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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型人才培養初探論文

應用型人才培養初探論文

一、税法課程的特點

應用型人才培養初探論文

(一)綜合性強

税法是一門集會計、法律、財政和税收管理等知識為一體的綜合課程,要想學好税法課程,熟練掌握税法知識,必須具備法學、會計學、財政學等知識背景。比如對税法概論中税收法律體系的構成要素、納税人的權利義務等內容的把握,需要一定的法學知識背景。因此,要優化税法課程的教學效果,應當合理安排税法課程的先修課程如法律基礎、財政學等課程,也要求税法課程教師具有一定的綜合知識積累。

(二)實踐性強

從税法課程的內容構成來看,既包括税法的基本原則、税制變革歷程、納税人的權利義務等基本理論,也包括各税種的納税人、納税範圍、税額計算,以及税款的徵收管理、發票的使用和管理等實踐性知識。無論是實踐性知識的掌握,還是對於基本原理的理解,都要建立在大量的實際操作教學基礎上。因此,税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

(三)時效性強

我國税收法律立法層次較低,不僅沒有税法典,而且除了個人所得税、企業所得税及車船税由人大立法之外,其他税種立法都是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呈現,並且變動頻繁。比如《個人所得税法》先後於2006、2008、2011年修訂多次,在流轉税領域先是在2009年完成了從生產型增值税到消費型增值税的改革,又在2012年啟動了“營改增”改革,而税法教材卻有一定的滯後性,往往都是在税法變動一段時間後,才完成税法教材的修訂,給教材的選用和教學過程帶來了很大困難,特別是近年來,教學中往往只能使用與實際税制不符的教材。

(四)整體性強

税法課程教學模式是分税種教學,也就是分別講解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等税種,但各税種之間並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增值税與消費税是交叉徵收的,在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的環節既涉及到增值税計算,又涉及到消費税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算還建立在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三税税額計算的基礎上。因此税法課程教學中,必須注重知識的融會貫通,將税收制度作為一個整體來講。

二、税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重理論輕實踐

無論是從税法課程的教學內容來看,還是就税法在會計師職稱、註冊會計師等各項考試中的地位來説,税法都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課程。[2]但在税法課程教學中,實踐教學往往流於形式。首先,税法教師一般都是從院校到院校,自身並無報税工作經驗,對於報税的步驟往往也只是紙上談兵,在校內實踐教學中對於報税的步驟只能是一帶而過;其次,税法課程的實踐教學內容主要涉及到應納税額的計算和向税務局報税。税額計算可以通過習題來練習,但系統的掌握報税操作還必須通過到企業頂崗實習來實現。由於一些現實原因,很多院校的校外實習基地非常有限,不能滿足學生校外實習的需求,校外實踐教學基本上流於形式;最後,雖然有些學校購入電子報税軟件,安排電子報税實驗教學來讓學生練習報税步驟,但是沒有安排獨立的電子報税實驗課程,而是在税法理論課中抽出少量課時完成報税實驗,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專業課包括税法課程的課時原本就偏少,實驗課時更是少,比如我院電子報税實驗僅安排8課時,根本不足以完成一個系統的報税實驗。

(二)教學方法單一化

税法課程的教學內容比較繁雜,除了19個税種的法律規定、税額計算之外,還有税收徵收管理法、税法的基本原理等內容,而目前各院校專業課教學計劃學時都偏少,税法課程大多隻有48課時,教師為了完成教學計劃,只能選擇傳統的“填鴨式”教學,以講授為主,很少採用案例討論等費時較多的教學方法。教師和學生缺乏必要的互動和交流,可以想象,只能被動接受的學生對於税法課程學習的積極性也是很難調動起來。另外,雖然大多數本科院校都順應信息化潮流,配備多媒體教室,但並不提供網絡連接,導致網絡教學資源不能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學設備變成一塊電子黑板。

(三)教材編寫滯後於税制改革,無法滿足税法教學需求

首先,《税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受税制改革的影響很大,我國實行的是漸進式税制改革,税收制度更新速度很快,而税法教材往往是在税制改革一段時間之後才會改版,導致税法教材的內容總是滯後於現行税收制度,可供教師選擇的税法教材非常有限,比如增值税改革和“營改增”之後,大部分教材都沒有及時吸收改革內容,最後徵訂的教材變成擺設,給税法教學帶來很大困難。其次,現有税收教材大多屬於理論教材,幾乎沒有配合實踐教學環節的實訓教材,導致實踐教學中缺乏指導資料,只能依靠税法教師自身的資源積累。

三、應用型人才培養與税法課程教學目標

應用型本科院校的辦學目標是為地方輸送高素質的應用型人才,應用型人才不僅具有紮實的理論知識基礎,還有靈活運用理論知識的應用能力和實踐工作能力。“厚基礎、強能力、高素質”的培養目標要求學生具備三種素質:第一,要有紮實的基礎理論知識,能從理論的高度理解社會經濟活動的一般規律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第二,熟悉商務操作流程,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能較快地適應企業經營管理和市場競爭環境;第三,有較高的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意識。因此,可將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税法課程教學目標定位為: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以實踐教學為基礎,培養專業理論基礎紮實、知識面廣、應用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人才。具體目標可以做如下分解:首先,重點掌握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等五大税種的基本規定,並且具備其他税種法律制度的自主學習能力;其次,初步具備企業經濟業務的税務處理能力,能夠準確計算五大主體税種的應納税額並能完成向税務局報税事務;最後,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既有依法納税的意識,也具有納税人權利意識,能夠運用税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應用型人才培養與税法課程改革建議

要培養能夠熟練運用税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税法教學應當做如下變革:

(一)強化實踐教學

實踐教學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基礎。税法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完善:首先應當加強校內的模擬實訓教學,要加大資源投入,建設手工模擬實驗室和電算化模擬實驗室,配備必要的實驗軟件、實驗資料等。應當在税法理論課程之外,安排獨立的電子報税實驗課程,加大實驗課時比例,將理論學習和實訓學習結合,使學生在校內學到的税法知識真正變為對企業經濟業務的税務處理流程;其次,學校應當加強與校外企業的合作,建好校外實訓基地,利用企業的設備和場地為學生提供實訓機會,也可以與税務局合作,帶領學生到報税大廳去實地觀摩發票的領購、税務登記變更等業務;此外,學校還應當鼓勵税法教師到企業、税務局去實習,瞭解企業真實的辦税流程,這樣教師在開展實踐教學時就不再是紙上談兵,對於報税流程和徵收管理程序的講解也會更加深入。學校還可以聘請經驗豐富的企業辦税人員、税務部門工作人員等來校授課,改善師資結構。

(二)豐富教學方法

《税法》課程教學應當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豐富教學方法,具體可以採用以下教學方法:一是探究教學法,將學生分組組成互助探究小組,課堂提問、討論時學生可以小組搶答、爭論、質疑對方觀點,把課堂變成學生的陣地,讓學生敢於在課堂上發表意見;二是情景教學法,比如增值税的納税申報,教師設定具體的工作情境,讓學生對企業的經濟業務作出判斷,哪些業務需要交納增值税?哪些業務不需要交納增值税?各筆業務分別適用什麼税率?學生通過對具體的經濟業務作出税務處理的判斷,能夠提高運用税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案例分析法,教師可以結合時事設計一些令學生感興趣的案例,利用PPT播放,學生運用所學税法知識進行分析,其他學生可以反駁或贊同,最後教師點評。比如,關於“營改增”,教師可以設計案例請學生分析“營改增”前後企業的税負變化情況,並且分析改革的意義。採用案例分析法,教師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選擇要恰當;四是關聯教學法。教師在教學中要將各税種聯繫起來,歸納比較,比如提醒學生在對某一貨物同時徵收消費税和增值税時,計税價格基本是一樣的,又比如企業所得税計算時,企業繳納的增值税不得在税前扣除,消費税、營業税則可以在税前扣除。總之應當從整體性的角度把握税法教學,提醒學生把握各税種的共性與個性,能夠加深學生對各税種的認識。

(三)科學設計教材內容

現有的《税法》教材體例一般是將具體税種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分開介紹,等於是將內在聯繫密切的税額計算和申報徵管生硬的分開,這種體例不利於學生對整個辦税流程的整體把握。可以根據辦税流程對《税法》課程內容進行整合,將章節式的教學內容變為專題式的教學內容。比如教材內容可以按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等税種的納税申報設置為五個模塊,將各税種的構成要素、應納税額計算和納税申報有機聯繫起來,在一個專題中完成。另外,税法教材的編寫者應當關注税制改革的進度,及時更新,儘量將最新的税法規定納入教材,並且應當介紹税法可能面臨的變革和最新的税收政策,呈現出税法的前沿知識,避免教材的作用完全無法發揮,成為學生課桌上的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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