形成關於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其主體多樣,可以是具備高技術素養直接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或者是高校中專門從事農業科技創新的團隊等。在這之中由於我國科技人才資源、設備設施為不同科研單位所有,受行政區劃、行業領域等制約,條塊分割,共享不充分[2];以課題組制的科研組織模式相對封閉、分散,低水平重複,而且產學研結合不緊密,科研與生產脱節,“兩張皮”問題依然存在,不能很好地實現各個不同主體間的充分協調合作,沒有建成具有體系的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不適應現代科技發展趨勢要求。

2.2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環境較差

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員無論是從事直接生產的還是專門搞研究的,其所在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文化環境等在不同程度上尚未形成有利於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員的環境。例如,由於對科技人才創新導向與生產和市場需求結合不緊密,人才評價標準不科學,在科研實踐中重科研、輕應用,重論文、輕轉化,重數量、輕質量,多側重於跟蹤式、模仿式研究,雖然研究成果多,但低水平重複,能有效轉化為生產力的成果少,缺乏基礎性、原創性成果[3]。基層農業從業人員在生活環境方面一般都較為簡陋,正是因為如此而導致人才逐漸流失,評價體系直接導致更多的人將注意力不是放在農業科技的實際創新應用上。

2.3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管理體系不規範

從事基層農業科技創新的人才一般沒有較為系統的管理機構,這種零散的分佈狀況不僅不利於農業科技創新的數量,同時也嚴重影響了農業科技創新的質量。缺乏相關的政策或者管理規範給予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激勵,再加上部分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不僅不利於農業科技的廣泛推廣,更容易造成相關核心技術外流被國外申請為專利。在基層農業科技人員的權益保障方面,長期以來我國關於農業科技創新人才投入力度是有的,但針對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實際傾向並不明顯,缺乏財政的有效支持,直接導致地區的'基層農業科技創新的運行經費、相關人員的工資等方面的不足。同時,缺乏完善的考核機制,不利於提高基層農業科技人員創新的積極性,打消基層農業科技人員的創新熱情。

3加強中國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的新路徑

3.1牢固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加強隊伍建設

在人才競爭激烈的形勢下,更新人才觀念,牢固樹立“人才是最寶貴、最重要的戰略資源”的思想和“抓人才就是抓發展,擁有了人才就擁有了發展的資本”的理念[4],把人才作為單位的一項無形資產和發展的資本,把管理的視角由工作轉向人與工作並重。依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建設適合當地的農業科技創新合作社,將合作社與當地的農業院校聯繫到一起,實現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的主體多樣性、創新科學化、技術應用化等,農業院校定期對站點的人員開展專業知識講解交流,農業合作社成為高效農業科技創新成果檢驗的第一站,將合作社人才的引進與高效畢業生的實習相結合,新畢業大學生一律安排專人指導培養,通過“傳、幫、帶”和“壓擔子”鍛鍊,加快了年輕科技人員成長的速度。不僅如此,還可以建立跨縣、跨省、跨地區的基層農業科技總站,將不同地區的農業科技成果彙總後,相互交流學習,定期開展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頭腦風暴,搭建各地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員學習鍛鍊的平台。

3.2堅持以人為本,優化人才環境

一方面,構建有利於人才施展才華的工作環境。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只有當最底層的需求得到滿足時,需求才會上升,最後達到自我實現。完善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員的基本工作設備,淘汰陳舊的設備的同時,要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將農業科技創新人員實際工作設備進行更新換代;工作場所方面,實際考察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員的工作場所,依據實際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改善;在工作場所建造一些平時的健身設備等,充分貫徹以人為本。另一方面,構建有利於人才健康成長的文化和生活環境。通過創新文化建設、科技論壇、大力宣傳報道創新業績、學術研討等形式,激發創新思維,活躍學術氣氛,倡導拼搏進取、自覺奉獻的敬業精神,求真務實、勇於創新的科學精神,團結協作、淡泊名利的團隊精神,形成寬鬆和諧、健康向上的創新文化氛圍,定期舉辦各類競賽,開展與其他單位的聯誼活動,逐漸消除農業科技人才的封閉趨勢,促進人才健康成長。改善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員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有利於激發基層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歸屬感和工作熱情,這直接影響到基層農業科技創新的可持續性。

3.3創新激勵機制,激發創造活力

堅持競聘上崗,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樹立“知人善任、人崗相適、量才使用”的用人觀念,全面推行科技人員全員聘任制度,實現雙向選擇和優化組合,使個人才能得到充分發揮,工作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做到用當其時、各展所長。堅持崗位管理,優化人才配置。按照事業單位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完成科學設崗定責,實行崗位管理,進一步優化對人才資源的配置。堅持目標管理,挖掘創造潛能。根據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工勤管理崗位分類,確定年度工作任務,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嚴格量化考核考評制度。同時,為創新人才打好堅實的基礎,要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把農業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財政支持的優先位置,提高農業科技在各級財政科技投入中的比重。

參考文獻

[1]劉樹海,焦惠生.適應21世紀農業發展培養農業科技創新人才.農業科技管理,1999(10):39-41.

[2]薛金鋒,李國傑,王丹丹,等.農業科技創新型人才素質結構與培育.高等農業教育,2013(12):117-120.

[3]劉洪銀.農業科技創新中人才約束與破解.浙江農業學報,2013,25(2):399-403.

[4]李阿利,趙佳榮,陳冬林.論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農業現代化研究,2005(1):66-69.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lunwen/ly0kr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