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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承諾書4篇

關於合同承諾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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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承諾書4篇

合同承諾書 篇1

甲方:z市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與廣東省、z市的地方法規不相牴觸的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條件下,簽訂本承諾書。

第二條、培訓承諾期限

自本承諾書籤訂之日起三年內本承諾期滿為止。

第三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培訓費用是指有支付憑證的費用,包括在培訓期間所發生的差旅費等。

2、在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各類培訓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3、合同解除培訓費用的支付

1)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本承諾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2)乙方因違返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工作期間表現不佳者,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本承諾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3)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企業因經濟原因需要裁員等),乙方無需支付培訓費用;

4)本承諾期滿,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第四條、履行培訓義務

1、乙方接受培訓後,要將培訓期間所取得的文件及培訓資料交於甲方有關部門存檔;

2、乙方要將接受培訓所取得的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甲方有關部門存檔;

3、乙方要將培訓期間學得的知識及時轉達給甲方的有關人員;

第五條、本承諾在履行當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爭議,本着互相協商的原則。如有不可解決的爭議,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節器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本承諾書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承諾書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規定相牴觸,以國家新規定為準。

第八條、本承諾收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九條、本承諾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z市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簽章): (簽章):

日 期: 日 期: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情況

1、中止履行。債權人分立、合併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把提前履行作為借款人的一項權利對待,因此屬於提前履行規則的例外。

3、部分履行。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合同承諾書 篇2

企業名稱(甲方):職工姓名(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x年11 月1 日訂立了為期壹年的勞動合同,現經甲方提出,並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南寧市青秀區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合同承諾書 篇3

承諾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體現甲方與乙方的合作誠意,確保雙方合作順利進行,達到雙贏目的,乙方特向甲方作出如下合作承諾:

1、 甲方向乙方提交人民幣8萬元的合作保證金,作為產品質量、生產週期、交貨期限的保證金。

2、 按乙方訂單以每一萬隻為基準,已在產產品交貨週期為20天,初次生產的新產品交貨週期為30天,訂單數量與交貨週期以此類推。日期計算以乙方下單日期為準。

3、 交貨的產品質量確保以交給乙方的打樣的產品質量為標準。 除不可抗力外,交貨週期每延誤一天,甲方將按本訂單貨款總值的5%賠償給乙方,延誤期超過一週的,乙方將扣除甲方所有保證金作為乙方的損失賠償。

4 產品質量如有不合格的,以一賠二的方式賠償給乙方,並從保證金中扣除,不合格率如超過20%的,乙方將扣除甲方所有保證金作為乙方的損失賠償。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新產品開發打樣工作。 本承諾書有效期兩年。

承諾方: 合作方確認:

年 月 日

合同承諾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

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

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 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 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

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每月按 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 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 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

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

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

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

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 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

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 合同 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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